根據省委統一部署,省委第四巡視組于2022年4月13日至6月30日對我市開展了巡視,并于8月12日進行了反饋。按照黨務公開原則和巡視工作有關要求,現將巡視整改進展情況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組織情況
省委巡視組對新沂進行巡視,是對我市的一次政治體檢、思想把脈、行動會診,充分體現了省委對新沂工作的關心、支持和愛護。對巡視反饋指出的問題,新沂市委高度重視、全面認領,把巡視整改作為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的重要政治任務,以最堅決的態度、最有力的措施,全力做好巡視整改“后半篇文章”。
(一)提高政治站位,強化思想自覺抓整改。省委第四巡視組反饋意見后,新沂市委第一時間召開市委常委會,傳達學習省委巡視反饋會議精神,全面領會省委巡視反饋意見要求,研究部署巡視整改工作。召開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充分發揮市委“關鍵少數”作用,逐項查擺問題,深刻剖析根源,明確目標任務,壓緊壓實責任,引導全市黨員干部把思想行動統一到巡視整改工作要求上來,以最堅定的政治立場、最堅決的政治態度、最過硬的政治作風,有力有序推進整改工作。
(二)加強組織領導,強化責任擔當抓整改。新沂市委堅決扛起省委巡視整改主體責任,成立巡視整改領導小組和工作專班,從市委辦、紀委監委、組織部、宣傳部抽調專門人員集中辦公,確保整改工作形成“閉環”。明確1個巡視整改工作領導小組、5個巡視整改專項組、15位牽頭市領導、30個牽頭單位、4個督查督辦組,細化集中整改的關鍵環節、工作方案,構建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整改工作責任體系。市委主要負責同志扎實履行“第一責任人”責任,深入部署、全面統籌、親自督辦、一抓到底,牽頭認領10項具體整改事項,帶頭突破重點難點問題,深入推動巡視整改工作。領導班子其他成員堅決落實“一崗雙責”,突出抓好職責范圍內的整改工作,督促分管部門落實整改任務。紀檢監察機關和組織部門切實履行巡視整改日常監督責任,全面開展整改督查督導工作。全市各整改牽頭單位和參與單位通力配合,加強協作,堅持步調一致、同向發力,力求整改成效經得起檢驗。
(三)細化任務落實,強化工作舉措抓整改。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效果導向,構建精準施策、科學調度、合力推進的工作制度。圍繞省委巡視反饋的7個方面47項問題,提出126條整改措施,其中1年以內完成整改任務的共41項問題111條措施,1年以上完成整改任務的共6項問題15條措施。市委組織部、宣傳部、巡察辦分別牽頭抓好3個專項檢查的整改落實,形成了上下聯動、全員參與的“1+3”總體整改工作格局。建立健全定期報送、督查督辦、專報通報、追責問責、責任交接、動態銷號、長效管理、成果運用等“八項工作制度”;探索實施“紅黃綠”亮碼制度,對整改成效不明顯的賦“黃碼”預報預警,對整改進度遲緩、拖全市后腿的賦“紅碼”通報批評,倒逼整改進度。目前市委主要負責人對整改進度較慢的4家黨組織負責人進行約談;對6家整改成效不明顯的單位進行全市通報批評。實行市委常委會“月調度”、牽頭市領導“旬調度”、牽頭單位主要負責同志“周調度”的整改推動機制;建立推行整改責任單位具體負責同志、分管負責同志、主要負責同志和分管市領導“四方”簽字背書的材料報送模式,推動整改工作走深走實。
(四)注重統籌兼顧,強化建章立制抓整改。堅持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把巡視整改與學習宣傳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結合起來,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黨建工作邁上新臺階。堅持舉一反三、標本兼治、建章立制相結合,既提出“當下改”的舉措,更完善“長久立”的機制,形成監督、整改、治理的良性循環,確保整改任務按時按質按量完成。以巡視整改為寶貴機遇,把3個月集中攻堅與做好穩增長、促轉型、惠民生、保穩定等各項工作統籌起來,以扎實整改促進工作,以工作實績體現整改成效,推動新沂高質量發展行穩致遠。
截至目前,省委巡視反饋的七個方面47項問題中,已整改完成20項,其余27項問題也取得階段性成效,正在按序時推進整改。省委巡視組交辦的2041件信訪事項已化解1643件,化解穩定率80.5%。
二、整改落實情況
(一)關于“政績觀有偏差,弄虛作假屢禁不止”問題的整改。
一是市委常委會、市委理論中心組學習會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最新重要講話精神和省委、徐州市委重要會議精神,不斷深化對新發展理念的理解,樹立和踐行符合新發展理念的政績觀。更好統籌發展和安全,切實抓好防風險、保安全、護穩定各項工作,確保黨中央、省委關于貫徹新發展理念的決策部署在新沂落地生根。今年以來共召開常委會(市委理論中心組學習會)24次。
二是圍繞高質量發展,優化考核方案,對鎮(街道)、園區考核的指標分別壓縮到46項、41項。
三是用好“三項機制”,建立《新沂市進一步健全容錯(備案)糾錯機制的實施辦法》,為敢于擔當、不謀私利的干部撐腰鼓勁,優化考核評比,深入開展“敢為善為、務實落實”作風大提升行動,動員全市上下“挑重擔、扛重責”,以優良黨風政風,強作風促民風。
