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統一部署,省委第六巡視組于2020年8月31日至9月30日對如東縣委開展了巡視,并于2020年11月6日進行了反饋。根據《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及省委《實施辦法》、省委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省委巡視整改和成果運用工作的意見》等規定要求,現將3個月內整改進展情況通報如下:
一、巡視整改組織領導情況
省委巡視反饋意見對于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安全生產重大決策部署,進一步完善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體制機制具有重大意義,如東縣委對巡視反饋意見照單全收、迅速部署、堅決整改。
(一)提高政治站位,強化思想認識
如東縣委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把省委巡視反饋意見整改工作作為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的試金石和檢驗落實“一崗雙責”的重要標尺;作為提升全縣危險化學品領域安全生產水平的重要機遇;作為落實新發展理念的重要實踐和推動高質量發展的重要行動。如東縣委以最高的政治站位和最強的責任擔當,從嚴從實推動巡視反饋意見整改工作落實,全力以赴做好巡視“后半篇文章”。2020年11月9日,分別召開縣委常委會和縣黨政例會,對省委巡視反饋意見進行專題學習,全方位領會省委巡視反饋意見所蘊含的政治立場、整改方向和工作要求。11月16日,召開縣委常委(擴大)會議,專題討論省委巡視反饋意見整改工作方案,進一步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省委的決策部署和巡視組的具體要求上來。全縣上下深刻認識到,落實好省委巡視反饋意見整改工作是一項重大政治任務,堅決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全縣上下層層壓實整改主體責任,嚴格落實“一崗雙責”,將整改任務落實落細落地。
(二)加強組織領導,查擺問題癥結
省委巡視組反饋意見一針見血、直擊要害,如東縣委誠懇接受、嚴肅對待。第一時間成立由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任雙組長,縣委縣政府領導班子成員任副組長,各相關職能部門(單位)主要負責同志為成員的巡視反饋意見整改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巡視反饋意見整改的綜合協調、跟蹤調度和督導檢查等工作。12月7日,召開省委危化品安全生產專項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縣委常委班子及成員對照巡視反饋意見,主動認領問題和責任,深刻剖析問題根源,深入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進一步明確了今后努力的方向和整改措施,為巡視整改工作扎實開展提供思想保證。
(三)堅持問題導向,強化統籌整改
通過對省委巡視反饋意見的全面梳理,結合工作實際,縣委于2020年11月25日印發《如東縣委關于省委巡視反饋意見整改工作方案》,建立起“一個具體問題、一個整改時限、一套整改措施、一套整改團隊”的工作機制。針對巡視組反饋的4個方面35項具體問題,逐條列出問題清單,明確整改措施、整改時限、責任領導和責任單位,對立行立改的迅速整改,對有制度漏洞的建章立制,對問題突出的專項整治,對需要持續整改的周密安排、序時推進,形成橫向到邊、縱向到底、自上而下、覆蓋全局的整改工作體系,確保整改責任層層落實,反饋問題真改實改。
(四)嚴把整改標準,強化工作成效
堅持高標準、嚴要求推進整改,縣委主要負責同志認真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對整改工作親自主持、親自部署、親自協調、親自督辦。各相關職能部門進一步嚴格工作標準,分解細化整改任務,拿出具體的措施和辦法,在標本兼治上下功夫,不斷找差距、補短板,加大整改力度。倒軋時間節點,定期對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督查問責,加強過程管控和考核驗收,把好巡視反饋意見整改各個環節關口。建立整改臺賬,采取對賬銷號制度,解決一個、銷號一個,確保件件有落實、事事有回音。
二、整改進展情況及主要成效
如東縣委嚴格對照省委巡視反饋意見,堅持以釘釘子的精神,逐條逐項有序推進各項整改措施落實。截至目前,形成問題清單35條,整改完成9條、基本完成14條、尚未完成12條,整改落實率65.7%。移交縣紀委的問題線索共5件,涉及黨員干部總人數7人,已辦結數1件,正在辦理4件,線索處置率100%。移交縣紀委處理的信訪件共4件,已辦結4件,辦結率100%。
1. “學習貫徹中央和省委安全生產重大決策部署不夠深入,落實有差距”方面
(一)關于“樹立安全發展理念不到位。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的重要論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深入,對危化品安全生產重要性的認識政治站位不夠高。”問題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
一是堅持把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論述作為重大政治任務。根據省市安排,及時將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和安全監管專業知識納入2021年度各級黨委(黨組)中心組學習計劃,安排學習專題,提升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意識和履職能力,強化紅線意識和底線思維。
二是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將危化品安全生產工作列入2020年度黨政領導干部述職內容,并形成一項工作制度長期堅持。
三是提高對安全生產工作的研討頻次和質量。巡視反饋意見以來,我縣先后6次召開縣委常委會和縣政府常務會議,第一時間傳達學習十九屆五中全會等會議精神,及時研究討論《2021年如東縣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意見》《關于全面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的實施方案》《如東縣危險化學品使用安全專項治理行動工作方案》等文件。
四是舉一反三,長期整改。高位推進安全生產工作,今年1月5日,全年第一個全局性會議專題安排全縣安全生產暨省委巡視市委巡察反饋意見整改推進會,縣四套班子領導、各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所有工貿企業負責人參加會議,各鎮(區、街道)設分會場,對省委巡視反饋意見整改工作進行再部署、再推進。
