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委統一部署,2017年3月15日至5月10日,省委第五巡視組對沭陽縣進行了巡視。6月25日,省委第五巡視組向沭陽縣委反饋了巡視意見。按照黨務公開和巡視工作有關要求,現將巡視整改情況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壓緊壓實整改工作責任
一是統一思想認識,主動作為抓整改。始終堅持將巡視反饋意見整改工作作為首要的政治任務,切實增強“四個意識”特別是核心意識和看齊意識,時刻繃緊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這根弦,始終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確保省委、市委各項決策部署在沭陽得到全面落實。系統學習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深入學習《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認真學習省委巡視辦、第五巡視組和宿遷市委、市紀委有關整改工作要求,全面全力、堅定堅決抓好整改落實工作。
二是精心部署安排,凝心聚力抓整改。在第五巡視組巡視情況反饋會當天,立即組織召開反饋意見整改落實第一次會議,成立省委第五巡視組巡視反饋意見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并抽調專人集中辦公。整改工作領導小組,由縣主要領導擔任組長,領導小組下設黨的領導工作問題、黨的建設工作問題、壓實“兩個責任”及全面從嚴治黨工作問題、干部隊伍建設與管理工作問題等四個整改專項小組,負責整改工作的統一領導、統籌部署、協調推進、督促落實等工作,為抓好整改工作提供組織保障。
三是制定整改方案,精準發力抓整改。按照“條條要整改、件件有著落”的要求,將巡視反饋意見指出的三大類15個方面問題以及4條意見建議,分解為60個具體整改事項,逐項明確牽頭領導、責任單位、整改時限和目標要求,形成整改“路線圖”和落實“時間表”。整改過程中,先后組織召開6次縣委常委會、7次“五方聯談”會議,并堅持每周召開一次整改工作推進會,已召開推進會11次,堅決做到問題不查清不放過、責任不追究不放過、整改不徹底不放過。
四是注重以上率下,層層示范抓整改。縣級領導班子及成員堅持以上率下,在思想剖析上深挖一層,在整改落實上先行一步,充分發揮好表率作用,先后召開縣委常委會專題民主生活會、縣級領導班子專題剖析會,領導班子及成員對標巡視反饋問題和意見建議,深入查找自身問題,深刻剖析問題根源,嚴肅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并明確下一步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在召開全縣警示教育大會的基礎上,全縣各級黨組織高質量召開專題民主(組織)生活會,在全縣形成從嚴從實全面抓整改的濃厚氛圍。
二、逐項推進整改,抓細抓實整改落實工作
(一)黨的領導方面
1.關于“四個意識”方面問題
一是強化政治理論學習。全面學習習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以及中央、省委、市委新精神新要求,始終做到旗幟鮮明講政治。充分發揮縣委理論學習中心組示范作用,制定《2017年全縣黨委(黨組)中心組理論學習計劃》,每月組織集體學習不少于1次,其中8月份邀請中央黨校教授為縣委中心組作“全面從嚴治黨”專題授課;印發《縣委常委“生態優先、綠色發展”工作講壇實施方案》,定期由縣委常委輪流授課,進一步凝聚思想共識,深入推進“兩聚一高”、全面落實“三項任務”。8月31日,縣委書記以《推進綠色發展、建設五大公園,全力爭當宿遷生態經濟示范區建設排頭兵》為題,主講第一課。推動學習常態化,組織開展全縣黨員干部“旗幟鮮明講政治”專題學習,要求全縣黨員干部始終做到“旗幟鮮明講政治,忠誠干凈勇擔當”,并組織宣講團赴縣鄉機關開展“旗幟鮮明講政治”專題宣講活動,先后開展宣講活動8場;把政治理論學習和黨性教育作為黨校主體班教學重要板塊,所占課時不少于三分之一;通過“花鄉先鋒”微信公眾號、沭陽黨建網向全縣黨員干部推薦必學書籍《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讀本(2016年版)》、訪談視頻《嚴書翰教授談重溫“不忘初心”》、大型政論專題片《將改革進行到底》;在河南焦裕祿干部學院舉辦全縣鄉鎮長黨性錘煉專題培訓班,共培訓40余人次。