四是對搞華而不實、勞民傷財形象工程的追責問責,嚴肅查處敷衍塞責、不擔當不作為等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
(二)關于“虛假完成財稅指標”問題的整改。
一是成立工作專班,對空殼“總部經濟”企業進行集中清理,取消與稅收掛鉤的優惠政策,督促相關企業限期遷出或注銷或停票禁止經營。目前,已清理空殼“總部經濟”企業124戶。
二是持續推進影視行業專項整治。
(三)關于“虛假引進外資”問題的整改。
一是加快注銷相關公司,加快推進僵尸企業、“四類企業”“三類參股企業”清理處置工作,制定市屬企業落實“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實施辦法,嚴格執行“三重一大”決策程序。
二是加大對存量外資企業的服務、輔導以及外部招引。完成2020年以來所有到賬外資企業自查工作,出臺《關于加強外資到賬項目全生命周期管理的工作方案》(試行版),從管理項目范圍、審核認定及管理方式、責任分工等方面切實加強外資到賬項目招引、建設、投運的全流程跟蹤,優化外資項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機制,促進項目盡快落地見效。
(四)關于“虛假完成專利任務”問題的整改。
一是針對已授權的發明專利,強化專利轉化應用,鼓勵企業開展產學研合作,推進其利用相關專利進行高企申報、科小評價及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等。
二是開展專利調研與專利轉化專項計劃,通過對151家六大戰略性新興產業企業開展專利需求調研,有針對性挖掘收集企業真實技術需求,開展精準化專利供需匹配。目前,已從高校、科研院所、國有企業為我市4家企業完成專利轉化13件。推進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入園惠企”工作。開展專利檢索及知識產權管理系統建設,針對園區企業開放端口,方便企業進行專利檢索以及專利申請,促進專利創造與產業創新能力高度匹配。
(五)關于“勞民傷財搞形象工程”問題的整改。
一是堅持問題導向,全面開展整改工作。成立債務償還小組、摸清資產底數、明確償還路徑、制定償還計劃。目前小楊莊19畝耕地完成耕種,結合秋收秋種工作對地塊進一步深耕,并安排專人進行管理,確保該地塊今后高質高效耕種。同步開展盤活商業街的具體工作,加強宣傳推介和招商引資,已與部分有意愿購買者接觸,開展洽談。
二是加大塔山溫泉周邊環境整治力度。截至目前,塔山村共清理拆除違章建設371處,拆除畜禽圈舍165個,清理溝渠、河塘15個,戶戶通硬化水泥及瀝青道路1.6萬余平方米,安裝路燈550盞,完成綠化造林及綠化面積約1.5萬平方米,興建籃球場、羽毛球場、健身器材等文化休閑設施,村內雨污水改造等工程正在有序開展。加大招商力度,先后同十余家客商洽談,目前1家企業投資意向強烈,正深入對接。
三是舉一反三全面開展排查,建章立制規范農房項目建設。出臺《新沂市農村住房條件改善五年(2022—2026年)行動方案》《新沂市2022年度農村住房條件改善工作實施方案》等分年度實施方案,指導、規范農房項目建設。方案在逐鎮逐村調查摸底征求群眾意愿的基礎上,明確目標任務、重點工作及措施、獎補政策等內容。出臺《新沂市農村住房條件改善獎補資金管理辦法(試行)》,對村莊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給予扶持。對已完成的農房改善項目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聘請第三方開展竣工財務決算編報,明確每個項目配套項目建設和資金情況。
(六)關于“黨的領導嚴重弱化,重大決策層層失守”問題的整改。
一是市委市政府制定出臺《中國共產黨新沂市委員會工作規則》《中共新沂市委常委會議事決策規則》《中共新沂市委關于加強“三重一大”事項決策和監管的意見》《新沂市人民政府“三重一大”集體決策程序實施細則》等制度,推動嚴格執行到位,切實強化黨的領導。紀委監委制定《強化“三重一大”事項派駐監督工作辦法》,做實做細對重點領域、重要事項的監督。經開區、高新區黨工委分別制定《“三重一大”集體決策程序實施細則(試行)》,壓實主體責任,防范決策風險。
二是成立市委國企工委,全面加強市屬國有企業黨的建設。印發《關于推進市屬企業制定落實“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實施辦法的意見》等制度文件,完善國企決策機制,加強國有資產管理,確保國有資產安全。
(七)關于“經開區失管失控”問題的整改。
一是全面加強市委對經開區、高新區的領導,常態化召開市委常委會、重大項目推進會,專題聽取調度園區工作及重大項目招引情況,確保園區始終在市委領導下謀劃和推進工作。今年以來,市委常委會專題聽取園區工作匯報4次,黨政聯席會議專題調度園區工作14次,市委市政府專題召開招商引資項目論證會8次,市委專題調度重大項目推進會22次,推動了園區工作有力有序開展。
二是市委、經開區黨工委分別制定印發“三重一大”集體決策實施意見,明確決策事項清單,切實把好項目關口。
