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委統一部署,省委第一巡視組于2017年7月31日至9月27日對南京市溧水區委開展了巡視,并于10月27日反饋了巡視意見。對巡視反饋的問題,溧水區委高度重視,自覺提高政治站位,切實擔負整改責任,以最堅決的態度、最果斷的措施、最有力的手段,不折不扣抓好巡視反饋問題的整改落實。目前,我區整改落實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果,解決了突出問題,健全了規章制度,黨的領導更加堅強,黨的建設更加有力,全面從嚴治黨更加深入。按照黨務公開原則和巡視工作有關要求,現將巡視整改情況予以公布。
一、巡視反饋問題整改的總體情況
溧水區委將推動巡視反饋問題整改落實作為當前一項重要政治任務,作為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一項重大工作舉措,圍繞巡視指出的3個方面12類問題,壓緊壓實責任,采取有力措施,加強監督檢查,確保問題不解決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罷休、攻堅不全勝不收兵。一是強化組織領導。省委第一巡視組反饋意見后,區委虛心接受、深刻反思,先后召開區委常委會會議、專題會議,對巡視反饋意見整改落實工作進行研究部署,堅決用中央精神和省委要求統一思想、深化認識、明確方向,切實增強抓好整改落實工作的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堅決把整改落實工作作為頭等大事和重要政治任務來抓。區委第一時間成立巡視整改落實工作領導小組,區委書記謝元同志任組長,區委副書記、區長薛鳳冠同志任副組長,全體市管領導為成員,統籌組織推進全區整改落實工作。11月12日,區委常委會召開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深入學習中央和省委關于深化政治巡視的部署要求、《巡視工作條例》和省委《實施辦法》,深刻剖析問題根源,深入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區委各常委堅持把自己擺進去,主動認領問題和意見,為巡視整改工作扎實開展奠定了良好基礎。二是壓緊壓實責任。研究制定《中共南京市溧水區委巡視反饋意見整改工作方案》(溧委辦發〔2017〕95號),明確具體整改措施164條,逐條逐項明確牽頭區領導、牽頭部門、具體責任人、責任單位和整改時限,切實做到目標明確到位、任務分解到位、措施細化到位、責任落實到位。區委書記謝元主動擔負“第一責任人”責任,親自部署、親自調度、親自督辦。牽頭區領導切實履行“一崗雙責”,對分管領域整改事項主動認領領導責任,對照整改方案,迅速行動,狠抓落實。開發區、各鎮街、區屬各單位主要負責同志自覺承擔直接責任人責任,以高度負責的精神,按照統一部署,層層細化落實,形成上下協同、整體聯動的工作格局。三是加強督促檢查。各牽頭區領導親自抓督查、抓協調、抓推進,對牽頭負責的各相關巡視整改事項,逐一過堂、逐項評估、逐個督促,確保全面徹底完成整改任務。巡視整改落實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堅持加強整改過程的管控和指導,精準把握巡視整改工作不同階段的工作重點,分別制定《關于做好省委巡視反饋意見整改建章立制工作的通知》《關于認真做好省委巡視反饋意見整改報告起草和報送工作的通知》,對各整改責任單位長效機制建立和整改報告上報等工作提出明確要求,確保巡視整改工作有序推進。同時,嚴把質量關、檢查關,區委組建3個督查組,以力求實效為導向,對各級各部門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既督任務、督過程、督成效,又查認識、查責任、查作風,切實做到緊盯不放、一著不讓,確保整改任務落到實處。四是深化源頭治理。全面對照省委巡視及區委巡察情況,著眼從根源上解決問題,深刻反思、舉一反三,及時制定完善相關制度規定,從體制機制上堵塞漏洞,形成制度屏障,推動標本兼治。印發《關于做好省委巡視反饋意見整改建章立制的通知》,梳理巡視巡察整改建章立制清單31項,督促全區各部門各單位對照清單修改完善制定規章制度。召開區政府常務會議、專題會議、推進會等,制定和完善一批管長遠、治根本的長效制度,推動整改落實常態化長效化。目前,區級層面制定相關制度規范38項,各職能部門制定相關制度規范135項。同時,狠抓制度執行,做好制度落實情況的跟蹤督查工作,充分發揮制度剛性約束作用,以制度機制固化巡視整改的成果,為推動我區各項工作提供了堅強保證。
二、已整改落實的問題和事項
(一)在黨的領導方面
1.關于依法用地意識不強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狠抓點面宣傳教育。匯編《國土資源法律法規政策選編》,利用日常執法巡查,采取送達上門、現場宣講等方式,提高各級干部依法依規用地意識;依托“6·25土地日”“12·4法制宣傳日”,加大國土資源相關政策宣傳的廣度深度,提高群眾依法用地意識。二是構建責任落實體系。區政府常務會議研究制定《關于進一步加強全區國土資源綜合執法監管工作的通知》,明確國土資源綜合執法監管共同責任,實現區、鎮、村三級“責任清單”全覆蓋。三是嚴守耕地保護紅線。對新增違法用地實行零容忍,今年以來立案查處違法用地案件81宗,向公安機關移送涉嫌破壞耕地違法用地案件一起,依法對犯罪嫌疑人實施逮捕。
2.關于違法用地日常執法監管力度不夠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加強動態巡查。制定巡查考核辦法,提升動態巡查水平,加大巡查力度和頻次,做到巡查區域全覆蓋、無死角。建立健全鎮村兩級巡防管控體系,強化網格管理,壓實巡查責任,及時發現、制止、處置各類違規違法用地行為。二是壓實屬地責任。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嚴格落實耕地保護責任,對擅自批準、使用土地的一經發現,嚴肅追究屬地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責任。三是建立函告機制。定期通報督查情況,明確整改要求,及時發現、處置違法行為。結合執法巡查發現、全天候衛片遙感、航拍,函告開發區、相關鎮街,目前違法狀態消除。
3.關于土地執法共同責任機制落實不夠到位的問題
整改情況:制定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強全區國土資源綜合執法監管工作的通知》,針對現有違法用地管控問題,落實國土資源綜合執法監管共同責任,建立健全項目用地聯合預審機制,完善發改、規劃、公安、國土、環保等多部門參與的違規違法用地監管聯席會議制度,嚴格執行項目開工驗線制度、違規違法用地責任追究制度。全區各級各部門認真落實土地執法共同責任機制,各類違規違法用地行為得到有效遏制。