(二)關于“學習貫徹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不及時、不具體。2020年2月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全面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縣委常委會直到8月28日才組織學習,且未研究具體貫徹措施。”問題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
一是強化學習貫徹的時效性。及時召開縣委常委會、縣政府常務會議學習貫徹上級部署,做到第一時間傳達、第一時間研究、第一時間部署。
二是強化貫徹落實的針對性。結合我縣實際,第一時間起草我縣《關于全面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的實施方案》,將違法違規“小化工”整治長效管理、加大危險化學品聯合執法力度等安全工作納入《實施方案》中。經縣委常委會、縣政府常務會議討論通過后,于2020年12月24日印發至各鎮(區、街道)、各部門,將上級各項決策部署細化、實化、具體化。
三是強化貫徹落實的融合性。將推動落實安全生產改革發展作為2021年全縣重點任務,把強化安全生產融入到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和綱要。
(三)關于“落實省委、省政府相關政策文件措施不力。落實省委、省政府《江蘇省化工園區(集中區)環境治理工程實施意見》措施不力,綜合運用市場機制、行政手段和法治辦法完善企業退出機制還不夠順暢。”問題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
一是完善企業退出工作機制。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化工企業關閉退出工作,在洋口化工園建立多部門協同辦公機制,經發部門負責合同簽訂以及資產評估、不動產證明、不動產過戶及相關手續的注銷,綜合執法部門負責對企業事后監管驗收,包括設備拆除和危廢處置的閉環管理,確保危廢處置及時、設備拆除不發生事故,國有公司負責對關閉退出企業的資產進行處置,多管齊下加快化工企業關閉退出工作。
二是嚴把建設項目準入關口。建立項目預審機制,對能耗、環保、用地規劃、行業類別、產業準入等進行嚴格把關。對審批后的項目進行事中事后監管,確保按照相關文件要求和原計劃實施運行。嚴格執行國家產業目錄,全面提高行業準入門檻。
三是加大環保監管執法。在洋口化工園設立獨立的環境執法分局,配備執法人員,強化實時動態監控、執法行為全程記錄等全過程監管,進一步強化對園區的環境管控。
四是強化危險廢物整治。成立縣危險廢物處置專項整治行動工作組,細化整治重點內容,提出具體措施,形成整治網絡,對排查出來的問題,實行對賬銷號制度。
(四)關于“對安全生產監管隊伍建設和基礎建設重視程度不高。全縣化工安全監管人員中,專業監管人員占比未達到國務院和省規定的75%要求。部分鎮區安監局長專職不專,未配備執法車輛。”問題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
一是增強化工安全監管力量。化工園區西區安全監管人員嚴格按照國務院和省規定的75%要求配備,并長期堅持;東區在2020年10月份通過招錄,增加3名化工專業監管人員,10名監管人員中有7名為化工相關專業,非化工相關專業的3人中,2人已取得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因此,東區化工安全專業監管人員共9人,占比90%,已達到國務院和省規定的75%要求。
二是嚴把化工安全監管執法人員進人關。2021年,通過公務員招錄補充6名安全生產監督執法人員進入縣級化工安全監管隊伍,其中4名為化工類專業人員,調優調強全縣安全監管力量。
三是加大基層監管力量。縣政府將危化品監管人員配備情況納入2020年全縣安全生產目標考核,對不符合要求的鎮(區、街道)和相關部門實施考核扣分,并進行問題交辦整改。將加強基層安全監管能力建設列為2021年全縣安全生產重點任務。2021年,我縣為基層招錄8名安全生產類、化學工程類專業人員,進一步充實基層監管執法力量。
四是強化執法車輛保障。深化實施《進一步深化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工作的六項措施》,各鎮(區、街道)采用市場租賃等靈活變通方式,保障轄區內日常執法用車的需求,確保日常執法工作的開展。
(五)關于“統籌推進化工行業轉型發展進展緩慢。作為2014年被國務院安委會確定的全國60個危化品攻堅縣之一,總體上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化工行業轉型發展的要求部署還不夠有力,危化品領域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步伐還不夠快。”問題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
一是堅持產業引領,全力構建主導產業鏈。組織專業技術力量編制化工園區區域環評規劃,培育延伸錦綸、滌綸紡織產品、聚丙烯酰胺新材料、石墨烯產業鏈。靜脈產業園規劃建設也在持續推進中。
二是嚴格項目準入門檻。建立項目預審機制,對能耗、環保、用地規劃、行業類別、產業準入等進行嚴格把關。對審批后的項目進行事中事后監管,確保按照相關文件要求和原計劃實施運行。嚴格執行國家產業目錄,全面提高行業準入門檻。化工園區內新建化工項目原則上投資額不低于10億元,禁止新(擴)建農藥、醫藥和染料中間體化工項目。
三是持續推進低端低效產能退出。縣委嚴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化工產業安全環保整治提升工作部署,主要領導親自部署研究低端低效產能退出工作。經過整治,目前,4家已通過相關部門聯合驗收。
(六)關于“推進危化品企業實施“機械化減人、自動化換人”工程緩慢。目前僅有64.3%的企業完成“五位一體”安全生產信息化管理平臺建設,計劃于2020年9月底全部完成“兩重點一重大”自動化改造的64家企業,目前僅完成21家。”問題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
一是加快推進“五位一體”平臺建設。根據《省應急管理廳關于印發<江蘇省化工企業安全生產信息化管理平臺驗收指南(試行)>的通知》(蘇應急函〔2020〕93號)文件要求,督促在產的91家化工(危險化學品)企業完成“五位一體”安全生產信息化管理平臺建設。2020年12月底,省應急廳成立危化品安全生產專家庫(含安全生產信息化專家),我縣嚴格按照省廳部署,督促企業組織驗收。
二是嚴格本質安全診斷驗收標準。督促列入本質安全診斷的64家企業按照《省應急管理廳關于印發<本質安全診斷治理基本要求>的通知》(蘇應急〔2019〕53號)文件要求開展診斷治理工作。截至目前,62家企業已完成診斷治理和驗收工作;1家企業長期停產,工人已解散;1家企業承諾放棄氰基乙酰胺和乙酰氨基丙二酸二乙酯(AMD)兩個產品的生產,目前該企業已不再列入本質安全診斷治理名單。