三是強化經開區“兩個責任”落實,完善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制定印發“兩個責任”清單,招商引資領域廉政風險排查工作有序推進,失管失控問題得到有效解決。
(八)關于“重大項目把關不嚴”問題的整改。
一是持續做好招商引資項目論證工作,相關部門做好項目預審、預研工作,從源頭上守好項目準入門檻,切實增強項目決策的科學性和規范性。截至目前,已召開8次招商引資項目論證會,上會論證166個項目,通過143個項目,暫緩推進23個項目。對重大產業項目簽約、開工投產計劃及年度實施的重大產業項目、為民辦實事項目、數字經濟項目等投資計劃及調整事項開展集體決策。
二是開展稅收優惠政策專項治理,對稅收等優惠政策、各類文件載體等進行全面梳理,確保沒有遺漏。深入開展“千人助千企”活動,大力優化營商環境,認真落實“新政25條”等惠企政策,截至目前,全市共辦理增值稅留抵退稅13.3億元。
三是開展重大項目的重點監督和日常監管,制定出臺《新沂市紀委監委強化“三重一大”事項派駐監督辦法》,有效防控廉政風險。
(九)關于“大額資金監管不力”問題的整改。
一是督促經開區國資監管機構切實履行出資人職責,進一步加強融資監管,嚴格執行融資和提款報批手續,經開區和建發公司已規范融資報批流程,同時加快組建公司黨組織、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理層。
二是督促國有企業嚴格按照融資成本指導線開展報批工作,并對國有企業高成本融資進行重點審核把關。
三是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市屬國企對外擔保借款管理的函》,明確擔保借款紅線,要求國有企業按照文件要求,規范擔保、借款程序,同時完成國有企業擔保余額統計工作。
(十)關于“全面從嚴治黨認識不到位”問題的整改。
一是研究制定《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任務分工意見及責任清單》,從嚴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市委定期召開會議專題研究全面從嚴治黨工作,今年以來,市委常委會共聽取和研究全面從嚴治黨工作10次。市委主要負責同志堅持“四個必談”,對班子成員和全市各級各部門主要負責同志開展常態化談心談話、廉政談話。
二是修訂完善《新沂經開區關于進一步支持企業高質量發展實施意見》,園區紀檢監察機構設置已于9月中旬報徐州市委編辦,人員配備堅持選優配強原則已充實到位。市紀委監委通過派駐紀檢監察組進駐,常態列席黨工委會議、廉政談話等方式,確保全面從嚴治黨壓力傳導到位。
(十一)關于“對紀委監委查辦案件支持不力”問題的整改。
一是市委旗幟鮮明講政治,支持紀委監委開展移交問題線索處置情況,市委書記專題會議聽取線索處置情況匯報。
二是嚴格執行《紀檢監察機關問題線索管理辦法》,制定并落實《關于加強案件工作的十條措施》,形成問題線索閉環管理,建立健全立案會商和“亮燈”督辦機制,嚴把立案和了結關,及時掌握辦理進度,高質量處置問題線索。
(十二)關于“壓力傳導層層遞減”問題的整改。
一是制定出臺《新沂市黨政干部主體責任清單》,明確黨政干部主體責任清單和其他班子成員“一崗雙責”。制定《鄉鎮黨政政治權力運行制約監督暫行辦法》,梳理“一把手”監督清單,開展“一把手”和“關鍵少數”政治畫像。
二是制定《中共新沂市委關于運用監督執紀“第一種形態”的實施辦法》,明確適用情形、處理方式、實施程序、責任追究等內容,推動各級黨組織“一把手”履行管黨治黨“第一責任人”責任、分管領導履行“一崗雙責”。市委成立“三不”一體推進領導小組,建立“一組一室兩員”監督體系,形成“大監督”格局。聚焦腐敗案件高發領域,堅持“三不腐”一體推進,制發紀檢監察建議16份,指導鎮(街道)紀(工)委制發紀律檢查建議9份,推動出臺制度19項。今年以來,制作8部警示教育片、15部廉政微視頻,召開全市領導干部警示教育大會,以視頻會議形式開到村組,各鎮(街道)、各單位分層分類開展以案釋德、以案明紀、以案說法教育活動144場次,警示教育黨員干部、公職人員1.8萬余人次。
三是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強干部選拔任用監督工作的五條措施》,健全完善全市1026名科級干部日常監督檔案,加大日常監督管理力度,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談話提醒。
(十三)關于“區位優勢未凸顯”問題的整改。
一是加快發展樞紐經濟。成立樞紐經濟協調管理機構,注重樞紐平臺建設,截至目前,6大平臺累計入駐企業336家。在疫情的影響下,樞紐平臺創新運營思路和方式,功能得到持續優化。加大樞紐偏好型產業的招引力度,先后集聚了新鳳鳴、科隆、水性超纖、上菱等一大批超50億元、超百億元的大企業;愛飛客等航空龍頭企業已入駐航空產業園。
二是推動制造業高質量發展。年度實施的124個重大產業項目中,目前已投產120個。滾動實施技改項目67個,已投產44個。實施“智改數轉”工程,入庫企業187家。
三是強化企業培大育強。經發、統計等部門定期開展規上工業企業培育現場調研,1-11月份新增規上工業企業53個。
(十四)關于“產業結構不合理”問題的整改。
一是綠色轉型方面,對重點鐵合金、造紙等行業開展排查。建立“兩高”項目清單,對重點用能企業進行節能監察。組織萬噸標煤以上重點企業編制上一年度能源利用狀況報告,將能耗“雙控”工作落到實處。認真落實《徐州市關于堅決遏制“兩高”項目盲目發展的實施意見》,對于新增的化工技改項目實施1:1.2的能耗減量替代。