4.關于違法用地整改不到位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積極推進落實整改。國土資源部下發我區2016年度違法用地圖斑191個。我區及時逐宗制定整改方案,目前整改到位圖斑160個;報省國土廳待批圖斑19個;移交司法處理圖斑2個;日常跟蹤監管圖斑10個。立案查處165個;非立案處理26個。二是落實違法用地屬地責任。明確開發區、各鎮街主要負責人為違法用地整改第一責任人,分管負責人為具體責任人,對制止違法行為不積極、違法用地整改措施不徹底、進度不達標的嚴肅問責,構成犯罪的移送公檢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三是嚴格違法用地責任追究。制定《關于進一步加強全區國土資源綜合執法監管工作的通知》,健全違規違法用地責任追究機制,出臺《溧水區違反土地管理規定行為問責辦法》,對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土地管理法定職責的行為堅決問責。堅持既處理事又處理人的原則,繼續保持查處土地違法行為的高壓態勢,對經集體討論作出違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規決定的,追究領導責任、具體執行人員的直接責任。
5.關于執行環保政策不夠堅決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迅速整改反饋意見。根據省市貫徹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整改意見的精神,我區研究制定10項71條整改措施,實行清單負責制;13件信訪交辦件全部完成;省環保督察整改14件交辦任務全部完成,檢查企業12家,責令整改9家,立案處罰1家,約談4人,問責2人。二是重點督查滯后項目。督促責任單位加快推進污染整治任務,開發區“32號河道新建工程”8月份完成河道土石方開挖、淤泥開挖清除,辦結省太湖辦交辦的全部任務,目前正在實施河道沿線整體提升和河坡綠濱墊施工。三是大力推進環境綜合整治。完成“263”專項整治行動2017年工作計劃和13個專項實施方案編制、匯總及文件下發,立案查處各類環境違法案件167件、移送司法機關4件;強化冬春季和國家公祭日期間監測預警,持續強化工業廢氣、工地揚塵、VOCs治理,全年環境空氣優良率高于全市2.8個百分點,PM2.5濃度年均值41微克/立方米,比2016年下降8.9%;關停化工和鑄造企業31家,處置企業危廢5800噸,實際耗煤23萬噸,較2016年下降42%。四是嚴格落實“河長制”“斷面長制”。在全市率先出臺《石臼湖(溧水片區)水質改善實施方案》,倡議并召開了石臼湖水質共治聯管聯席會議,16條骨干河道綜合整治工程基本完成,關閉整治規模養殖場29家,拆除圍網養殖1.2萬畝,建成農村污水處理設施55套、污水管網180公里,整治排口27個;編制“石臼湖入湖污染物調查報告”和“天生橋河洪藍河口水質達標方案”,對秦淮河流域36家重點監管企業定期開展執法檢查和監督監測,累計檢查企業108家次,立案查處環境違法案件15件。五是加大城市環境管控力度。出動執法人員662人次,涉及問題86個,立案查處20起,責令整改單位211家次;對市巡查督查組反饋的40期145個揚塵問題逐一交辦和督辦,確保整改落實到位。今年以來,我區揚塵考核排名多次居于全市前列。
6.關于環保監督管理不到位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嚴格履行環境監管責任。聚焦市區長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目標、中央(省)環保督察反饋問題整改、“263”專項整治行動,著力解決生態紅線管控、“廠中廠”和“園中村”環境隱患排查、重點斷面水質改善、重點污染源監管、環境應急演練、餐飲油煙和夜間施工噪聲擾民等群眾關注的熱點難點環境問題。堅持“源頭嚴控、過程嚴管、后果嚴懲”,督促企業完善環評手續,嚴格把關建設項目審批,不斷提高建設項目審批率。二是落實屬地環境監管責任。建立環保系統和各級網格有效聯絡機制,定期召開聯席會議,做好環保信息互通,加強自查和督查,建立定期通報制度。完善考核評價機制,將網格化落實開展情況納入鎮街千分制目標責任制考核。結合鎮街綜合執法試點,編印環保執法事項,開展基層行政執法人員培訓,梳理出環保執法事項44項,交由開發區和鎮街行政執法檢查大隊進行監督檢查,落實網格化環境監管職責。三是深入開展環保專項行動。利用按日連續計罰、查封扣押、限產停產、移送行政拘留等手段,鐵腕整治污染企業,保持環境執法的高壓態勢,對環境違法行為零容忍,督促企業做到達標排放。目前,立案各類環境問題177件,處罰金額數568.1萬余元,其中實施按日計罰7件,查封扣押20件,停產整治3件,限產整治3 件,申請法院執行8家,涉嫌犯罪移送公安4件,環境違法行政拘留移送3件。
7.關于河長制工作不到位的問題
整改情況:9月25日,印發《關于同意南京市溧水區水務局水環境科增掛“河長制綜合科”牌子的批復》(溧編字〔2017〕42號),在區水務局水環境科增掛“河長制綜合科”牌子。11月8日,區編委會研究通過《關于同意成立南京市溧水區河長制管理中心的批復》(溧編字〔2017〕48號),成立溧水區河長制管理中心,負責指導檢查、督促協調全區骨干河道、重要河湖全流域的管理工作,協調解決跨鎮街的重大難點問題,對各級河長制工作實施年度考核。鎮街河長制辦公室與水務站合署辦公,區水務局、編辦會同鎮街具體組織實施。全面落實河長制經費保障機制。
8.關于河長履職不平衡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推動河長履職到位。制定實施《溧水區河長履職考核辦法》,加強對河長履職考核,定期通報河長履職情況。加強責任河段巡查督辦,區級河長每季度巡河不少于1次,鎮級河長每月巡河不少于1次,村級河長每周巡河不少于1次。對河長制工作開展情況進行驗收考核,抽查河長巡河筆記,對巡查頻次達不到要求或不按規定巡河的責令整改。二是發揮政協民主監督。組織開展“百名政協委員、百日集中行動”專項民主監督活動,選派政協委員130人,組成民主監督小組27個,從9月1日至12月底,對全區涉及河長制的78個在建工程,以及開發區、各鎮街在建工程進行民主監督。三是推進信息化平臺建設。開通“溧水區河長”微信公眾號,建立城區河長(水環境)秒聯動微信群、南門河河長制工作微信群、溧水區河長制工作QQ群等,保障河長制工作信息暢通。四是落實信息報送制度。定期編印《溧水區河長制工作簡報》,通報各河長履職情況和開發區、各鎮街河長制開展情況。目前,按時準確上報各類河長制工作報表20多套,工作信息15條。