(七)關于“落實化工產業安全環保整治提升行動乏力。“四個一批”專項行動后,對省委、省政府跟進部署開展的化工產業“安全環保整治提升”和“攻堅行動”重視不夠,措施不力。”問題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
一是加快2019年關閉企業后續處置。指導督促洋口化學工業園通過聯系處置單位、行政代處置等方式,加快推進5家關閉企業的后續處置工作,目前3家已通過相關部門聯合驗收,其余2家企業正在后續處置中。
二是加大2020年化工企業關閉退出力度。縣委堅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化工產業安全環保整治提升工作部署,加快低端低效產能退出。成立4個排查治理工作組,深入洋口化工園逐企摸排企業原料庫存情況,結合關閉時間對企業原料購進情況進行管控;理清企業現有廢料情況,啟動廢料處置工作。目前,4家企業已通過相關部門聯合驗收。
三是督促問題隱患整改。加快省攻堅行動問題隱患核銷工作,目前全縣已核銷問題2857個,占比98%;核銷隱患1322個,占比98%。
四是加強關閉退出企業后續監管。根據市化治辦要求,2020年11月,如東縣與通州區對關閉退出企業開展交叉互查,未發現“死灰復燃”現象。2020年12月,縣化治辦組織縣工信局、應急管理局、生態環境局及安全環保專家對關閉退出企業進行安全檢查。
(八)關于“推動洋口化工園安全管控工作措施不實。對新組建的如東洋口化工園如何盡快實現東西園區統一管理、統一規劃重視不夠,措施不力。”問題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
一是強化組織領導。有序推進園區管理組織機構的設立,目前,已印發《關于組建如東縣洋口化學工業園管理機構方案》,并在洋口鎮落實園區管理辦公室辦公場所。
二是加快推進實體化運作。新編制園區區域環評,將洋口化工園東、西區納入統一規劃,2020年11月底通過了行政審查會。相關園區管理機構實體化工作制度,正在研究制定中。
三是研究制定執法監管辦法。根據市生態環境局方案,在洋口化學工業園設立獨立的執法分局,進一步強化對園區的管控。
(九)關于“加強組織領導和推動相關部門履職盡責不夠。對省“一園一策”指出的問題,至今未研究解決。園區內還有10家企業未制定“一企一策”方案;2家勞動密集型的非化工企業仍混建在園區內。”問題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
一是溝通解決區域環評手續。縣委主動向江蘇省生態環境廳、南通市生態環境局匯報規劃環評編制情況,及時溝通評審中關注的問題,積極爭取市級及省級生態環境部門的支持,根據專家評審意見做好環評報告的修改完善。關于新的園區規劃環評,已于2020年8月21日召開省級專家評審會,編制單位也已根據專家評審意見完成了環評報告的修改,于2020年11月底通過了行政審查會。
二是開展新增化工生產企業安全環保評估。制定《新增化工生產企業安全環保評估工作方案》,對新增化工企業組織相關部門及產業、安全、環保、特種設備方面專家開展評估論證。另外7家未制定“一企一策”的企業納入2020年關閉名單,已有4家通過聯合驗收,3家企業目前處于停產狀態。
三是加快污水處理廠配套建設。西區已配套建設污水處理廠,該廠總建設處理規模4萬噸/天,目前在運行的二期工程日處理工業污水能力2萬噸/天。污水處理廠尾水排放池按照國控污染源及海洋監控要求,已安裝相關在線監控設備并將數據實時上傳至相關部門。目前處理水量及尾水水質能夠滿足要求,尾水經排海池達標排放。東區污水處理廠改擴建已進入施工階段。
四是實現園區規范管理。西區共有2家非化工生產企業,已經關閉退出或完成評估。東區4家非化工生產企業已經關閉退出或完成搬遷。
五是強化危化品集中統一管理。東西區危化品停車場均已建成并投入使用,規范了危化品巡查管理,實現集中統一管理。
六是做好區域風險評估報告審查工作。委托第三方重新對東區開展區域安全風險評估,對多米諾效應進行認真分析,目前已完成評估報告的編制、專家評審等工作。
2.“部門監管落實‘三管三必須’不到位,排查整治風險隱患不徹底”方面
(十)關于“縣應急管理、生態環境、市場監管等部門日常監管缺失,履責不力。”問題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
一是按照“兩斷三清”的驗收標準,對前期排查出的所有違法非法“小化工”進行關閉處置到位。2020年12月11日,由縣安委辦牽頭,組織縣發改、應急管理、生態環境、行政審批等部門,嚴格按照“四個徹底”的標準,對所有違法違規“小化工”再驗收。
二是在前期全面整治的基礎上,進一步鞏固整治成果,持續保持高壓態勢,加強部門聯動,壓實屬地責任,建立健全常態長效監管機制,嚴防“小化工”違法違規行為死灰復燃。2020年12月10日,召開部門聯席會議,會商違法違規“小化工”再驗收工作。印發《如東縣違法違規“小化工”專項整治驗收實施方案》,縣安委辦牽頭組織縣發改、應急管理、生態環境、行政審批等部門,嚴格按照“四個徹底”的標準,對所有違法違規“小化工”再驗收。截至2020年12月31日,已對我縣28家違法違規“小化工”完成驗收,對驗收不符合要求的8家企業,已責成相關鎮(區、街道)嚴格落實屬地責任,限期整頓到位。
三是縣紀委監委對前期排查出的違法違規“小化工”過程中存在的違紀問題進行嚴肅問責。重點對前期專項整治中反饋的失職瀆職等問題提請立案調查并嚴肅處置。在對市紀委交辦的兩批違規違法“小化工”問題線索中,對12名公職人員履職不力問題實施誡勉談話問責的基礎上,結合省委危化品安全生產領域專項巡視整改工作,開展延伸調查問責。
(十一)關于“排查違法違規“小化工”問題整改不到位。2020年9月上旬,通過巡視巡察聯動和有關部門檢查抽查,全縣又新發現3家違法違規“小化工”,重新確定4家。”問題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
一是采取分類措施進行處置。2020年9月13日,對發現的1家違法違規公司生產設備進行封存,對生產車間進行斷電處置。對剩余新發現和重新確定的6家違法違規“小化工”,按照“四個徹底”的要求,在2020年12月31日前全部完成驗收。
二是對違法違規“小化工”進行再次驗收。2020年12月11日,縣安委辦牽頭組織縣發改、應急管理、生態環境、行政審批等部門,嚴格按照“四個徹底”的標準,對所有違法違規“小化工”再驗收。對驗收不符合要求的8家企業,已責成相關鎮(區、街道)嚴格落實屬地責任,限期整頓到位。
三是建立違法違規“小化工”長效機制。2020年12月24日,出臺《關于全面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的實施方案》(東辦〔2020〕97號),進一步強化部門聯動,實施違法違規“小化工”整治長效管理。
(十二)關于“對違法違規“小化工”問題整改不到位。巡視檢查抽查發現,2家違法違規“小化工”雖已“兩斷三清”,但違法占用的土地問題還未及時解決。”問題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
加大問題整改力度。2020年9月5日,將1家違法違規“小化工”在12畝用地圍墻北側外私自違法占用土地建設儲罐拆除到位;2020年8月28日,對另外1家違法違規“小化工”違法占用土地行為作出行政處罰。