二是抓實長效機制建設。出臺《縣黨委(黨組)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實施方案》及“考核辦法”,制度化、常態化抓好意識形態工作,已完成上半年意識形態責任制考核并印發考核情況通報。印發《關于開展“兩個責任”清單落實情況專項檢查的通知》,在上半年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中,一并檢查政治理論學習情況,推動政治理論學習落到實處。編印《理論學習應知應會手冊》,發放至全縣科級以上領導干部和各黨支部,并在縣黨建網編制題庫供黨員干部在線學習;同時將應知應會內容納入干部任前考紀考法試題,考試合格的,按照規定程序進行任用。
三是抓細理論政策宣傳。在縣廣電臺、沭陽新傳媒網、沭陽發布微信公眾頁面、《宿遷日報》“今日沭陽”等各類媒體開設“治國理政新理念”專版專欄,在宿遷大道兩側、京滬高速兩側及出口、城區設置高炮宣傳版面和落地宣傳版面,大力宣傳習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及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中央、省委和市委新精神新要求。結合全國文明城市創建工作,充分利用城區各類載體,開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中國夢等公益宣傳。
2. 關于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重大決策部署方面問題
一是提高扶貧工作“精準度”。嚴格執行《沭陽縣財政扶貧資金管理辦法》等3份文件規定,集中開展扶貧領域專項治理行動,縣扶貧辦、縣紀委、審計局、財政局聯合成立4個檢查組,對所有鄉鎮進行拉網式檢查,并根據檢查結果督促鄉鎮進行整改。完善扶貧項目推進機制,對滯留在賬的資金進行分類處置,督促已完工項目履行報賬手續、在建項目如期完工、無法實施項目辦理調整手續,進一步提高資金使用質量和效益。出臺《沭陽縣財政專項扶貧資金項目評審辦法(試行)》,并組織村居“第一書記”對各鄉鎮上報的2017年度直接到戶項目進行全面核查,保障扶貧項目科學、資金使用規范。強化責任追究與警示教育,對省審計廳反饋的審計報告中存在的問題,縣紀檢部門正在依紀進行核實、追責,目前已追責3人;縣紀委網站、公眾號通報典型案例6起,并要求各單位組織收看扶貧領域警示教育片。開展城鄉低保專項整治行動,建立申請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系統,加強低保信息公開,對不再符合條件的低保戶進行動態調整,全力打造“陽光低保”。
二是增強土地出讓“規范性”。加強制度建設,出臺《沭陽經開區關于進一步加強工業用地管理提高土地利用水平的實施意見》,規范土地出讓程序,強化工業項目批后管理,確保將違法用地消除在萌芽狀態;嚴格執行《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規定》,繼續堅持陽光出讓,推行經營性用地網上交易;出臺《關于規范招商引資工作若干規定》,嚴禁低價、超低價出讓國有土地。加大巡查力度,嚴格執行《關于嚴控私自建房、嚴禁小產權房開發工作實施意見》,構建、推廣“互聯網+行政執法”機制,出臺《沭陽縣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動態巡查責任制度》,努力做到巡查全覆蓋、無死角。強化收支管理,出臺《沭陽縣土地整治節余指標收益資金管理辦法》,并嚴格執行《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對延遲支付土地出讓金的,嚴格按照合同約定及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三是推進環保治理“持久戰”。加大整治力度,開展違法違規建設項目專項整治,現已完成685家,其中淘汰關閉類項目116家、整頓規范類項目398家、完善備案類項目171家;開展再生紙、印染、水泥、污水處理、垃圾焚燒、蓄電池等六大行業31家企業監測評估;沭陽循環經濟產業園環保專項整治工作基本結束,并委托南京大學環科院評估編制整改技術報告。實時監管監測,常態開展環境執法檢查,立案查處案件70件;研究制定“推進工業企業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實施意見”,提高企業依法治污意識和治污能力。嚴查違規鋼鐵產能,開展涉鋼企業檢查15次、拆除3家企業設備20臺套,對4名責任人進行追責問責;在常態化開展檢查的基礎上,堅決不以任何方案、任何名義核準、備案新增鋼鐵產能項目。