9.關于河長制成員單位和區級河長聯系部門責任未及時落實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上下聯動明確責任。全面落實《城鄉重要河道實施“河長制”管理工作意見》《溧水區全面推進“河長制”實施意見》(溧委辦發〔2017〕35號),建立16個河長制成員單位和區級河長聯系部門工作聯系單,每個單位均明確分管領導、責任科室負責人及工作聯絡員,實施部門聯動機制。二是落實聯席會議制度。嚴格執行《溧水區河長制工作會議制度(試行)》,10月20日召開全區總河長會議,總結全區河長制工作開展情況,分析問題、總結經驗、部署任務。11月23日召開全區河長制工作驗收考核布置會,研究布署全區河長制工作驗收考核,督導河湖庫管理保護專項整治。
10關于河長制工作宣傳不到位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規范設置公示牌。設立河長公示牌528塊,公示河道名稱、流域圖、河長姓名、職務職責、監督電話等,主動接受社會監督。二是加大宣傳力度。發布溧水區河長制視覺標識(LOGO),利用電視、網站、報紙等媒體宣傳河長制開展情況;依托全國科普宣傳日,加大河長制宣傳力度,提高群眾主動參與河長制工作的積極性;收集整理工作開展情況,在水務局網站、《今日溧水》報等媒體發布亮點工作;編印《溧水區河長制工作簡報》,通報各河長履職情況和開發區、各鎮街河長制開展情況。
11.關于一河一策編制未完成的問題
整改情況:按省市“一河一策”行動計劃編制要求,我區7條骨干河道、6座中型水庫、1個湖泊需編制“一河一策”,其余河湖庫塘以鎮或村為單位編制“一片一策”。其中,一干河、天生橋河2條骨干河道和石臼湖由市統一編制,我區負責5條骨干河道和6座中型水庫“一河一策”方案編制,目前完成初稿,正在修改完善。開發區、各鎮街“一片一策”方案初稿編制完成。
(二)在黨的建設方面
12.關于黨建工作責任落實不到位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堅持統籌謀劃。區委把基層黨建作為全局性、基礎性的工作牢牢抓在手上,納入全區發展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層層簽訂責任狀,構建有效責任體系。開展常委會集中調研,發揮區委領導班子成員示范作用,深入一線推動工作,把嚴防不擔當不作為問題作為基本要求,在全區深入開展“以上率下、擔當作為”主題活動,加強日常檢查、季度督查、年度考評,廣泛激勵動員全體黨員干部擔當作為、履職盡責,確保上級各項決策部署在溧水落地生根,抓出成效。二是深入推進“兩學一做”常態化制度化。組織開展政治理論知識測試、黨建知識競賽,將測試結果納入單位年度績效考核。建立“面上工作督辦+重點問題會辦”機制,強化問題解決率,在全市率先完成農戶和城市困難群眾走訪全覆蓋,大走訪群眾滿意度位居全市前列。分層分類,統籌抓好各領域黨務工作者業務培訓。三是夯實基層基礎。完善黨建責任清單,項目化運作“美溧先鋒”黨建品牌,推動“雙比雙爭”優秀建功集體和個人評選向一線傾斜,制定實施村(社區)后備人才培訓管理工作計劃。在全市率先實施村級“小辦公、大服務”,堅持一站“全入式”服務,組織實施民生“微實事”1356個,27個規劃保留村新建黨群服務中心“三年全覆蓋”任務全面完成。
13.關于少數部門黨建工作不扎實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壓實黨建工作責任。深入開展區、鎮街(機關、國企)、村(社區)三級黨組織書記抓基層黨建工作年度述職評議考核工作,并綜合運用考核結果。組織開展全區67個黨(工)委(黨組)書記抓基層黨建項目的結題驗收工作,督促各黨(工)委(黨組)對書記項目進行完善,并選樹10個重點項目進行推廣。二是強化檢查督察。對開發區、鎮街黨(工)委及下轄村(社區)的基層黨建工作重點任務進行督查,及時反饋督查情況及整改意見382條,結合村(社區)千分制考核進行督查情況“回頭看”,督促指導問題全部整改到位;結合年度區管領導班子考核,對各黨(工)委(黨組)年度黨建工作情況開展督查。三是規范相關機制。印發《關于進一步完善會議議事規則、會議議事清單的通知》,完成對26家黨(工)委、37家黨組的會議議事規則和議事清單的梳理、修訂、完善。
14.關于部分單位“兩學一做”學習教育抓得不緊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深化“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圍繞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持續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大力夯實學的基礎,在全區范圍內組織學習黨的十九大精神,分3期舉辦區管領導干部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輪訓班,區委書記謝元、區長薛鳳冠、組織部部長黃偉民分別在3期輪訓班上作專題輔導報告,培訓區管領導457人。從11月中旬開始,區委宣講團在全區各部門單位、開發區、各鎮街舉辦報告會100余場,在全區營造學習宣傳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的濃厚氛圍。為全體黨員配發十九大報告和十九大黨章,以學習黨的十九大精神為主題,組織開展學習討論。二是開展知識測試。11月18日,在全區范圍內組織開展第二次黨建知識測試,突出以十九大精神為考試內容,強化以考促學、以學促做,全區73家單位465人報名參加測試,其中區管領導干部123人。三是強化日常督查。制定實施《建立健全“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督查制度的意見》,排定督查清單,分層組建督查隊伍,分類強化對基層學習教育工作的督查指導,把督查延伸到最末端。
15.關于一些領導班子執行中心組學習制度不嚴格的問題
整改情況:制定實施《全區黨委(黨組)中心組專題學習計劃》《全區黨委(黨組)中心組學習旁聽巡學工作的通知》《全區宣傳思想文化工作要點》,每月制定中心組學習計劃,配發學習書目和推薦參考書目,今年以來下發全區黨委(黨組)中心組專題學習計劃12期,配發學習書目和推薦參考書目840本。嚴格執行中心組學習旁聽巡學制度,對11家單位開展中心組巡學旁聽工作,充分發揮中心組學習的帶頭示范作用。
16.關于“兩新”組織黨組織建設薄弱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完善全區“兩新”組織“一企一檔”信息,加強“兩新”組織黨組織動態管理,及時掌握“兩新”組織黨員變動情況;選派黨建指導員,對“兩新”組織黨建群團工作進行跟蹤指導。二是加強對“兩新”組織黨組織負責人、黨務工作者的教育培訓,今年以來培訓72人次;為規模以上“兩新”黨組織訂閱黨建報刊、贈送學習資料,加強對“兩新”組織黨建工作的指導幫助。