(十三)關于“排查整治危化品領域安全風險隱患不嚴不實。縣應急管理、發改(工信)、商務(市場)等部門排查發現安全隱患能力不足,作風不實,2019年12月、2020年5月在全縣開展的兩次危化品安全生產檢查中,均未發現個別企業存在的無規劃用地許可證、工藝技術來源不明等重大問題,直到2020年7月省攻堅行動組織開展“一企一策”檢查時才被發現。”問題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
一是加大問題處置。督促相關企業委托權威機構,對工藝技術進行安全可靠性論證,2家企業對工藝技術安全可靠性已形成明確結論,并出具論證報告。
二是強化技術支撐。部署對涉及硝化棉、氯酸鈉、液氯、硝化以及重大危險源等重點企業開展專項排查治理行動,聘請市安委會專家協同檢查,強化技術支撐,共檢查49家次,排查出249條隱患,督促企業建立問題隱患和整改措施清單,落實各項措施,截至2020年12月31日,已完成整改249條,整改率100%。
三是加大監管頻次。2021年將開展不少于兩輪的化工企業安全生產全覆蓋大檢查行動。2021年1月起,對重點危險化學品企業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截至1月20日,已完成18家,確保安全隱患盡早發現、及時解決。
四是強化“一企一策”問題整改。督促企業進行“一企一策”問題隱患核銷。目前,全縣已核銷問題2857個,占比98%;核銷隱患1322個,占比98%。
五是加大監管人員培訓。制定2021年度安全監管系統干部培訓計劃,組織相關部門安全監管人員綜合能力提升班,加大對安全生產業務知識的培訓,切實提升業務素質和履職能力。
六是加大督查檢查力度。結合2020年終考核,對各鎮(區、街道)和部門進行了督導檢查,并將檢查發現問題一一交辦,檢查發現問題現已經全部整改到位。
(十四)關于“日常檢查流于形式。2016年8月以來個別加油站無證違規開展加油業務,直到巡視組明察暗訪才被發現和查處;2017年以來化工企業發生火災11起,因危廢管理不善引發的火災達55%。”問題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
一是責令停止加油業務。2020年11月13日,組織相關部門并邀請專家對違規加油站進行現場督查,針對違規加油站無證開展加油業務違法行為,責令加油站立即停止加油業務,并將站內相關加油器具進行了上鎖封存,目前正在協調有資質的企業對油罐內的油進行處理。
二是強化部門聯動。縣商務、市場監管、應急管理聯合對違規加油站進行現場檢查,對存在的違法行為進行處置,加強商務、市場監管、交通、公安、應急、消防等部門對違規加油站的日常聯動檢查,防止其死灰復燃。
三是加強化工企業源頭管理。出臺《關于進一步完善危險廢物管理的通知》,指導化工企業開展固廢專項論證工作,進一步加強對危險廢物危險特性管理,目前,已完成專項論證的聯合備案工作。
四是加強危廢規范化管理。持續推進危險廢物等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對排查出的問題隱患實施清單管理,限期整改到位,目前共排查問題隱患40個,已完成整改36個。著手推進“江蘇省危險廢物全生命周期監控系統”實施,根據省生態環境廳統一部署,研究制定我縣“江蘇省危險廢物全生命周期監控系統”實施方案,打造我縣危險廢物“來源可查、去向可追、全程留痕”的完整信息鏈,目前已組織相關企業參加市培訓會議。
五是加強應急管理。組織部署歲末年初環境安全大檢查工作,重點檢查化工關閉退出企業25家。
(十五)關于“督促推動企業提升本質安全不力。目前全縣63家涉及危險工藝企業中,有27家未開展危險工藝替代評估。”問題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
一是督促企業加快推進危險工藝替代自查評估。全縣63家涉及危險工藝企業,58家已完成危險工藝替代自查評估,2家已承諾放棄危險工藝生產工序,3家列入關閉退出企業名單。根據評估結果,全縣有5家企業可進行危險工藝替代,目前履行危險工藝低危化改造相關手續中。
二是扎實推進本質安全專項行動。按照《如東縣提升危險化學品企業本質安全水平的實施意見》文件要求,推進本質安全專項行動。目前,全縣63家涉及危險工藝企業,58家企業已完成危險工藝替代自查評估,2家企業已承諾放棄危險工藝生產工序,3家企業列入年底關閉退出企業名單。根據評估結果,全縣有5家企業可進行危險工藝替代,我縣將督促企業有序開展危險工藝低危化改造。全縣35家企業開展氯化、硝化企業精細化工反應安全風險評估,目前29家企業已經完成評估,3家涉及氯化企業已簽訂評估合同,1家企業長期停產,2家企業列入年底關閉退出企業名單。組織對83家涉及“兩重點一重大”的企業進行LOPA分析,目前77家企業完成LOPA分析,3家企業列入年底關閉退出企業名單,1家企業被并購正在停產中,2家企業長期停產。
(十六)關于“危廢存量底數不清。縣生態環境部門統計報送個別公司的危廢存量為461噸,與該公司實際存量相差近1000噸。”問題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
一是查處違法行為,提升應急速度。2020年9月,我縣對該公司進行現場檢查,查處該公司在應急處置初期,未能如實申報氯乙酸母液數量的違法行為,并責令企業將瞞報的1084噸氯乙酸母液錄入“江蘇省危險廢物動態管理系統”,并對企業相關違法行為進行立案查處。督促企業優化應急處置方案,提高處置效率。2020年12月28日,再次對該企業開展現場核查,該企業庫存氯乙酸母液已于2020年12月25日應急處置完畢,現場未發現前期庫存的氯乙酸母液遺留。
二是舉一反三,全面摸清底數。通過“江蘇省危險廢物動態管理系統”密切關注我縣工業企業尤其是化工企業的危險廢物產生、貯存及轉移處置情況,對存在超量超期行為的企業及時提醒,截至2020年底,我縣化工企業庫存危險廢物0.28萬噸,暫未發現超量超期現象。
三是加強執法監管,規范企業行為。結合危險廢物處置專項整治行動及危險廢物等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加強危廢規范化管理工作,通過“雙隨機”對我縣產廢企業開展抽查,對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依法查處,2020年共查處涉危廢案件27件。
(十七)關于“危廢管理問題突出。目前全縣仍有11家化工企業危廢存儲設施無安評、消防手續,10家化工企業危廢超期存放;有2家危廢存儲不規范企業尚未完成整改。”問題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
一是全力推進整改。11家存在危廢存儲設施無安評、消防手續的化工企業中有8家已完成整改、2家列入2020年度我縣關閉化工企業名單并按有關要求持續推進、1家已關閉原廠區被收購;10家存在超期存放危險廢物的企業均已完成整改;省化治辦通報的危廢存儲不規范的企業均已完成整改并銷號。
二是強化宣傳考核。借助新固廢法出臺宣傳之際,加強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業務培訓,提升企業危險廢物安全管理意識。組織到如東經濟開發區、商務局等7個鎮區及部門開展現場業務輔導,并制作危廢管理專題報道,加深公眾對危險廢物的認識,加強公眾對危險廢物的監督。持續開展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考核,2020年9月完成對我縣重點產廢單位和危險廢物經營單位的考核,2020年11月通過省廳組織的規范化管理考核,3家抽查企業考核均達標。