二是建立全市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型中小企業培育庫,培育入庫科技型中小企業598家。截至10月份,全市規上高新企業151家,占規上工業企業41.83%;實現產值157.29億元,同比增長31.3%,高于規上工業產值增速3.26個百分點。在2022年5月發布的全省51家國家和省級高新區創新驅動高質量發展綜合評價中,高新區位列第40名。
三是制定出臺《科創平臺提質增效三年行動計劃》,大力推進創新研發平臺建設,錫沂新材料研究院獲批省級新型研發機構,成為蘇北地區首家。制定《新沂市瞪羚企業、獨角獸(潛在)企業培育工作方案》,錫沂高新區高創風電等5家企業被評為省級瞪羚企業。
四是開展“千企升級”培育和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141家企業成功入省培育庫。持續推進5G網絡建設,全市累計建成1256個5G基站,實現城區、開發區等新建重點商業企業全覆蓋。
(十五)關于“土地使用違法違規”問題的整改。
一是嚴格按照各年度計劃加快開展耕地恢復、退租和相關手續辦理工作。
二是健全執法綜合監管機制,加大執法監管力度,充分發揮衛片執法、自然資源“實時智能監管平臺”的“技防”作用,對自然資源違法苗頭性問題,做到“早發現、早制止、早處置”。
(十六)關于“生態環境保護不力”問題的整改。
一是嚴格落實《徐州市打擊盜采礦產資源違法活動實施方案》,開展打擊盜采礦產資源違法專項治理。
二是針對勝利河流域實施截污納管、河道清淤工程,目前已建成8個一體化智慧截流泵站,定期進行河道生態補水,建立河道管護長效機制。
三是堅決貫徹新發展理念,堅定不移抓好生態文明建設,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切實促進環境質量持續改善,探索建立新沂市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并實體化運行。
(十七)關于“安全生產存在隱患”問題的整改。
一是完善《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管理制度》,加大對新開工工程施工許可證的檢查力度。對于違反安全生產規定的,一律從嚴從重處理、頂格處罰,強制企業入軌,堅決杜絕未批先建現象,形成長效機制。
二是堅持立行立改,中新鋼鐵“衛生防護距離”內442戶居民已全部搬遷。
三是開展化工企業安全隱患排查,對化工底單企業進行抽查,對發現的問題督促企業嚴格落實整改措施,目前已完成整改并形成閉環。
四是進一步壓緊壓實安全生產的企業主體責任、黨委政府領導責任和職能部門監管責任,確保壓力傳導到位,做到日常照單監管、失職照單追責。
(十八)關于“政法系統落實專項整治不深不實”問題的整改。
一是全面加強市委對政法工作的領導,堅決執行政法部門黨組(黨委)每年向市委報告全面工作情況、市委常委會研究解決政法工作和隊伍建設重大問題等規定。
二是嚴格執行《新時代政法干警“十個嚴禁”》,加強日常管理和“八小時外”管理,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漸。
三是嚴肅整治有案不立、壓案不查、有罪不究和民事案件違法執行等問題以及濫用強制措施、違規查封扣押凍結等不規范行為,嚴肅查處吃拿卡要、逐利執法、違規插手經濟糾紛等損害群眾利益行為,發現一起、糾正一起、問責一起。
(十九)關于“推動國企改革缺少力度”問題的整改。
一是成立市委國企工委,扎口負責市屬國有企業黨的建設,完成交通文旅集團和鐘吾城投集團重組后黨組織架構優化調整批復,加強黨建引領。
二是印發《新沂市市屬國有企業公司章程監管工作規程》,轉發《國有企業公司章程制定管理辦法》,市屬國企及子公司全面落實黨建入章程要求,明確企業黨組織在決策、執行、監督各環節的權責和工作方式,把企業黨組織內嵌到公司治理結構中,有機融入企業經營管理。
三是轉發《江蘇省國有企業黨委前置研究討論重大事項規程示范文本(試行)》,各市屬國有企業及重要子企業全部制定黨組織前置研究討論重大事項規程和黨組織議事規則。各市屬國有企業及重要子企業實現董事會應建盡建,并研究制定董事會議事規則,有效發揮董事會決策作用。印發《關于推進市屬企業制定落實“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實施辦法的意見》,各市屬國有企業及重要子企業制定“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實施辦法,明確決策主體權限,決策事項界限和決策清單。
(二十)關于“國有資產監管缺位”問題的整改。
一是印發《新沂市市屬國有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暫行辦法》《新沂市市屬國有企業負責人薪酬管理暫行辦法》《新沂市國資辦監管企業工資總額管理辦法》等文件,各公司建立健全經營業績考核、薪酬管理等內部管理制度。
二是加快國有企業改革,推進國有公司經理層成員任期制和契約化管理。目前各國有公司已完成經理層成員任期制和契約化管理有關制度建設。