17.關于一些村(社區)黨組織軟弱渙散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抓好軟弱渙散基層黨組織整頓提升工作。對今年摸排確定的軟弱渙散黨組織整頓情況進行督查,按照時序進度完成整改。強化開發區、各鎮街主體責任落實,選好、用好、管好村(社區)黨組織帶頭人。二是嚴格考核。嚴格執行村(社區)干部廉潔履職紀律規定,將村(社區)基層基礎規范化建設情況、群眾滿意度情況,納入年底村(社區)千分制考核。三是加強村(社區)后備隊伍建設。根據《關于進一步完善村(社區)后備人才培養管理工作計劃》,推進實施村(社區)社工統招統訓、優秀后備人才能力提升、年輕干部駐村墩苗鍛煉、村(社區)干部定期培訓四項工程,教育培訓村(社區)書記、主任、黨務、綜治、會計等重點崗位人員300人次,選派優秀后備人才到城建、財政等一線部門接受全方位鍛煉培養,“85后”中層干部在半年的駐村鍛煉中,進一步增強了農村基層組織的發展活力和后勁。四是踐行以人為本發展思想。規范實施民生微實事1356個,切實提高群眾的滿意度和幸福感。加快推進為民服務中心建設,在全市率先實行村級“小辦公、大服務”模式,村干部開放集中辦公,方便群眾辦事。27個規劃保留村新建黨群服務中心“三年全覆蓋”任務全面完成,并實行“一站式”服務,發揮黨建主陣地的作用。五是規范黨員活動。按照“中組部關于‘農村黨員開會付給報酬’問題答復”的口徑,嚴格控制農村黨組織靠發補貼組織黨員活動。
18.關于干部考察不細致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嚴把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質關。嚴格貫徹落實省委組織部《關于嚴格干部德的考核實行辦法》要求,在干部選拔任用考察環節,對擬提拔對象進行德的正向和反向測評。二是探索優化考核方式。實施區管正職和副職分層分類差異化考核,建立大范圍的雙維度測評。通過優化干部考核機制,推進全面客觀評價干部,促進干部樹立正確政績觀。三是進一步完善選人用人工作。召開全區干部監督工作聯席會議,制定實施《干部監督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實施意見》,印發《關于進一步規范區管單位中層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意見》,對30家區管單位選人用人臺賬進行檢查,查看全程紀實是否規范,對發現的問題均已督促整改到位。
19.關于執行選人用人程序不嚴格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嚴格執行選人用人程序。進一步規范民主推薦程序和范圍,區管正職(重要)崗位民主推薦由全區負責干部大會民主推薦、全體四套班子成員和其他市管干部個別談話推薦,其他崗位民主推薦由單位領導班子成員個別談話推薦和會議推薦;人數較少的單位由全體機關干部和服務對象代表會議推薦,人數較多的單位由中層以上干部推薦。二是規范流程。制定民主推薦、競爭上崗、平職交流3類示范模版,舉辦專門培訓班推廣,提高區管單位干部選任工作規范性。三是開展專項檢查。結合區委第三輪巡察工作,對部分單位的選人用人情況進行專項檢查,對發現的問題責令整改。結合對部分區管單位分類考核工作,開展選人用人情況檢查。
20.關于執行機構編制紀律不嚴肅的問題
整改情況:為各級各部門配發《機構編制工作文件匯編》,在全區進一步加強干部選拔任用、干部人事管理和機構編制相關政策法規的宣傳,健全完善工作制度,提高機構編制管理工作的思想認識,做到有問題及時整改,強化干部人事和機構編制紀律剛性約束,完成部分單位的超配職數消化問題。9-11月,對全區62家區管單位開展中層干部職數專項核查,對發現的問題,列出清單限期整改,目前全部整改到位。11月份,在全區布置機構編制人員年報統計和編外人員信息采集工作,及時更新67家部門編外、編內人員臺帳信息。
21.關于違規兼職取酬清理不徹底的問題
整改情況:9月份,責令相關單位立即整改在職領導干部違規兼職的問題,目前整改清理到位。嚴格落實上級有關規定,區有關職能部門,運用好個人有關事項核查、干部監督工作聯席會議信息收集、信訪舉報受理等手段,進一步清理整頓領導干部違規兼職取酬問題,對符合政策規定但未履行審批備案程序的,督促及時按干部管理權限進行審批備案;對發現未經批準兼職并領取薪酬,或履行職責不當的,督促整改到位,對拒不整改、頂風違紀的,依紀依規嚴肅處理。10月份,通過干部監督工作聯席會議制度,隨機抽查領導干部經商辦企業等信息56人次,未發現違規兼職問題。
22.關于干部交流不規范的問題
整改情況:嚴格執行《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有關事項報告制度》,落實關于干部任職年限的相關規定,對于任職時間達到十年的,剛性有序交流。加強干部隊伍調整工作統籌,嚴格執行上級關于干部選拔任用調整的有關工作要求,嚴把批次關和質量關。
23.關于一些退居“二線”干部日常管理考核不到位的問題
整改情況:制定實施《加強轉任區管非領導職務干部管理意見》,明確轉任非領導職務干部的工作職責,對主管單位抓好轉任非領導職務干部管理提出明確要求,鼓勵轉任非領導職務干部參與區委區政府中心工作;進一步重申上級有關規定,明確違反規定將嚴肅處理。同時,專門召開部門負責人會議,傳達文件精神,要求嚴格貫徹落實。目前,各單位對轉任非領導職務干部都安排了相應工作并加強管理。
(三)在全面從嚴治黨以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方面
24.關于落實主體責任氛圍不濃,監督檢查不力,推進力度不大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區委主動擔當。年初召開專題會議,把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與全區重難點工作同部署、同要求、同落實。區委常委會多次專題研究部署黨建工作,定期聽取基層組織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匯報,區委多次向市委和市紀委匯報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區委主要負責人始終擔當管黨治黨“第一責任人”職責,帶頭深入基層開展大走訪活動,系統謀劃推進全區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區委領導親自帶隊開展對下級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情況的檢查考核,專題聽取被檢查單位落實主體責任、監督責任情況匯報。制定實施《溧水區黨內談話工作實施辦法(試行)》,建立黨內談話工作制度,區委領導開展談心談話303人次。二是完善壓力傳導。區委書記帶頭與全區78家機關單位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同時向下傳導壓力,層層簽訂責任書,各鎮街簽訂至村(社區)、站(所),單位(部門)簽訂到科室、下屬單位,其中8個鎮街簽訂282份。根據2016年度市委考核反饋意見,進一步修訂完善“五項清單”內容,提升針對性、可操作性,督促基層黨組織同步修訂完善,強化責任落實,對未及時上報單位進行全區通報。三是履行“一崗雙責”。領導班子其他成員根據工作分工,認真履行“一崗雙責”責任,定期研究、部署、檢查和報告分管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情況。今年以來,以黨內問責為抓手,針對專項行動、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推動全區各級各單位主動履責,落實主體責任、監督責任,通過“一案雙查”問責領導干部5人,提醒談話或批評教育11人。