四是樹立經濟發展“新導向”。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深入推進“兩聚一高”、全面落實“三項任務”,全力建設生態大公園。出臺《印發省政府關于加快推進產業科技創新中心和創新型省份建設若干政策措施任務分工涉沭事項的通知》《沭陽縣城鄉居民富民增收實施意見》,促進縣域經濟轉型升級。嚴格執行《預算法》《稅收征管法》,以及《沭陽縣稅收協同共治工作實施方案》《關于嚴肅財經紀律若干規定》,進一步提高財政收入質量。
3. 關于縣委核心領導作用發揮、政治生態修復方面問題
一是加快修復政治生態。先后召開縣委常委會專題民主生活會、縣級領導班子專題剖析會、全縣警示教育大會,同時各級黨組織也召開專題民主(組織)生活會,進一步提高黨性修養,強化“四個意識”。出臺并嚴格執行《沭陽縣紀委監察局紀律處分“現場警示”教育制度實施辦法(試行)》,通過“以案明紀”加強警示教育效果。出臺《關于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加快修復沭陽政治生態的實施意見》,進一步加快政治生態修復。
二是提升機關工作效能。出臺《關于建立容錯糾錯機制激勵干部改革創新擔當作為的實施辦法(試行)》,進一步激發干事創業的激情和活力。出臺《全縣“中層梗阻、為官不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方案》,重點整治“庸懶散漫、不敢擔當等不作為”“消極拖延、敷衍塞責等慢作為”“以權謀私、吃拿卡要等亂作為”現象,現已責令2家責任單位限期整改、處理群眾舉報涉嫌吃拿卡要投訴1起。
三是提高信訪處置效率。完善工作機制,建立信訪工作督辦會辦催辦機制、落實和完善司法救助機制、建立責任追究機制,提高信訪案件處置效率和質量。實行歸口處理,對群眾來信來訪和網上投訴反映干部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的事項,分流或對接紀檢部門查處到位。壓實工作責任,對信訪問題嚴重、越級訪較多的單位,舉行7次 “五方聯談”,進一步夯實工作責任。
四是增強依法行政意識。強化責任追究,對2016年19件行政敗訴案件,全部追責到位,并將調查結果上報市紀委。完善各類制度,新出臺或修訂《沭陽縣重大行政決策公眾參與制度》《沭陽縣重大行政決策專家咨詢論證制度》《沭陽縣重大行政決策風險評估制度》《沭陽縣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制度》,推進民主決策、科學決策;建立領導干部年度述法制度,將法治單位創建情況納入年度述職考核,提高依法行政意識。開展學法活動。制定縣政府常務會學法制度,每季度學法一次;舉辦全縣領導干部依法行政專題培訓班,現已培訓74人次。
4. 關于民主集中制執行、重大事項決策方面問題
一是明確議事規則。印發《沭陽縣各類會議議事規則匯編》,明確“中共沭陽縣委員會工作規則”“中共沭陽縣委常委會議事決策規則”“縣委全會議事決策規則”“書記專題會議議事規則”“縣政府黨組工作規則”“縣政府常務會議議事規則”“縣長辦公會議議事決策規則”等7項規則,對各類決策性會議進行嚴格規范。嚴格執行重大行政決策有關程序,實行“一把手”末位表態制度。
二是強化檔案管理。印發《關于進一步規范黨委(黨組)專題會議記錄和存檔的通知》,建立“一會一檔制度”,從規范會議記錄內容、統一記錄簿規格、妥善留存會議記錄等方面作出明確要求,切實加強會議檔案管理。
三是加強權力監督。強化“三重一大”月報告制度,嚴格執行《宿遷市加強對“一把手”監督的八項制度》,對月報告制度執行不力的單位催辦6人次,對11個單位開展巡察、對3個單位黨組織主要領導進行“五方聯談”,進一步強化民主決策程序。
(二)黨的建設方面
5. 關于黨建主責聚焦方面問題
一是強化黨建責任。印發《黨員縣領導“掛鎮包村”指導基層黨建工作制度》、縣鄉機關“一把手”和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抓基層黨建責任落實的“責任清單”及考評細則文件,構建以縣委書記、縣委常委、縣鄉機關一把手、村黨組織書記為主體的黨建責任落實“四級聯動”體系。調整完善2017年度綜合目標考核辦法,將“黨建責任落實工作”考核分值提高至10分,新考核體系已在全縣上半年綜合目標考評中進行應用。