(十八)關于“查處違法行為不力。某公司違法行為,2018年7月被中央環保督察組指出后,直到2020年9月才被查處。”問題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
一是拓寬渠道多措并舉。目前正在組織廠房拆除、生產安置等前期工作,2021年3月底前完成清理。涉及安全風險的,采取長效安全管理措施。
二是強化監測科學管控。目前多個點位效果評估已經通過專家評審。
三是客觀公正依法處理。相關部門正在深入了解、調查,將根據調查和生態損害評估結果情況,對相關單位、責任人嚴肅查處,對失職行為予以問責、追責。
(十九)關于“執行《危險貨物道路運輸管理安全管理辦法》不嚴格。全縣有102輛危化品運輸車輛存在掛靠經營問題,目前僅完成整改37輛。”問題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
一是開展整治清理。根據《如東縣“兩客一危”掛靠車輛清理工作方案》,縣交通運輸局、公安局、人社局、稅務局、應急管理局、市場監管局、信訪局等職能部門對全縣危貨企業進行掛靠車輛整改驗收,102輛掛靠車輛已清零。
二是嚴格審核把關。對企業新增車輛進行審核,及時上報報備,提交相關手續及證明材料,嚴禁掛靠車輛。
三是強化主體責任落實。督促企業嚴格執行省安委會《江蘇省“兩客一危”掛靠車輛清理工作方案》(蘇安〔2020〕6號)要求;對企業試行積分管理辦法,并納入考核。
四是嚴格執法檢查。2020年9月至12月,共檢查危險品運輸企業28次,查處道路危貨運輸企業案件4起,罰款1.8萬元;查處未經許可從事道路危貨運輸案件1起,罰款3萬元。
(二十)關于“對本地注冊異地經營的運輸車輛監管不到位。某公司在如東注冊的95輛省外經營運輸車輛,未按規定辦理異地經營備案。”問題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
一是督促問題整改。督促企業將所有車輛轉入經營地,已轉出90輛車,暫保留5輛車(保留經營許可證用,停運);企業購買新車(延續經營許可證用)后,5輛舊車將轉出。
二是開展日常檢查。提升科技監管水平,利用互聯網+監管對該企業車輛運行動態進行常態化抽查。2020年9月至今,對該企業檢查4次,出動檢查人員12人次,立案處罰1起,處罰2000元;每天通過動態監控抽查該企業車輛不少于4輛。
(二十一)關于“對道路運輸“流動性”隱患防范意識不強,處置不到位。國道328如東段聯合治超點對危化品運輸車輛檢測緩慢,造成危險隱患集聚;縣公安、交通運輸部門對通過監控發現的5家企業駕駛員存在嚴重疲勞駕駛問題,僅由相關企業自行處理,未跟蹤督辦。”問題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
一是設置貨運車輛靠右通行專用車道。栟茶治超點將危化品車與客車及小客車進行分流,防止混合聚集。
二是增設前方不停車稱重檢測系統。通過動態稱重系統判斷車輛是否超重,不超車輛、空載車輛優先放行。
三是加大和延伸路面執法勤務廣度。公安交通人員加強對危化品的判斷,加快通行速度。
四是加大危化品運輸路面實時監管平臺的開發應用力度。建立危化品全流程監管創新應用平臺,并通過省交通運輸廳第一批“江蘇省交通運輸信息化綜合應用示范縣(區)”評定。
五是加強部門溝通,對企業齊抓共管。10月份起,每月對全縣“兩客一危”車輛主動安全智能防控系統運行情況進行考核通報,加強交通運輸、公安、應急管理等部門信息溝通,組織交通運輸和公安部門開展聯合檢查。
六是加大執法檢查力度,督促企業履行主體責任。2020年9至12月,全縣共檢查危險品運輸企業28家次,查處道路危貨運輸企業案件4起,罰款1.8萬元,查處未經許可從事道路危貨運輸案件1起,罰款3萬元。
3.“落實危化品領域正風肅紀反腐專項整治不力,動真碰硬不夠”方面
(二十二)關于“對專項整治重視程度不夠。縣委、縣紀委監委沒有針對危化品領域權力尋租空間大、極易滋生各類違法亂紀行為等特點,組織全縣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開展專項檢查、專項督查和自查自糾等活動。”問題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
一是對危化品領域及違法違規“小化工”專項整治反饋整改中的問題線索開展延伸調查并處置。重點對前期專項整治中反饋的失職瀆職等問題提請立案調查并嚴肅處置。在對市紀委交辦的兩批違規違法“小化工”問題線索中,對公職人員履職不力問題實施誡勉談話問責的基礎上,結合省委危化品安全生產領域專項巡視整改工作,開展延伸調查問責。對專項行動中涉危化品企業、違法違規“小化工”官商勾結問題線索,統一報縣紀委監委案件監督管理室扎口管理。全力推進危化品領域官商勾結案件線索排查和巡視交辦線索調查處置。
二是結合全縣開展的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問題專項監督行動,開展一次危化品領域專項自查自糾。結合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問題專項治理工作,縣紀委下發《關于危化品安全領域正風肅紀自查自糾個人承諾的通知》(東紀傳發〔2020〕18號),組織危化品領域監管部門人員圍繞正風肅紀要求及官商勾結7種情形開展自查自糾,簽訂個人承諾書。專項活動共收到洋口鎮(沿海經濟開發區)、洋口港經濟開發區、縣發改委、縣行政審批局、縣應急管理局、縣市場監管局、縣公安局、縣交通運輸局等8家對危化品領域負有監管職責的相關責任單位公職人員《承諾書》513份。
三是制定方案并組織開展一輪危化品安全生產領域專項整治。縣紀委監委部署落實專項行動,根據市紀委自查自糾專項行動要求,結合如東實際制定下發《關于開展危化品領域正風肅紀自查自糾專項行動的工作方案》(東紀發〔2020〕45號)明確專項行動工作方案,同步開展專項治理。同時,結合全市紀檢監察機關危化品領域官商勾結案件查辦推進會議精神,我縣專題下發《關于進一步深化推進危化品領域正風肅紀 壓實危化品領域自查自糾工作成效的通知》(東紀傳發〔2020〕21號),進一步加大自查自糾工作力度,重點圍繞三個方面全面開展排查:轄區內危化品企業情況;轄區范圍內對危化品企業具有監管職能的主要部門以及工作人員,分工聯系相關企業的鎮(區、街道)班子成員或工作人員,以及對危化品企業具有監管職能的部門的分管領導;上述重點人員對照《工作方案》中所列“七種情形”認真開展自查自糾。自查自糾共梳理排查16個鎮(區、街道)、245家企業、93個職能部門,自查人數552人。
四是充分發揮“5+7+N”全面監督體系作用,進一步提升監督工作質效。堅持完善“5+7+N”集體會商機制,2020年縣紀委黨風政風監督室、信訪室、宣教室、縣委巡察辦、縣作風辦累計召開4次“5+7+N”協調會商會議,把推進危化品領域監督列為重要內容開展會商討論,下發4期《全面監督工作要點》。2021年1月上旬,縣紀委監委下發新1期《2021年“5+7+N”全面監督工作要點(一)》,指導各監督主體對監督范圍內的地區和部門、單位落實省委危化品專項巡視、市委安全生產巡察反饋問題整改、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要求等情況開展重點監督,確保及時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二十三)關于“黨員干部被“圍獵”的問題較為突出。”問題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