三是印發《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于開展市級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經營性國有資產集中統一監管的通知》,納入改革范圍的企業分類實行集中統一監管。
(二十一)關于“推動政企分開不到位”問題的整改。
一是優化整合資源,組建鐘吾城投集團和交通文旅集團,與住建局、交通局分割,明確原各主管部門僅行使行業管理和業務指導職責,不干預公司正常生產經營。目前,各集團公司三定方案已完成。
二是印發《關于推進市屬企業制定落實“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實施辦法的意見》,明確決策主體權限、決策事項界限、決策清單等事項。
(二十二)關于“地方債務增長快”問題的整改。
一是設立國有公司資產負債率上限和年度新增債務總額上限,實行債務“雙管控”。截至目前,我市未發生違規新增隱性債務,新增政府債券嚴格依限額發行。2022年,我市地方政府債務實現合規增長,政府債務風險總體可控。積極利用上級專項債券資金帶動社會投資,保障我市重大基礎設施及民生領域資金需求,緩解地方財政支出壓力。
二是制定《融資平臺公司公益性項目投融資行為管理辦法》,對新上公益性項目,采取財政直投、政府債券資金等渠道解決資金來源,對所有項目一律進行事前財政投資評審,嚴控政府投資規模。制定《融資平臺公司經營性債務風險應急處置辦法》,加強債務監測,健全風險監管機制。
(二十三)關于“融資平臺公司融資余額高”問題的整改。
一是成立融資平臺公司經營性債務管理工作專班,加強對平臺公司經營性債務管控。今年以來,已召開三次投融資管理委員會會議,分類指導融資產品成本,有效壓降了融資成本和規模。
二是制定《新沂市市屬國有企業投融資及借款和擔保監督管理辦法》《新沂市市屬國有企業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試行辦法》,明確了市屬國有企業投融資及借款和擔保的監管原則、審批權限、監督檢查以及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的處理措施等。
(二十四)關于“部分鎮街債務負擔加重”問題的整改。
一是成立鎮街債務管理工作專班,下達鎮街債務三年化解方案,明確每筆債務的具體化解措施及化解時限。
二是下發《新沂市鎮(街道)國有企業統計表》,對鎮級平臺公司進行全面摸底,制定整合撤并方案。
(二十五)關于“地方政府性債務難以償還”問題的整改。
市委市政府專題召開隱性債務化解推進會,積極落實隱性債務化債來源,加快推進存量資產變現處置工作,做實經營性收入化債來源,壓縮非必要開支,盤活2021年結余結轉資金2489萬元。
(二十六)關于“平臺公司借新還舊”問題的整改。
一是出臺《新沂市國資國企整合轉型方案》,根據新沂市區域戰略、國資布局、國企發展等特點,構建整合為鐘吾城投集團、交通文旅集團、高新建設集團三大集團,加快推進國有公司市場化轉型,提升盈利能力。
二是下發《關于報送資產處置計劃和土地使用情況的通知》,目前已形成閑置資產處置計劃并有序推進,促進資產變現,增加化債收入來源。下發《關于壓縮企業管理層級的通知》,推進企業扁平化管理,縮短管理鏈條,將企業層級壓縮至三級,促進降本增效。
(二十七)關于“一些村集體收入入不敷出”問題的整改。
一是制定增收方案,建立包掛幫扶機制,通過鼓勵集中鎮村集體資金或村村聯合組織資金,置辦集體資產等方式,加強造血功能,實現村集體持續增收。
二是扎實開展村集體“三資”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推動集體資產資源流轉交易“應進必進”,防止村集體資產流失。
(二十八)關于“審核把關不嚴支付高額融資費用”問題的整改。
一是充分發揮市投融資工作管理委員會作用,制定融資成本分類指導線,約束國有企業融資行為,加強國有企業融資提款審批工作,嚴控融資成本。
二是停止教投公司融資及其他經營活動,存量債務已由財政資金清償完畢。
(二十九)關于“非標融資占比大”問題的整改。
一是開展國有企業整合重組,統籌資源儲備融資項目。印發《關于加強省委巡視整改工作的函》,規范國企融資管理,壓降非標規模。
二是組織召開市屬國有企業非標融資計劃研討會、國有企業統籌開展發債和非標業務座談會等會議,推進集團公司統籌開展集團內融資工作,整合資源進一步減少非標融資。
三是對國有企業非標融資業務進行統一部署,組織國有企業梳理非標融資計劃,統籌對接非標金融機構,商談區域業務合作。
(三十)關于“相互擔保放大區域風險”問題的整改。
一是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市屬國企對外擔保借款管理的通知》,國有企業嚴格按照規定開展擔保業務,嚴禁超范圍擔保。按照已出臺的借款、擔保規范性文件審核把關,明確擔保借款紅線,履行內部決策程序后報批或備案。
二是將市屬國有企業整合為三大集團公司,進一步加大企業擔保管理,壓降互相擔保余額。鐘吾城投集團、交通文旅集團相繼獲批AA+信用評級,資本市場認可度進一步提高。
(三十一)關于“落實監督責任不到位”問題的整改。
一是制定出臺《新沂市紀委監委強化“三重一大”事項派駐監督工作辦法》《新沂市紀委監委深入派駐嵌入式監督“543”工作法》等制度,充分發揮紀委監委在黨風廉政建設中主動監督的作用。