25.關于“一案雙查”力度不大,“三轉”不到位,有些紀檢監察組主動監督意識不強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加大“一案雙查”力度。通過區委巡察、責任制檢查、專項監督檢查等多種方式,發現“兩個責任”落實方面的問題973個,督促整改893個。二是加大通報曝光力度。用好網站、微博、微信等公開渠道,建立完善典型案件公開通報曝光制度,先后通報21批次59人次,推動各級黨組織扛起管黨治黨應盡之責。三是加快鎮街紀(工)委“三轉”。制定出臺《鎮街紀(工)委書記、副書記提名考察辦法(試行)》,選優配強鎮街紀(工)委書記、副書記,加強鎮街紀(工)委能力建設。區紀委主要領導通過專題調研等方式,指導、幫助、督促鎮街紀(工)委加快“三轉”。四是加強監督檢查。堅決清理規范“三轉”不到位、承擔職責外的分工或兼職等問題,處理“三轉”不到位、涉嫌違紀紀檢干部2名,各鎮街紀(工)委參與的議事協調機構從169個減少到43個。五是完善監督體系。成立8個綜合派駐紀檢組,完善信訪件辦理、線索管理、工作運轉等體制機制,實現對區級黨和國家機關50家單位的“全覆蓋”監督。加強區委巡察機構建設,實現巡察組組長、副組長專職化配備,建立區級巡察人才庫,制定出臺巡察工作配套制度20余項。
26.“四風”問題仍時有發生
整改情況:緊盯“四風”新動向,深入開展作風建設“防隱身防變異防反彈”專項行動。針對財政資金支出、公款購買卡券、會所整治成果和公車管理使用等問題,成立專項檢查組4個,積極開展自查自糾和重點檢查。一是定期開展專項檢查。專項檢查組先后組織重點檢查活動32次,檢查各級單位57家,發現問題151項,查實35項,立行立改28項。二是持續開展整治“回頭看”和明察暗訪。今年以來,開展明察暗訪18次,檢查165家單位、餐飲場所。特別是春節、“五一”、國慶中秋期間,對10個釣魚場、17家機關食堂、33家基層單位食堂、11個風景區、28家農家樂進行明察暗訪,重點檢查有無違規使用公車、違規接受釣魚和吃喝、機關食堂違規吃請、景區內公車私用公款消費等行為。三是上下聯動開展檢查。開發區、各鎮街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并組織重點檢查,共組織各類重點檢查小組54個,參與檢查人員187人,檢查村(社區)、站(所)369個,發現問題42條,查實11條;嚴肅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特別是不收斂、不收手、不知止違紀行為。
27.關于公務用車管理不規范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嚴格制度執行。嚴格執行公務用車使用管理實施細則,通過部門預算審計、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專項審計以及“三防”檢查等途徑,審查各單位公務用車是否規范,手續是否完備,堅決查處以公務用車套取資金用于個人用車費用,嚴禁擴大公務用車范圍,防止一邊拿補貼一邊租車現象發生。二是加強監督執紀。對發現和移送的問題線索,及時分轉、嚴查快辦,以零容忍的態度,堅決懲治“車輪上的腐敗”,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三是問責處理情況。對相關負責人進行立案調查,并給予黨內警告處分,建立健全公務用車審批、登記和報銷制度。巡視反饋整改以來,我區沒有再發生公務用車租車不合理的現象。
28.關于接待管理不規范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加大審計檢查力度。加大對二、三級預算單位的檢查和審計力度,重點對是否存在轉移、隱藏公務接待費,接待標準是否符合規定以及超范圍超標準接待等問題和現象進行審計。二是嚴格制度執行。根據《溧水區黨政機關公務接待管理辦法》《溧水區黨政機關公務(商務)接待財務報銷管理辦法(試行)》等制度,對公務接待和商務接待的范圍、對象、基本原則、標準、審批程序、場地安排、陪同人數等方面進行細化明確,全面規范公務(商務)接待管理。三是加強監督檢查。由區財政局牽頭,結合“三防”行動,對27家單位開展專項整治“回頭看”,發現問題線索23條,督促限時整改,目前已整改到位。同時,運用第一種形態,對相關人員進行提醒談話、誡勉談話和批評教育。
29.關于公務接待、商務接待界限不清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規范完善制度。結合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批示精神和《中共中央政治局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實施細則》要求,制定實施我區公務接待、商務接待管理制度,對公務接待和商務接待的范圍、對象、基本原則、審批程序、場地安排、陪同人數等方面進行細化明確,做到公務接待、商務接待界限分明、有章可循。嚴格執行中央、省市關于公務接待、商務接待,以及厲行節約反對浪費等方面的各項規定,嚴格落實《溧水區黨政機關公務接待管理辦法》(溧委辦發〔2014〕36號)、《溧水區黨政機關公務(商務)接待財務報銷管理辦法(試行)》(溧財行〔2016〕173號)等要求,強化公務接待、商務接待日常管理。二是解讀制度規范。收集改進作風、反對浪費、接待、辦公用房等5個方面所涉及的制度文件和典型案例,編印《作風建設常用制度規定分類解答》《作風建設典型案列匯編》兩個手冊2000余冊,以編者按的形式對相關問題進行深度解析,并發放至各級各部門。重要節假日前,向開發區、各鎮街、各部門主要負責同志和接待工作具體負責人發送提醒短信,重申紀律、明確要求。三是強化財務審計。將接待工作財務內審作為單位年度財務審計的必查內容,發現問題一律嚴肅處理。
30.關于辦公用房清理不徹底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開展專項檢查。開展領導干部辦公用房專項監督檢查2次,對全區副處級以上領導干部的辦公用房進行現場測量檢查,對發現的超面積問題,發出整改通知,責令限期整改,目前全部整改到位。組建4個督查組,對全區黨政機關和部門開展辦公用房清理整改“回頭看”,通過現場測量督查,確保辦公用房清理全部整改到位。二是建立長效機制。全面建立辦公用房臺賬制度,督促各級各部門進一步提升規范化建設水平,實現“一單位一臺賬”,跟蹤管理、長效治理,確保辦公用房清理整改和規范使用到位。