二是完善制度機制。出臺《面向鄉鎮和縣直部門“開門征黨建、季度議黨建”制度》《縣委組織部部務會黨建工作月例會制度》,定期召開黨建工作專題常委會、基層黨建工作推進會,聽取、研究、安排黨建工作,制度化、常態化推進黨建工作。實行“兩到位”制度,縣直部門行政負責人新任職時,原則上同步配套黨委(黨組)書記職務,如行政負責人為黨外干部的,則另外配備到位。
三是加強黨員管理。開展失聯黨員查找專項行動,全縣1847名失聯黨員已有1544名取得聯系,余下失聯黨員將繼續進行查找,并將查找過程全程留痕。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社區)流動黨員教育管理服務工作的實施方案》,指導各鄉鎮建立流動黨員微信群,常態化進行日常教育管理。
6. 關于農村基層黨建方面問題
一是修訂《鄉鎮場(街道)黨(工)委基層黨建工作年度“責任清單”考評細則》,明確鄉鎮黨委工作責任,定期對鄉鎮黨委落實黨建工作進行現場考核;每年初開展鄉鎮黨委書記抓黨建述職評議,根據評議結果集中開展約談。出臺《鄉鎮和縣直部門黨組織書記黨建工作實績季公示制度》,各單位黨建工作公開接受黨員群眾評議。
二是制定《基層黨建和“書記項目”責任落實巡查要點》,并納入縣委巡察辦巡察內容。對農村黨建“書記工程”,縣委組織部成立6個暗訪巡查小組,常態化開展暗訪巡查;對市委縣委“書記項目”,分五個片區按季度進行觀摩推進,發揮好書記項目“黨建抓手”作用。
三是推進“支部+電商”“支書領頭調結構”等黨建富民工作,實施“村書記述村事、議事會議大事、村監會釋疑事、服務組調民事”的“四事”工作法,提升黨組織凝聚力號召力。對全縣村級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專項檢查,要求各鄉鎮嚴格執行《沭陽縣村級“一事一議”籌資籌勞資金管理辦法(暫行)》,確保村村都有為民辦實事項目。對無“一事一議”自籌資金或資金相對不足的村,結合所在鄉鎮2018年度“一事一議”財政獎補資金預算,優先安排項目。
四是選優配強村干部隊伍,為全縣435個涉農村(社區)分別招聘1名有創業項目或創業意愿的本土大學畢業生回鄉掛職擔任村干部,進一步優化村干部隊伍年齡和學歷結構。提高村居干部待遇,財政為其購買社會養老保險人員由原來的村居黨組織書記1個人擴大到書記、主任、會計3個人,進一步調動村居干部的工作積極性。開展村干部思想作風集中整頓,印發《關于開展村(社區)干部思想作風“四查四強化”集中整頓的通知》,為6個黨組織書記缺位的村選優配強黨組織書記,進一步加強軟弱渙散基層黨組織建設。強化農村黨員年齡、學歷等結構性要求,新發展黨員向優秀年輕群體傾斜,同時,加強對青年入黨積極分子和發展對象的教育培訓,為農村基層黨組織建設儲備“源頭活水”。組織全縣黨員扎實踐行“沭陽縣合格黨員18條”內容,堅決做到“不信教、不參與封建迷信活動”。
7. 關于機關部門黨建方面問題
一是明確重點工作。出臺《2017年度基層黨建工作考評細則》,對機關部門黨組織書記抓黨建工作進行量化考核。建立機關部門黨組織書記培訓制度,提升抓黨建業務能力。選樹部分市級、縣級機關黨建示范點,發揮示范引領作用。
二是嚴格組織生活。嚴格執行《推動組織生活常態化一把手職責任務清單》,確保組織生活正常開展。印發《關于規范領導干部參加雙重組織生活的通知》,對存在問題的3家單位下發工作提醒單,對制度執行不力的3家單位組織工作負責人進行約談,并對黨員領導干部執行“三不”制度進行專項檢查,確保以普通黨員身份參加組織生活。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制度化常態化,將“三會一課”等組織生活作為學習教育的規定動作,對全縣黨支部的《“兩學一做”學習教育支部工作手冊》進行檢查,對問題較多的9家單位負責人進行約談;集中檢查24家單位下轄黨支部《支部工作手冊》,對存在問題的8個黨支部,由縣委督導組駐點跟蹤整改落實。要求各黨委(黨組)制定“兩學一做”學習匯報會方案,已對20家單位落實情況進行督查。
8. 關于選人用人導向、干部選拔任用程序方面問題
一是樹立正確用人導向。堅持“20字”好干部標準,推行選人用人負面清單制度,在選人用人上樹立“八用八不用”導向。對招商引資工作做到“四個取消”,即“取消招商引資在干部推薦中的一票否決制度,取消縣直部門招商引資任務,取消縣直部門招商引資考核在年度綜合目標考評體系中基本分值,取消招商引資工作對縣直部門綜合目標考評的一票否決權”。對現行的“副職干部分管工作實績考核辦法”進行完善,進一步強化用人導向。