二是認真履行協助職責與監督專責,主動靠前監督。成立派駐(派出)工作監督指導辦公室,統籌推進派駐(派出)監督。選派優秀干部到派駐紀檢監察組任職,強化監督力量。對重點部門、重點崗位、重點人員開展廉政風險點排查,制定防控措施。開展派出監察員辦公室“群眾開放日”活動,實施“三請四進”工作法,制定《基層監督十條措施》。設立280個村級廉政監督工作室,選配廉情監督員1730人,打通基層監督“最后一米”,規范基層小微權力運行。
三是聚焦工程建設,開展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突出問題專項治理,推動建立工程招投標領域聯合懲戒機制,把在招投標方面違紀違法的人員和單位納入黑名單。
四是深入推進“能力作風建設提升年”活動和“大學習大討論大提升”專項行動。嚴格落實《紀檢監察機關問題線索管理辦法》《關于加強信訪工作的十條措施》《關于加強案件工作的十條措施》《文件保密管理暫行規定》等制度,印發《紀檢監察干部行為規范口袋書》,規范權力運行。制定《新沂市紀檢監察系統內部監督暫行辦法》,不斷加強對紀檢監察干部的日常監督和管理。
(三十二)關于“融資中介費用高”問題的整改。
一是督促國有企業嚴格按照融資成本指導線履行融資報批手續,巡視反饋以來,報批的非標融資中未出現支付中介費行為。
二是出臺《關于規范國有企業融資行為建立融資“三報備”制度的通知》,加強融資程序報備、人員報備、結果報備。
三是根據國有企業非標融資計劃,制定金融機構洽談方案,直接與金融機構對接非標業務,壓降融資利率。
(三十三)關于“招投標違規”問題的整改。
一是嚴格執行《項目采購管理制度》《供應商管理制度》等規定,建立企業分包分供供應商資源庫,進一步從嚴規范項目分包管理工作。
二是圍繞規避招標、虛假招標,以內部違規邀標替代公開招標,弄虛作假、串標圍標、謀取利益等,扎實開展建筑工程“三違一靠”及“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突出問題”專項整治。
(三十四)關于“合同執行監管不力”問題的整改。
一是健全制度,從嚴監管。積極梳理查找監管不力問題,及時堵塞制度漏洞,制定《關于加強基建項目管理的規定》《學校、設計、代建、審計等部門全程監管會商制度》和《基建項目使用方多輪意見征詢制度》。
二是由教育、財政、審計、經發、住建等部門成立工作專班,對相關項目結算價、合同價進行調查認定,嚴肅處理違規違紀單位及個人。
(三十五)關于“群眾身邊腐敗問題突出”問題的整改。
一是緊盯基層一線,重點查處以權謀私、貪污受賄、侵占挪用、中飽私囊、與民爭利等嚴重侵害群眾利益的案件。推動實行村級財務支出“雙審雙簽字”、村(社區)會計由鎮(街道)委派,嚴格落實村務卡管資金、“一圖一碼”管資源、農村產權交易平臺管資產處置的“三管并進”舉措。
二是制定《新沂市農村集體“三資”管理暫行制度》《新沂市關于加強村級財務票據憑證管理的指導意見》《關于全面規范村級用工管理的指導意見》《新沂市村級工程建設管理實施細則》《新沂市關于進一步規范村級非生產性支出管理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等文件,進一步規范“三資”管理工作。
三是開展村(社區)集體“三資”領域專項治理,開展專項審計測繪,督促建立完善集體“三資”管理臺賬,全面理清集體“三資”,做到產權明晰、底數清晰。
四是出臺《新沂市村黨組織書記市鎮共管辦法》,建立“爭星奪旗評雁”機制,不斷激發村書記干事創業內生動力。開展學歷提升工作,舉辦市級“鄉村振興大講堂”、村書記培訓班,有序組織鎮村書記“上講臺”,讓鎮村干部亮真本事、曬成績單,為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培育高素質干部隊伍。
(三十六)關于“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屢禁不止”問題的整改。
一是出臺《經開區公務用車使用管理辦法(試行)》,加強和規范公務車輛管理。
二是制定出臺《新沂市黨政機關公務用車管理實施細則試行》《新沂市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管理辦法》,在全市開展公務用車管理突出問題專項整治,組織各單位開展自查自糾,嚴肅查處違規新建樓堂館所等問題。
三是加強預算編制管理,印發《新沂市財政局關于編制2023年部門預算的通知》,布置2023年部門預算編制工作,“三公”經費預算比上一年度壓減10%。
四是在全市開展拒絕“紅包”專項行動,嚴肅查處“四風”問題,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進行通報曝光。
(三十七)關于“漠視困難群眾切身利益”問題的整改。
一是深入落實基層社會治理“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專項行動工作要求,進村入戶進行拉網式排查,徹底摸清困難群體底數,已全部建立問題清單,明確解決措施和時限,落實市、鎮、村三級包掛制度,打通困難群體排查救助“最后一米”。
二是設立全市困難群體幫扶救助資金池,強化臨時救助和托底保障作用。
三是出臺《新沂市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監護以獎代補政策實施細則》,對所有在冊嚴重精神障礙患者做到以獎代補全覆蓋。加強專業醫療機構建設,率先在徐州成立縣級精神專科醫院和改擴建工程,新增床位550張。印發《關于調整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和孤兒、城鄉特困人員基本生活保障標準的通知》,上調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和孤兒、城鄉特困人員基本生活保障標準。