一是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暢通信訪舉報渠道。在縣行政中心、縣委巡察辦主要出入通道張貼海報,宣傳紀檢監察信訪舉報知識。在縣紀檢監察信訪接待窗口懸掛紀檢監察信訪舉報須知,擺放信訪舉報手冊,向群眾宣傳紀檢監察信訪舉報的受理范圍、舉報途徑、內容書寫、舉報義務等,引導群眾積極提出檢舉控告,依法有序反映問題。截至目前,未收到反映危化品領域的信訪舉報。
二是進一步加大調查處置力度。縣紀委監委對省委巡視移交的問題線索,逐件研判,落實處置意見。成立如東縣紀委監委危化品領域案件查辦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全縣危化品領域案件查辦工作,由縣委常委、縣紀委監委書記(主任)任組長,及時研究部署推進。
(二十四)關于“縣紀委監委機關主動靠前監督意識不強,發現問題不夠。”問題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
一是圍繞全縣正在開展的安全生產大排查大整治專項行動,紀檢監察組織第一時間開展全程監督、跟進監督。縣紀委牽頭協調,組織各紀檢監察室和鎮(區)紀(工)委、派駐紀檢監察組同步推進,主動與鎮區和職能部門協調配合,緊盯危化品安全生產監管要求,及時發現問題、反饋問題并督促整改到位。縣紀委監委派駐第十三紀檢監察組對2020年11月全縣組織開展的安全生產大排查大整治專項行動開展全程監督、跟進監督,各鎮(區)紀(工)委協同開展監督推進。專項行動期間,全縣共檢查生產經營單位4832家,排查隱患6302條。對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立案處罰124起,共計罰金89.69萬元,停產整頓3家。派駐第十三紀檢監察組對督查發現企業存在的相關安全隱患問題,及時對屬地下發督辦單,對相關責任主體持續跟蹤督辦。縣紀委下發《2021年“5+7+N”全面監督工作要點(一)》,將各相關單位落實省委危化品專項巡視、市委安全生產巡察反饋問題整改情況納入重點監督事項,確保及時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二是進一步加強“兩個責任”日常監督檢查,分解壓實職責,及時發現并督促問題整改。依托網絡動態考核平臺,進一步細化分解危化品安全生產領域監管責任要求。嚴格日常網絡考評監督尺度,督促相關鎮區和部門及時上傳工作臺賬、履行監管職責,開展常態化安全檢查。結合實地督查檢查,加大問題反饋力度,對問題整改落實不力的,及時開展問責問效。2020年底,組織5個督查組開展全面從嚴治黨責任及危化品監管領域正風肅紀專項督查。重點督查危化品集中區和危化品監管有責部門開展廉政風險點排查,制定針對性防控措施情況;安全生產大排查情況;落實省委危化品專項巡視反饋問題的整改情況等。除常規工作臺賬檢查外,還通過調閱行政執法案卷、信訪處置記錄,個別訪談等形式,了解相關重點領域是否存在官商勾結、違紀違規問題線索。發現的問題點對點反饋給被查單位,要求迅速落實整改提升。目前正在梳理匯總年度全面從嚴治黨考核測評情況,將省委危化品專項巡視反饋問題整改情況作為加強黨的政治建設、踐行“兩個維護”重要內容,納入全面從嚴治黨整體考評。
三是加強與職能部門單位的溝通協調機制,主動靠前監督,深入監督,及時發現并處置問題線索。主動與應急管理、自然資源、生態環境、行政審批等職能部門對接,對各部門職能范圍內及牽頭的危化品督查檢查、整治整改工作開展跟進監督。推行靠前監督機制,縣級層面危化品安全生產監管督查工作,派駐紀檢監察組主動聯合參與;鎮區層面危化品安全生產監管督查工作,鎮(區)紀(工)委主動聯合參加,定期通報參與監督情況,對危化品安全生產監管領域工作履職不力、違紀違法問題及時發現并處置。2021年1月,縣紀委監委派駐第十三紀檢監察組協同縣安委辦,根據省、市關于違法違規“小化工”專項整治工作要求以及如東縣落實省委巡視反饋意見整改方案,對全縣“小化工”整改落實情況進行了專項檢查。檢查發現部分“小化工”尚未按照“四個徹底”清理到位,目前已逐鎮(街道)下發《督辦函》,指出存在問題、明確整改要求,督促其迅速落實整改并于1月31日前上報整改情況。
四是進一步強化安全生產責任事故會商問責機制,堅持監管責任倒查并處置追究到位,加大問責力度。對危化品安全生產領域事故,聚焦監管不作為、亂作為等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及官商勾結等違紀違法問題,及時調查核實,推動發現問題,嚴肅查處危化品監管領域腐敗問題。縣紀委常委會定期討論研究,對危化品安全生產領域事故案例舉一反三,分析相關部門監管存在問題,做好調查問責后半篇文章,推動紀檢監察監督關口前移。加強安全生產責任事故會商問責追究,堅持對事故調查中發現的部門監管不力問題加大查處力度。2020年,共參與生產安全事故調查13次、事故會商11次。對安全生產責任事故采取立案措施追責問責22人,其中包括4名副科職領導干部。強化安全生產領域事故案例通報,2020年全年共下發6期安全生產領域典型案例通報,涉11起26人次。縣紀委常委會議對安全生產及危化品領域問題進行會商討論,結合省市對如東專項巡視巡察反饋問題,針對相關職能部門在安全生產領域特別是危化品安全管理方面存在不足,對縣安委辦下發《關于加強危化品安全管理工作的監察建議》、對縣住建局下發《關于加強建筑施工領域安全監管工作的監察建議》,指出存在問題,提出具體建議。
(二十五)關于“責任追究剛性不足。”問題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
進一步加大監督執紀問責力度,嚴格執紀執法,精準有力問責。開展危化品領域正風肅紀自查自糾專項行動,縣紀委專題印發自查自糾工作方案,要求全縣各級黨政機關、人大機關、政協機關、監察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人民團體和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國有企業管理人員、基層群眾自治組織中從事管理的人員,排查本人與危化品企業、違法違規“小化工”官商勾結問題,并排查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特定關系人是否存在該方面問題,累計簽訂個人廉潔承諾書513份。
(二十六)關于“個別問題線索處置方式不當。”問題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
一是按照程序及時處置移交線索。收到相關線索后,結合近年來全縣危化品領域信訪舉報、問題線索受理、處置情況,對該問題線索再次梳理研判,通過實地走訪、調取資料、找談人員等方式有序推進核查工作。
二是進一步規范問題線索處置方式。2020年12月10日,如東縣紀委監委召開辦公會(擴大會議),各鎮(區、街道)紀(工)委書記、各室(中心)主任、副主任,各派駐紀檢監察組組長、副組長,巡察組組長、副組長,巡察辦、作風辦負責人等參加,會上,縣紀委監委主要領導對規范辦理信訪舉報、規范處置問題線索專門提要求。
4.“部門監管落實“危化品安全生產體制機制不完善,未形成有效合力”方面
(二十七)關于“縣安委辦、化治辦發揮統籌協調作用不夠。2020年未組織開展危化品生產、儲存、使用、運輸和危廢處置全鏈條、全流程聯合執法。”問題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