31.關于“會議多、發文多”現象反彈的問題
整改情況: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按照省市要求以及區委區政府《關于進一步精簡會議的通知》《關于開展規范性文件清理評估的意見》《關于進一步強調向區委、區政府請示報告工作相關要求的通知》《關于進一步規范公文和材料報送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進一步規范會議、文件審批程序。在精簡會議方面,堅決壓減各類會議,從嚴控制會議規模,提升會議質量和效率。嚴格控制以區委區政府名義召開的全區性會議;只安排與會議內容密切相關的單位參加;進一步壓縮會議時間、力戒空話套話。在精簡發文方面,進一步規范公文處理程序,嚴格按照工作需要和職能發文,不發沒有實質性內容、可發可不發的文件簡報。今年以來,以區委或區委區政府名義召開的全區性會議比去年同期下降21.78%,以區委名義印發文件數量下降4%,開發區、各鎮街及各部門報送的簡報數量也大幅下降。
32.關于少數工程違規變更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強化監督檢查。開展工程建設領域和園林綠化領域專項整治行動,在組織相關部門、鎮街開展自查的基礎上,以3個鎮街為重點進行實地調查,發現問題8個。二是嚴格整改落實。11月18日,區政府第19次常務會議專題研究問題整改。相關責任單位迅速制定整改方案,逐項對賬銷號,切實抓好整改落實工作。目前,8個問題全部整改到位。三是建立長效機制。制定實施《溧水區政府投資及農村小型工程發包管理辦法(試行)》《溧水區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標后監督管理辦法(試行)》等文件,明確工程變更的范圍、程序和責任追究機制。加強標后變更的宣傳教育和監督管理,嚴格履行“先報批、后實施”程序。項目建設過程中,審計單位跟蹤把關,遇到違規變更情況及時上報。嚴格落實《溧水區建筑業信用管理實施細則》,將企業市場行為納入信用考核。
33.關于村務公開流于形式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建立健全村(居)務監督委員會組織機構。制定實施《加強和規范村(居)務監督委員會工作意見》,進一步加大監督力度。二是完善制度。制定實施《溧水區農村財務公開實施意見》,做到有據可依,有章可循,規范財務公開的內容、形式、檢查監督和責任追究。三是創新財務公開形式。創新整合手機APP、電視等公開形式,規范公開的內容、形式和標準,實現村級財務電視公開全覆蓋。四是加強財務公開日常管理。對公開情況開展檢查抽查,加大考核和問責力度。
34.關于“村賬鎮管”形同虛設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統一“村賬鎮管”模式。實行“管辦分離”,8個鎮街均成立村級財務代理中心,按每3-4個村配備1名代賬員的標準,選優配強代理中心負責人和代賬員。二是完善“村賬鎮管”制度。統一制定代理中心人員崗位職責,張貼上墻;強化對村級財務代理中心負責人和代賬員的日常考核管理,加大業務知識和制度規范的培訓力度,確保“村賬鎮管”模式取得實效。
35.關于農村產權交易不規范的問題
整改情況:針對農村產權交易中應進未進突出問題,在全區范圍內開展自查自糾和“拉網式”檢查,發現農村產權流轉應進未進問題140個,其中土地類95個,集體資產類45個。各鎮街迅速制定整改方案,對每一筆應進未進情況進行具體分析,分類推進整改。凡是不符合環保、國土、規劃等部門要求的流轉項目,責令停止,及時終止協議。對符合相關部門要求的土地流轉,經鎮街審核同意后,重新進場交易。建立應進未進產權交易市場流轉項目備案制度,逐一登記建立臺賬。目前,140個具體問題全部整改到位。
36.關于公有房產管理不嚴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規范公有房產管理。制定實施《溧水區行政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公有房產管理整改工作方案》,開展公有房產清查登記,加強日常監管,推進公有房產管理規范化常態化。二是完善相關監管制度。制定《溧水區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完善《行政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國有資產出租出借管理辦法》,推動相關單位建立健全公有房產管理內控制度,明確資產管理機構、管理責任人。
37.關于對關鍵崗位、重點部位監管不力、防控不嚴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規范運行機制。制定實施《關于進一步健全政府工作高效運行機制,提高執行力和工作效率的意見》《關于進一步加強公文運轉的通知》,建立區政府成員例會、重點工作調度會、重大問題專題推進會等協調機制,加強日常工作調度。對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市區黨委政府公開的重大政策信息,通過政府門戶網站及時轉載、鏈接、發布。二是持續深化改革。6大類32項綜合改革任務序時推進,7項國家和省市改革試點工作進展順利。成立區行政審批局,集中行使106項行政許可權。創新搭建區級“多規合一”應用管理平臺,審核通過項目176個。三是健全督查機制。聚焦區政府系統的重點、熱點和難點工作,突出條線督查,強化專門機構督查,全面落實督查主體責任,并實行《交辦單》《催辦單》《督辦單》等督查制度。四是完善長效機制。圍繞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認真排查廉政“風險點”,有針對性地建立完善基層權力監督制約和風險防范管理制度,堵塞體制機制漏洞。
三、已形成制度、需長期堅持的問題和事項
(一)在黨的領導方面
1.關于對違法違規用地認識不到位的問題