二是規范選拔任用程序。建立完善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全程紀實系統,實行初始提名推薦實名制,印發《關于建立干部選任工作監督員制度的通知》,同時縣委常委會討論干部選任時,堅決落實縣委主要負責同志末位表態制度,進一步規范工作程序。實行干部考察員制度,出臺《沭陽縣干部考察工作實施細則》,對考察時間、考察步驟、考察中發現問題的處理辦法等作出明確規定,提高考察工作質量。落實《沭陽縣各類會議議事規則》和《關于進一步規范黨委(黨組)專題會議記錄和存檔的通知》精神,建立決策紀實制度和文檔管理制度,切實加強機關單位的內部管理。
三是全面整改存在問題。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干部任職試用期制度,在試用期內不調整崗位。
9. 關于干部檔案管理方面問題
一是開展干部檔案專項整治。成立專項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制定《沭陽縣干部人事檔案專項整改工作實施方案》,已審核科級干部檔案725本,對存疑信息進行調查核實,并加強干部人事檔案專項整改工作督查,確保按要求整改到位。
二是規范干部檔案管理工作。出臺《加強和完善干部人事檔案日常管理工作的暫行辦法》,要求管檔單位按要求進行整改,努力提升檔案管理工作質量。
(三)全面從嚴治黨以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方面
10. 關于縣委落實主體責任方面問題
一是壓實主體責任。出臺《沭陽縣黨風廉政建設一單三問責制度》《沭陽縣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實施細則》,建立“主體責任清單”,對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落實不力的單位和負責人,下發工作提醒單,督促整改到位;對“一崗雙責”落實不力的2家縣直單位、3家鄉鎮進行約談,進一步壓實主體責任。
二是健全巡察機制。成立縣委巡察辦和6個巡察組,突出對鄉科級干部的巡察監督,目前正在對首輪第二批次8個鄉鎮開展巡察工作。建立紀檢監察“雙報告”制度,進一步聚焦全面從嚴治黨。
11. 關于紀委監督責任方面問題
一是強化紀委監督職責。支持紀委“三轉”,對鄉鎮兼職紀委書記進行崗位調整。完成派駐紀檢組改革工作,設立15個紀檢組、1個后勤保障組,修訂《派駐(出)紀檢監察機構權力運行監督清單》,強化派駐紀檢組“探頭”作用。完善“雙隨機雙評議”機制,并已組織開展3次,進一步傳遞壓力,提升監督執紀能力。
二是嚴格執紀監督標準。全面落實“一案雙查”要求,出臺《沭陽縣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紀委監督責任“一案雙查”辦法(試行)》,今年以來立案審查鄉科級干部26名、問責領導干部19名,其中通報批評、誡勉談話16人,紀律處分3人(含崗位調整1人)。開展案件卷宗質量整改“回頭看”,已完成2014年127件卷宗復查復審。強化業務學習,依據“二十四字”方針,給予違紀人員恰當的紀律處分,防止出現畸輕畸重案件。
三是完善警示教育機制。搭建“星期一9:10”平臺(就要廉),每周一早上9點10分,在縣紀委網站和“清風花鄉”公眾號定期發布黨員干部違紀違法典型案例。建立受處分黨員干部“雙幫雙帶”制度,對受處分黨員干部進行思想幫扶。
12. 關于“四風”建設和中央八項規定執行方面問題
一是改進會風文風。出臺《沭陽縣人民政府黨組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領導班子作風建設的規定》,進一步精簡會議活動和文件簡報。
二是規范公務接待。開展違規公款吃喝“回頭看”專項整治,縣紀委對各單位使用“兩單一票”情況開展不定期監督檢查,今年以來發現違規違紀問題15起、處理29人,全部進行公開通報曝光;縣財政局在各單位自查的基礎上,抽查6個鄉鎮、6個縣直單位,并責成相關單位做好整改工作。實行公務接待、商務接待分類管理,出臺《沭陽縣商務接待管理暫行辦法》,明確商務接待有關事項和要求,防止在招商過程中出現違規違紀行為。強化制度執行,對《沭陽縣公務接待管理暫行規定》及“實施細則”、《沭陽經開區接待管理暫行規定》及“實施細則”的執行情況,常態化開展明察暗訪、強化查究力度,特別是嚴禁以任何名義用公款購買禮品、土特產,對把關不嚴的簽批領導及財務人員,將按照有關規定追究相應責任。
三是規范公務用車。制定“公車管理制度”“鄉鎮及執紀執法車輛管理規定”等文件,開展監督檢查4次、涉及單位22個,當場責令整改公務派車單填寫不規范問題8個。