(三十八)關于“侵害群眾利益問題突出”問題的整改。
一是實行民政救助資金社會化發放,完善制度設計,杜絕截留、克扣等貪污侵占行為。同時,進一步加大困難群體動態核查力度,對全市2.3萬低保、特困老人、困境兒童及復殘軍人遺屬等人進行逐戶逐人排查,確保困難群眾保障資金落到實處。
二是強化社會救助資金監管,印發《新沂市特困供養救助資金使用管理實施細則》,進一步規范集中供養資金使用管理。
三是開展困難群眾救助補助資金審計發現問題專項治理,督促職能部門落實社會救助政策。
(三十九)關于“民生項目推進遲緩”問題的整改。
一是全力推進殯儀館、馬陵山養老中心項目建設,確保2023年交付使用。
二是進一步加快2022年度八大類49項民生實事項目建設,確保完成年度計劃投資。提前謀劃編排2023年民生實事項目庫,目前共排出九大類70項,年度計劃投資29.4億元。
(四十)關于“教育資源布局混亂”問題的整改。
一是已將巡視反饋的閑置校舍資產移交至國資部門統籌分類處置。同時,舉一反三排查全市閑置校舍,做好分類處置。
二是根據人口出生率變化和城鎮建設總體規劃,制定《新沂市2023-2030年中小學幼兒園布局規劃》和學校建設五年計劃,全面優化學校布局。
(四十一)關于“征地拆遷領域問題反映強烈”問題的整改。
一是190件征地拆遷領域信訪事項已化解172件,化解穩定率達90.53%。
二是修改完善《國有土地房屋征收補償辦法》《集體土地房屋征收補償辦法》,規范國有土地和集體土地征收補償工作。
(四十二)關于“干部使用導向有偏差”問題的整改。
一是制定《關于進一步加強干部選拔任用監督工作的五條措施》,對科級干部推薦程序予以明確,建立跑官要官、說情打招呼“灰名單”。對推薦的徐州市管干部人選,嚴格執行徐州市委組織部有關要求,在全面掌握干部德能勤績廉的基礎上,結合干部隊伍建設實際和工作需要進行推薦,從源頭上防止干部“帶病提拔”。
二是制定《關于進一步規范黨風廉政意見回復工作的暫行辦法》,印發《黨風廉政意見回復工作制度匯編》,健全黨風廉政意見回復會商、審批和督辦機制。
(四十三)關于“超編設立機構”問題的整改。
一是根據《關于轉發<關于明確江蘇豐縣經濟開發區等徐州市7個開發區管理機構有關事項的批復>的通知》文件精神,設立江蘇新沂經濟開發區黨工委、管委會,規格為副處級,不再保留江蘇新沂經濟開發區管委會正處級事業單位。同時,擬定新沂經濟開發區改革方案已上報徐州市委編辦待批復。
二是已撤銷經開區擅自增設的11個機構,將其中4個部門的相關職能劃入市委編辦批復的機構,將其中的7個產業功能平臺管理辦公室,根據全區產業情況成立企業服務專班,納入經貿招商局統一管理,確保機構不增設。
三是印發《關于開展全市機關單位機構設置檢查工作的通知》和《關于開展新沂市機構編制違規問題清理整改工作的通知》,通過單位自查與實地核查,對全市65家行政機構及市直屬事業單位開展機構編制違規問題監督檢查,對發現的違規問題,已督促整改到位。
(四十四)關于“違反人事管理規定招聘人員”問題的整改。
一是修訂完善聘用人員管理辦法,制定園區管委會、國有公司人員招聘錄用管理制度,明確解聘、辭退情形。研究制定經開區、高新區2022年度綜合考核實施意見,以個人工作實績為依據,實行剛性淘汰機制。
二是根據園區經濟發展需要,將用工向經濟一線傾斜,經過崗位優化,目前,聘用人員在招商引資、項目服務等一線工作崗位的比例達到72%。
三是嚴格按照核定的“員額制”總量要求,編外用工報上級部門同意后,公開招聘、公平競爭,嚴把招聘入口關。今年以來,園區所有國有公司招聘人員均按相關規定報上級部門同意后,委托人社部門公開招聘。
(四十五)關于“基層黨組織建設薄弱”問題的整改。
一是在全市開展基層黨組織“軟弱渙散”專項排查整治行動,通過村級自查、鎮街檢查、市級研判等形式,確定13個村級“軟弱渙散”黨組織,嚴格落實“四個一”整頓措施(1名市級黨員領導干部聯村、1名鄉鎮領導班子成員包村、1名第一書記駐村、1個市直機關單位結對),推進軟弱渙散黨組織動態清零,持續增強基層黨組織凝聚力、戰斗力。截至目前,13個“軟弱渙散”黨組織已全部整頓轉化完畢。
二是堅持我國宗教中國化方向,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實施“五化”模式,宗教領域保持安全穩定。
三是出臺《新沂市村黨組織書記市鎮共管辦法》,嚴把入口關,切實將能力強、素質高的人選進村干部隊伍,夯實基層戰斗堡壘。今年以來,用好“爭星奪旗評雁”制度,連續兩季度評選30個“流動紅旗村”和30個“流動黃旗村”,營造比學趕超濃厚氛圍。
(四十六)關于“巡視反饋問題整改不到位”問題的整改。
一是上輪巡視移交的問題線索,新沂市紀委監委辦理部分已處置到位。
二是針對“非法集資”未完全整改到位問題,涉及兩起案件,正通過司法訴訟、跨區聯動、債權確認、資產清查等方式積極推進,目前已取得階段性成效。
三是關于“兩證辦理”未完全整改問題,該問題涉及3個小區,目前1個小區已可以辦理不動產證,其余兩個小區辦證問題正加快推進。
四是關于“土地資源浪費”問題,該問題涉及1個“半拉子工程”、2個“僵尸企業”。成立工作專班,通過司法訴訟等多種途徑扎實做好3個項目的整改工作。