一是出臺《如東縣關于全面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的實施意見》。根據我縣實際,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親自研究,經縣委常委會、縣政府常務會議討論后,制定下發《關于全面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的實施方案》,明確提出加大危化品全鏈條、全流程聯合執法,定期組織開展部門和鎮(區、街道)聯合執法行動,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的打擊力度。
二是完善縣安全生產委員會工作機制。2020年12月10日,組織召開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專業委員會會議,對聯合執法工作進行了專題部署。印發《關于開展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聯合執法檢查工作的通知》,由縣應急管理局牽頭,聯合相關職能部門,2020年12月底前對4家危險化學品企業,2021年2月底前對煙花爆竹批發企業和零售店完成聯合執法檢查。
(二十八)關于“監管部門協作配合意識不強。聯席會議形同虛設,2017年以來未按規定定期或不定期召開危化品安全生產專項整治聯席會議,縣分管領導調整后也未及時發文調整。”問題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
一是建立健全危化品監管部門聯席會議制度。根據人員變動,重新調整如東縣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部門聯席會議成員,更新相關領導和人員,并及時將最新文件精神傳達至每一位聯席會議成員單位。
二是定期召開部門聯席會議。嚴格按照聯席會議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開危化品專項整治聯席會議。2020年12月10日,縣安委辦牽頭組織17個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專業委員會成員單位召開部門聯席會議,會上,對當前危化品監管重點工作進行會商,并部署聯合執法檢查工作。
(二十九)關于“監管部門各管一塊、各管一段的問題不同程度存在。某公司自2015年以來長期超范圍經營,多個監管部門多次檢查失管失察,該企業還多次受到有關行業協會的表彰。”問題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
一是加強跟蹤檢查。制定出臺《如東縣違法違規“小化工”專項整治驗收實施方案》,加強跟蹤檢查,防止其死灰復燃。
二是加強信息互通。強化部門聯動,形成監管合力,對執法過程中發現的其他問題線索及時與監管部門溝通聯系,生態環境部門執法人員按照職責劃分,將在檢查中發現企業環保設施和危險廢物存在的安全隱患,及時移交至應急管理部門。
三是開展部門聯合檢查。2020年12月14日,組織縣應急管理、生態環境等部門和專家,對該公司再次驗收。
(三十)關于“監管部門之間信息共享意識不強。涉及危化品安全生產各個環節的數據庫建設力度不大,數據共建共享機制尚未形成。”問題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
強化危化品領域信息共享。印發《如東縣危化品全流程監管平臺使用管理暫行辦法》。今年1月1日,應急管理、公安、交通運輸、生態環境部門正式入駐縣域治理現代化指揮中心,集中巡檢危化品全流程監管平臺。政務數據共享交換平臺上線運行,并與市級政務數據共享交換平臺無縫對接,納入國家、省、市數據共享交換體系。
(三十一)關于“執法力度時緊時松。行政執法部門自由裁量權大,隨意執法、以罰代管、一罰了之等問題較為突出。2018年全縣查處的涉危化品領域違法違規案件同比上升74.4%,2019年同比下降66.8%,2020年1至8月同比上升86.6%。”問題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
一是嚴格執行自由裁量權規定。自2020年7月,應急管理部門所有處罰案件全部通過蘇安執法系統網上辦理,并按照《江蘇省安全生產自由裁量實施細則》的要求,在每起行政處罰案件的《案件調查終結報告》中詳細闡述處罰金額的理由、依據和裁量標準。截至目前,我縣使用蘇安執法系統行政處罰立案178起,處罰款398.58萬元。
二是堅持執法檢查計劃性。已起草2021年度安全生產執法檢查計劃。每次實施執法檢查前,制定執法檢查方案,通過“雙公示”平臺,向社會公示安全生產行政執法的程序、內容等。
三是嚴格執行“一案五制”工作法。為實現“執法一家、規范一家,教育一片、警示一片”的執法效果,去年10月份以來,127起事前執法案件均嚴格實施“一案五制”工作法。
四是強化日常監管。進一步加大行政執法力度,去年10月份以來,我縣使用江蘇省安全生產行政執法系統開展行政執法工作,共檢查企業413家,查出隱患910條,已整改833條,其余隱患正在整改中,整改率91.5%。今年1月20日,組織公安部門、應急管理部門及安全專家對1家使用易制爆化學品的工貿企業,進行安全指導服務,并約談企業主要負責人,做到監管與服務并重,避免以罰代管、一罰了之現象。
(三十二)關于“行政處罰避重就輕。2019年以來縣交通運輸部門處罰的15件道路運輸危化品案件,未區分運輸危化品的不同種類和情節輕重,基本均按下限處罰。”問題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
開展執法培訓,提升執法能力。今年1月,縣交通運輸局組織全體執法人員學習《江蘇省交通運輸行政處罰自由裁量適用規則》(2021年2月1日起施行),提升執法人員對行政處罰自由裁量的認識和使用水平。
(三十三)關于“執行《安全生產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標準》不規范。對2018年發生安全生產亡人事故的某公司總經理處以罰款時,企業為其出具的年收入證明為7.5萬元,認定被處罰人年收入所用證據未進行調查核實。”問題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
一是規范執法程序。去年10月份以來,嚴格按照《安全生產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標準》和案件辦理程序的要求開展行政處罰,共辦理137起行政處罰案件。
二是委托第三方審計。與中興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南通分所簽訂《業務協議書》,委托第三方專業力量,對事故企業主要負責人年收入進行審計,確保出具的年收入證明真實可信。
(三十四)關于“對中介服務機構監管缺失。中介機構魚目混珠,相關部門對在如東縣內從事安評業務的中介服務機構屬地監管不夠,開展聯合檢查、專項檢查和隨機抽查不多。某咨詢服務公司因出具虛假報告被南通市發文從2018年1月1日起限制在全市范圍內從事安評業務,但該公司2019年以來仍在如東縣執業。2019年9月縣應急管理部門對5家安評中介機構的安評報告各抽1份進行檢查,發現每家安評報告均不同程度存在較嚴重錯誤。”問題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