四是規范辦公用房。制定“辦公用房清理整改方案”,組織開展全縣行政事業單位辦公用房檢查,目前各單位辦公用房使用面積均符合有關規定。在此基礎上,將常態化抓好辦公用房管理工作,防止問題反彈。
13. 關于規范獎金、補貼發放方面問題
印發《開展六項專項清理的通知》,要求各單位對私設小金庫(賬外賬),自設項目或超范圍、超標準等違反規定濫發獎金補貼,違規領取、發放招商引資獎金,違規報銷應由個人承擔的費用(包括個人通信通訊費用),領導干部在分管部門、下屬單位領取報酬或兼職取酬等情況進行自查自糾,目前已基本處置到位。
14. 關于招商引資方面問題
一是加強招商項目管理。出臺《沭陽經開區工業項目負面清單(2017年)》,強化源頭把關,堅決不招引環境污染、成長性不好、貢獻率不高項目。出臺《沭陽經開區工業項目落戶評審制度》,規范項目評審流程,堅持程序化審核,確保引進項目符合國家有關產業政策。出臺《沭陽經開區工業項目落戶跟蹤評價機制》,對落戶項目實行投資強度、畝均稅收、容積率“三約束”,對逾期不能實質性開工、達不到建設進度要求、存在嚴重違約的項目,將嚴格合同兌現,堅決清理清退,依法依規收回閑置建設用地。
二是規范優惠扶持政策。嚴格執行《國務院關于稅收優惠政策相關事項的通知》要求,對該文件出臺之前簽訂的優惠政策,有優惠期限的按照要求執行;無優惠期限的給予3年過渡期。嚴格執行《關于進一步扶持工業企業轉型升級創新發展的意見(試行)》《縣政府關于加快服務業轉型發展的實施意見》,進一步規范全縣扶持企業發展政策。從本年度起,每年對優惠政策兌現情況進行審計,確保財政資金安全。
三是積極利用標準化廠房。認真做好標準化廠房水電路等配套設施建設,并出臺《標準化廠房利用實施方案》,積極引導各鄉鎮加快廠房盤活利用,目前全縣已累計引進入駐標準化廠房項目900余個,利用廠房面積530余萬平方米,廠房1—2層已基本利用完畢。
15. 關于涉農資金方面問題
一是強化資金監管。將鄉鎮扶貧、惠農、拆遷等資金賬務系統接入紀檢、檢察機關系統,確保資金實現實時監管。制定《沭陽縣縣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沭陽縣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資金管理辦法》《沭陽縣財政涉農(惠農)項目資金管理暫行辦法》《沭陽縣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管理辦法補充規定》等文件,進一步加強涉農(惠農)資金監管。扎實推進“陽光扶貧”工作,杜絕虛報項目、挪用資金現象。
二是規范業務流程。出臺《沭陽縣政策性農業保險規范化管理實施意見》,明確成員單位、鄉鎮以及專兼職人員的職責與分工,強化監督檢查過程性監控。制作《紀檢監察信訪舉報提示卡》,并在全縣所有村居及群眾聚集場所懸掛777塊涉農惠農領域監督舉報牌,主動接受群眾監督。
三是加強整改問責。針對涉農專項資金違規挪用問題,縣紀委已追責15人,并將違規資金全部收回財政。
三、抓好后續整改,鞏固深化整改工作成效
雖然我縣反饋意見整改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效,但是也清醒地認識到,整改落實成效還只是初步的、階段性的,距離省委、市委的要求,以及群眾的期盼還有較大差距。下一步,將繼續認真貫徹落實省委巡視辦、第五巡視組和宿遷市委、市紀委整改工作要求,持續抓好整改工作。
一是鞏固提升整改成效。對已完成的整改事項定期開展“回頭看”,持續鞏固整改成效,堅決防止反彈反復和邊改邊犯,通過定期“復診”,確保實現“痊愈”。
二是穩步推進后續整改。對尚未完成或需要持續整改的事項,強化過程管理,按照整改方案確定的任務、時限、措施和要求,逐一整改到位。對整改中發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堅持立行立改、合并整改,確保整改落實工作取得實效。
三是強化整改成果運用。將做好巡視反饋意見整改工作作為改進和推動各項工作的重要契機,努力把巡視整改成果體現在深化改革、推動發展、維護穩定上,為推進“兩聚一高”、落實“三項任務”提供強有力政治保障。
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巡視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聯系方式:電話0527-83939898;通訊地址:中共沭陽縣委整改辦(沭陽行政中心1211室);電子郵箱:shyzgbgs@163.com。
中共沭陽縣委
2017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