整改情況:堅持標本兼治,在大力整改違法違規用地具體問題的基礎上,有針對性地加強長效機制建設。一是提升思想認識水平。健全完善學習制度,組織學習《關于加強國土資源綜合執法監管工作的通知》(蘇國土資發〔2015〕4號)和《江蘇省黨政領導干部違反土地管理規定行為責任追究暫行辦法》(蘇紀發〔2010〕10號)等文件精神,不折不扣抓好貫徹落實,強化法制意識,提高學習實效性,增強依法用地的政治自覺和行動自覺。二是注重源頭聯合管控。嚴格執行開發區、鎮街新增項目聯合會審制度,深化“多規合一”省級試點,發改、規劃、國土等部門聯合對擬建項目進行審批,明確所有不符合土地利用規劃的項目一律不予立項,所有工業項目一律進入園區,用地難以解決的項目一律不得列入年度建設項目計劃,目前已成功辦理178件。三是完善聯席會議制度。聯席會議原則上每季度召開1次,充分發揮各成員單位職能優勢,加強信息互通和工作協作,形成土地執法工作合力,解決全區土地執法監管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四是健全容缺審批制度。在項目土地證辦理期間,由于特殊原因需要繼續開工建設的,由項目屬地單位向區國土分局出具書面承諾函,并在承諾之日起1個月內落實用地指標,區國土分局即時出具土地預審相關材料,在承諾之日起6個月內,完善用地手續報批。自承諾之日起1個月內,項目屬地單位未落實用地指標的,區國土分局停止辦理項目相關手續,并責令項目屬地單位立即整改。五是執行開工驗線制度。對已取得合法用地手續和通過容缺審批的項目,開工前告知、督促建設單位申請驗線,未經驗線的不得開工。用地單位及時將記載定位放線測量報告報送屬地單位及國土、規劃部門備案。開發區、各鎮街全程跟蹤監管,確保建設項目不移位且符合建設工程規劃許可相關要求。六是落實責任追究機制。將違規違法用地管控工作納入開發區、各鎮街年度千分制考核,對違法用地處置不力的,將嚴格按照《溧水區違反土地管理規定行為問責辦法》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這項整改任務已完成并形成制度,將長期堅持。
2.關于環保責任制落實不到位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嚴格落實環保責任制。圍繞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制定實施《溧水區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責任規定(試行)》。區委區政府召開專題會議20余次,研究部署全區環境保護工作,著力解決影響我區經濟發展的突出環境問題。區政府與16個部門簽訂2017年環境保護目標責任書,落實開發區、各鎮街、相關部門在水、氣、土污染防治和生態紅線管控等方面的責任。圍繞環保工作重點,結合公眾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利用廣播、電視、報紙、政府網站等媒體,向公眾解讀環境政策,增強公眾環保責任意識。二是建立完善城市環境問題巡查督查機制。印發《溧水區城市環境問題巡查督查工作方案》,依托區環保聯合執法指揮中心成立4個巡查組,持續開展城市環境問題巡查督查工作。今年以來,區分管領導召開現場辦公會、工作推進會、督查整改會等會議10余次,推進問題切實整改落實。累計出動執法人員662人次,下發通報19期,立案查處20起,在今年前11個月考核評比中,取得3次第一、3次第二的成績。三是加強環境污染排查整治。編制《溧水區區域環境風險評估報告》,完成20家企業環境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編制和備案工作,開展環保專項督查8次。開展夜查19次,出動執法人員124人次,檢查企業62家次,及時處置環保類網絡輿情近100件。排查處置“園中村”“廠中廠”環境隱患問題45個。
3.關于河長制工作監督考核不到位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健全制度體系。制定實施《溧水區全面推行“河長制”的實施意見》(溧委辦發〔2017〕35號),修改完善《溧水區全面推行河長制工作督導檢查制度(試行)》《溧水區河長巡查督辦制度(試行)》《溧水區河長制工作會議制度(試行)》《溧水區河長制水質監測制度(試行)》《溧水區河長制信息管理制度(試行)》《溧水區河長制工作考核評分辦法》《南京市溧水區河長制驗收辦法(試行)》《南京市溧水區河長履職辦法(試行)》等8項制度,由總河長、河長牽頭或區河長辦負責人組織召開河長制工作會議,擬定和審議河長制工作中的重大措施,協調解決推行河長制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總結考核工作,督促整改問題。10月份以來,召開區總河長會議1次,區級河長會議4次,河長辦工作會議4次。二是強化督查考核。區河長制辦公室牽頭開展驗收考核,對少數鎮街河長制辦公室未掛牌,河長巡河筆記記錄過于簡單,缺少問題交辦、督促整改過程記錄,河道堤防管理不到位,部分河道堤防有墾植現象等問題,下達限期整改通知單,并在全區通報河長制考核得分排名。目前,全區8個鎮街河長制辦公室均已掛牌,五大類問題整改到位。
(二)黨的建設
4.關于“三會一課”制度落實不到位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落實“三會一課”制度。印發黨支部活動記錄本,規范基層黨支部“三會一課”活動記錄。二是抓好日常學習管理。結合黨的十九大精神學習貫徹,督促各基層黨組織抓好黨員日常學習工作。三是強化黨內政治生活嚴肅性。嚴格落實雙重組織生活制度,對黨員領導干部參加支部活動情況進行常態化監督提醒。明確要求黨員領導干部以普通黨員身份,積極參加支部組織生活,帶頭開展學習討論。四是開展基層黨建重點工作任務落實情況集中檢查。組織4個檢查組,對全區110個村(社區)的基層黨建重點工作任務開展情況進行逐一檢查,重點檢查“三會一課”制度落實情況等,將檢查情況及時反饋并提出整改建議,制作《“美溧先鋒”年刊—溧水區2017年村(社區)黨建工作優秀案例》。
5.關于黨員教育管理工作不到位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完善全國黨員信息管理系統。對黨員信息進行全面維護,確保每一名黨員都納入組織、納入系統有效管理,全區共錄入系統黨組織1218個,黨員22534名。加強黨員日常管理,保持黨組織與黨員的緊密聯系,增強黨員組織觀念,提升參加組織生活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二是規范黨員發展工作。加強入黨積極分子隊伍建設,嚴把發展黨員入口關、質量關、程序關、秩序關,完善發展黨員工作紀實制度,對發展黨員工作全程紀實、全程監管,對新發展黨員檔案材料逐一審核、逐一規范,今年發展黨員184名。對全區各級黨組織發展黨員工作情況進行梳理排查,加強發展黨員指標的結構性、單位間的調整管控。三是健全制度體系。印發《建立健全黨員活動日制度的意見》《建立健全流動黨員雙向共管機制的意見》《建立黨員紀實管理制度的意見》,全面加強對黨員的教育管理,規范黨的組織生活。四是加大監督執紀力度。加大對黨員干部參與賭博、搭建違章建筑等違紀行為查處力度,持續釋放越往后執紀越嚴的強烈信號。
(三)在全面從嚴治黨以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方面
6.關于有些黨員干部干事創業激情不高、不敢擔當、群眾觀念不強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深入開展大走訪活動。結合黨員干部“走千企入萬戶、助發展促富民”常態化大走訪活動,運用好大走訪問題收集辦理機制,落實走訪聯系責任、問題辦理責任,對走訪收集到的問題做好登記管理、及時辦理答復。全區共走訪居民157924戶、企業4517家,收集問題7946個,目前問題全部辦結。二是激發擔當作為。深入開展“以上率下、擔當作為”主題活動,不斷深化“雙比雙爭”優秀建功單位、集體、個人評選工作,激勵全體黨員領導干部在促進改革發展穩定中作出表率。三是落實容錯糾錯機制。制定實施《黨政干部容錯糾錯實施辦法(試行)》,進一步激發全區干部的工作積極性,為敢于擔當的干部擔當,為敢于負責的干部負責。