一是出臺《如東縣安全評價檢測檢驗機構監督管理意見(試行)》,對安全評價、安全生產監測檢驗行為規范與責任,安全評價檢測檢驗機構監督管理提出明確要求。10月份,對在我縣從事安評業務的5家中介服務機構開展檢查抽查,抽查了9份評價報告,對發現的問題在全縣通報,并進行點對點交辦,要求中介服務機構對照督查發現的問題落實整改。截至目前,督查發現問題已全部整改到位。
二是已向南通市應急管理局請示關于某公司從事安評業務事宜,將根據南通市應急管理局的決定推進整改落實。
三是由縣應急管理局約談某安全科技公司,針對該公司出具相關評價報告存在嚴重錯誤的問題,依據《如東縣安全評價檢測檢驗機構監督管理意見(試行)》第二十四條有關規定,將該公司列入不良記錄“黑名單”管理,暫停與其相關業務合作1年,從2021年1月8日起施行。
四是按照《江蘇省生態環境第三方服務機構監督管理暫行辦法(修訂)》的要求,積極配合南通市生態環境局開展相關工作。
(三十五)關于“推動各類監督檢查發現問題整改責任未壓緊壓實。部分問題整改不到位,長效機制不健全。截至2020年8月,省攻堅行動“一園一策”指出的9個問題還未整改,“一企一策”發現的44條重大隱患僅確認整改3條。在推動問題整改過程中,未能以案為鑒、舉一反三,導致有些問題屢禁不止,同類問題反復發生。落實整改責任壓力傳導不夠,部門監管和屬地責任壓得不實,少數職能部門和基層黨組織履責不力,“大數據+網格化+鐵腳板”作用發揮不明顯。2019年8月某化工企業簽訂了非居住房屋搬遷補償合同,該公司目前仍在原地繼續經營;12家企業特種設備操作人員操作證仍存在重復掛證現象。全縣化工企業從業人員中,初中及以下學歷占25.6%,從業人員業務水平和能力提升不快。”問題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
一是完成“一園一策”問題整改銷號。認真落實市化治辦《南通市化工產業安全環保整治提升攻堅行動問題和隱患整改銷號管理辦法》,要求縣發改委會同有關部門推進省攻堅行動問題、隱患核銷工作,目前已核銷問題2857個,占比98%;核銷隱患1322個,占比98%。44個重大隱患已由相關部門進行檢查和核銷,已有40個核銷。嚴格落實市化治辦化工產業安全環保整治提升重點工作任務“一縣一清單”的要求,正在修編產業規劃。
二是強化特殊作業環節監管。今年1月,組織開展化工(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大檢查,將企業特殊作業審批監護情況列為重點檢查內容,目前已檢查企業15家。通過檢查,進一步規范化工(危險化學品)企業各類檢維修作業的安全管理,保障檢維修作業過程中人員和財產安全,防止事故發生。
三是強化舉一反三。印發《如東縣化工(危險化學品)企業檢維修作業安全管理規定(試行)》,明確規定化工(危險化學品)企業的大、中、小修、日常檢維修及應急搶修作業全過程安全管理人員、職責、基本要求等。進一步督促化工企業全面細化修訂檢維修作業管理制度,明確檢維修作業程序,對檢維修作業實施傳遞單制度。
四是強化從業人員能力提升。持續開展化工企業從業人員能力提升專項行動,督促企業進一步加大對從業人員培訓力度,對學歷不符合要求的人員做到應培盡培。化工園區聯合國家開放大學,對應培化工企業從業人員進行培訓考核。截至目前,有1900人入學參加培訓。
五是督促某化工企業關閉退出。去年12月25日,該企業完成了氯乙酸母液應急處置,按照“兩斷三清”要求,未能達到驗收標準。目前該企業經屬地政府同意后,通過應急生產的方式處置現有庫存原材料和中間體。屬地政府將督促企業完成應急處置任務后,實施“兩斷三清”關閉退出。
六是強化特種作業人員管理。開展特種設備大檢查大整治專項行動,排查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持證情況,建立特種設備使用單位作業人員動態數據庫。專項行動過程中,告知特種設備使用單位相對應的違法風險,對未配備持證人員的單位加強監管并責令改正,進一步加強對特種設備作業人員“一證多掛”現象的監管。
三、鞏固深化巡視整改成果的打算
經過前一階段努力,巡視反饋意見整改工作取得了階段性進展,但一些整改措施還沒有完全到位,制定出臺的制度文件還需要在落地見效上下更大功夫,對照省委巡視整改工作要求,整改工作還須常抓不懈、持續深化。
(一)進一步強化政治責任擔當,提高站位堅定信念
如東縣委將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工作重要論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實省委巡視整改要求,以主動整改的政治自覺、敢于擔當的政治勇氣和永遠在路上的政治定力,做到問題不解決不松勁、解決不徹底不放手、責任不落實不放過、群眾不認可不罷休,持續深入地做好整改工作,不斷放大整改效應,以整改的實際成效推動我縣危化品領域安全生產工作邁上新臺階。
(二)進一步強化主體責任落實,問題導向狠抓整改
加強整改工作組織領導,嚴格對照整改工作方案制定的任務和時間表,通盤考慮、系統謀劃;強化整改進度跟蹤指導檢查,對整改成果嚴格考核驗收,對責任落實不到位、問題整改不力的單位和個人嚴肅追究責任,以問責倒逼明責履職;嚴格后續整改工作標準,堅持目標任務不變、標準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減,全力以赴推進后續整改工作。聚焦巡視反饋問題,扎實推進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化工產業安全環保整治提升、強化危化品風險管控等重點工作。對未完成整改事項和需長期堅持的整改任務,加強監督檢查和跟蹤督辦,確保巡視反饋問題保質、保量、按時整改到位;對已完成整改的事項,做好跟蹤評估,及時開展“回頭看”,堅決防止反彈反復,確保整改“標本兼治”。
(三)進一步強化成果轉化運用,鞏固提升構建長效
堅持巡視整改工作與日常工作有機結合,持續用力鞏固整改成效,堅決把“當下改”和“長久立”結合起來,真正將落實整改的過程轉化為解決問題、推動發展的過程,不斷放大巡視效應。系統總結整改工作成功經驗,把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上升為制度長期堅持,對存在漏洞、效力不強的制度,抓緊研究完善,在前期整改中已經建立的各項制度,堅決抓好落實,切實做到以整改促進工作成效,以工作成效檢驗整改效果,確保把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黨中央、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實處,推動全縣安全生產形勢持續好轉。
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巡視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聯系方式:0513-84529090。電子郵箱:xwb10908@163.com。
中共如東縣委員會
2021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