五是將本輪省委巡視移交的問題線索全部納入重點線索予以管理,建立會商研判機制,嚴把初核、立案、了結等重要關口,加強調度督辦壓實案件辦理責任,目前已辦結14件。針對信訪件的辦理,建立省委巡視組移交信訪件專門臺賬,精準分析研判,及時分辦處置,并建立被反映人子臺賬、承辦部門子臺賬,定期調度統計,實時動態更新,加強催辦督辦,強化會商會審,從嚴把握辦理質量,規范組卷歸檔,確保件件有登記、件件有著落、件件有結果。截至目前,省委巡視移交的667件涉紀信訪事項(去重后),已辦結512件。
(四十七)關于“審計指出問題整改不徹底”問題的整改。
一是資產轉讓費用已全部追繳到位。
二是涉及扶貧項目未全部完成確權問題,目前已完成1個項目的整改工作,其他項目正分類處置、有序推進。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計劃
目前,巡視整改工作成效還是階段性的,下一步我們將深入學習宣傳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一中全會精神以及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巡視工作重要講話精神,持續壓實“兩個責任”,以對省委負責、對全市人民負責、對新沂事業發展負責的態度,強化政治自覺和責任擔當,持續用力抓好省委巡視反饋意見整改落實,以整改新成效促進各項工作再上新臺階。
(一)堅持不懈在壓實整改責任上持續用力。堅持從市委常委班子做起,進一步層層壓實責任,推動各級黨組織增強政治意識、強化政治擔當,保持持續深入抓整改的政治定力,確保目標不變、標準不降、力度不減。堅持定期調度、專項督辦和監督問責等“八項制度”,有效傳遞整改壓力,克服“過關”思想,防止“虎頭蛇尾”,堅持一抓到底、持續用力,對整改不到位的回爐補課,對貽誤整改時機的追責問責,做到問題不解決不放過、整改不到位不放過、群眾不滿意不放過,確保整改工作各方面、各環節都經得起歷史和實踐的檢驗。
(二)堅持不懈在提高整改質效上持續用力。堅持標本兼治、舉一反三、常態長效抓整改。對已完成的整改事項,主動開展評估和“回頭看”,不斷鞏固整改成效;對易反彈問題長抓不懈,堅決防止反彈回潮;對需要長期推進的整改事項,按照既定時限和措施緊盯不放,以釘釘子精神抓好整改推進。堅持把“當下改”與“長久立”結合起來,解決一個問題、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批漏洞。堅持把整改顯性問題與整治隱性問題結合起來,把解決具體問題與破解普遍問題結合起來,強化對關鍵崗位、重點群體的監督管理,做到用制度管人管權管事。堅持深化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以小切口解決大問題,推動解決制約長遠發展、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
(三)堅持不懈在加強作風建設上持續用力。把作風建設融入整改落實、融入日常工作,擺上重要位置,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結果導向,聚焦省委巡視反饋問題,聚焦影響新沂發展和群眾反映的突出作風問題,推動黨員干部在服務發展一線、服務群眾一線、服務穩定一線中轉作風、提效能,形成抓整改優作風、抓作風強工作的良好發展態勢,以巡視整改的良好成效推動各級干部敢為善為挑重擔、務實落實扛重責,真正讓“敢為善為、務實落實”成為新沂干部的鮮明標識。
(四)堅持不懈在強化成果運用上持續用力。堅持把持續推進整改與學習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一中全會精神結合起來,努力把巡視整改成果轉化為踐行黨的二十大精神的生動實踐。堅持以巡視整改為寶貴機遇,在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上邁出更大步伐,在增進民生福祉上推出更實舉措,在營造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上夯實更牢基礎,在推進全面從嚴治黨上體現更強擔當,緊扣打造“一支點一門戶一中心”和建設“徐州工業第一縣”戰略定位,深入實施工業振興、鄉村振興戰略,加快創新驅動、投資驅動、生態驅動全面賦能高質量發展,在全省發展大局中多作新沂貢獻;樹牢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著力辦好民生實事,讓群眾過上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增強“時時放心不下”的責任感,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的底線,不斷開創新沂高質量發展新局面。
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巡視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聯系方式:電話0516-88955012;郵政信箱:江蘇省徐州市新沂市市府路37號;電子郵箱:xyswxszg@126.com。
中共新沂市委
2022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