7.關于工程招投標不規范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加強管理。嚴格執行南京市招投標專項整治文件要求,加強招投標市場管理,強化過程監督,嚴格審查初步發包方案完整性,壓減權力尋租空間。二是嚴格處罰。對已核實應公開招標但未公開招標項目涉及的建設單位,進行行政處罰。
8.關于一些村“三資”管理不到位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完善制度體系。制定實施《溧水區村級非生產性支出管理細則》《溧水區政府投資及農村小型工程發包管理辦法(試行)》,修改完善《溧水區農村集體財務管理制度(修訂)》等相關制度。二是開展農村“三資”管理專項檢查。對8個鎮街10個村進行“三資”管理專項抽查,共發現問題71條,制定整改清單,落實整改舉措。三是堅持農村財務“三年一輪審”。委托第三方對30個村集體財務開展審計,清收離任、在職干部欠款。四是加大業務政策培訓力度。組織村級財務人員參加市區專題培訓239人次,提升業務能力和規范意識。
9.關于津補貼、福利發放不規范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明確工作職責。建立健全全區規范公務員津補貼領導小組工作制度,明確各部門職責,強化部門協作配合。各級各部門主要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按照區規范津貼補貼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開展規范工作。二是嚴格界定和規范行為。制定實施《關于進一步加強機關事業單位收入分配管理工作的通知》,對目前保留的4項改革性補貼項目,以及經國務院或國務院授權的人事部、財政部批準建立的17項特崗津貼項目、加班補貼、鄉鎮工作補貼發放范圍和公務員獎勵發放標準進行梳理歸納,進一步予以明確。召開全區財會工作會議,開展《江蘇省財政監督條例》培訓講座,出臺《完善國庫支付中心管理機制的實施意見》(溧財庫〔2017〕298號),進一步嚴格規范財政資金支付行為。擬定《規范全區移動辦公設備流量補貼費用發放的規定》《溧水區總工會關于加強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規定(試行)》,將于近期正式印發。三是開展專項檢查。區財政局、人社局、審計局協同開展全區違規發放津補貼專項檢查,成立2個檢查組,對全區20個單位、鎮街進行檢查,發現全區面上問題2類,對存在問題的單位下發整改清單,目前全部整改到位。區財政局聯合區審計局對27家單位開展專項檢查,發現發放津補貼問題20條、其他問題14條,已督促相關單位立行立改,目前已按要求完成清退。這項整改任務已完成并形成制度,將長期堅持。
10.關于有的一線工作人員“小官大貪”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加大懲治力度,形成“不敢腐”的震懾。以“四個專項行動”為抓手,加大對一線工作人員違紀違法行為的監督執紀力度。開展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專項治理。聚焦群眾反映強烈的信訪問題,主動走訪調查,及時回應群眾關切。圍繞5個重點領域,深入開展腐敗易發多發重點領域整治專項行動。二是堅持標本兼治,筑牢“不能腐”的籬笆。針對相關案件中暴露出的問題和漏洞,指導督促相關主責單位狠抓整改落實,以建章立制的方式堵塞漏洞,做好執紀審查“后半篇文章”。建立健全重點領域和關鍵崗位干部交流制度,打破固化的利益關系,壓縮一線工作人員權力尋租的空間。三是強化警示教育,營造“不想腐”的氛圍。深入開展“雙比雙爭”主題活動,充分發揮榜樣作用和示范效應,大力營造想為、敢為、能為的良好風氣。選取查辦的“小官大貪”典型案例,拍攝警示教育片《蠅貪之害》,分批次組織黨員干部觀看,組織旁聽征地拆遷、工程建設等一線違紀案件審判,做到警鐘長鳴、時刻警醒。開展“清白交往,親近服務”主題教育活動,受教育黨員干部達3000余人次。
四、未整改到位的問題和事項
關于拆遷安置房建設慢、辦證不及時的問題
目前辦理情況:一是及時部署整改工作。區委區政府多次召開安置房建設和辦證問題整改落實專題會議,區委書記謝元、區政府區長薛鳳冠牽頭研究部署整改舉措,區分管領導組織相關部門收集、研判安置房建設、分配和辦證工作,區房產局起草《溧水區安置房建設情況的報告》,區委書記、區長分別作出批示,要求加強督查和推進安置房建設、分配和辦證工作。二是建立定期通報制度。研究制定《已分配安置房辦證掛圖作戰表》,每周統計進展情況,區棚戶區改造工作例會每兩周專題分析研究、通報進度。三是定期督查考核。區政府督查室、區發改局每月開展安置房建設專項督查,區委督查室會同區房產局逐個單位督查推進,并召開整改座談會,進一步明確整改時限。目前,全區開工在建安置房35201套,竣工19460套,分配19460套。已分配的45個安置房小區中,有6個安置房小區1849套正在辦理不動產權證;22個安置房小區具備辦理不動產權證條件;17個安置房小區嚴格按《已分配安置房辦證掛圖作戰表》推進。
未整改到位的原因:相關建設主體為加快拆遷群眾入住,縮短拆遷過渡時間,急于開工建設安置房小區,沒有統籌考慮分配、辦證事宜。同時,房產證辦理的資料收集、手續完善等工作,需一定時限完成。
持續整改計劃:一是制定整改方案。專門制定《已分配安置房辦證掛圖作戰表》,要求各責任單位嚴格按照時間節點,加大整改落實力度,各職能部門全力配合,幫助責任單位完善資料,建立綠色通道,加快問題整改落實進度。二是鞏固整改成果。在“安置房建設慢”全面完成整改,已分配安置房辦證整改完成率87%的基礎上,加快已分配安置房的辦證進度,徹底解決辦證困難問題。三是建立長效機制。繼續把拆遷安置工作作為區委區政府的重大民生工作,納入年度重難點計劃,定期督查、全力推進;將安置房建設及辦證工作列入開發區、各鎮街千分制度考核;嚴格獎懲措施和責任追究制度,對推進不力、完成任務不好的單位,對相關責任人問責。2018年6月前,完成22個安置房小區的辦證工作;2018年12月前,完成17個安置房小區的辦證工作。責任主體為區房產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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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京市溧水區委
2018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