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委統一部署,2015年11月15日至12月30日,省委第三巡視組對亭湖區進行了巡視。2016年1月23日,省委第三巡視組向亭湖區委反饋了巡視意見,按照中央《巡視工作條例》和省委《實施辦法》有關規定,現將巡視整改情況予以公布。
一、立說立行抓好巡視反饋意見整改落實
亭湖區委對巡視反饋意見高度重視,態度堅決,切實承擔起整改落實工作主體責任,將整改落實工作作為全區的一項重要政治任務來抓,堅持高標準、嚴要求,全力以赴抓好整改落實。
一是迅速部署,強化領導。巡視意見反饋后,區委2月2日召開書記會辦會、2月4日專題召開常委會,認真學習領會省委巡視組反饋的意見要求,統一思想認識,堅持把整改巡視意見與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相結合,與鞏固"三嚴三實"專題教育
成果相結合,與推進全區改革發展相結合,凝聚各級各方力量,以最堅決的態度、最果斷的措施,集中精力、不折不扣抓好整改,確保巡視反饋意見整改落實到位。區委成立關于省委第三巡視組巡視反饋意見整改工作領導小組,由區委書記李東成同志擔任組長,區長、區委專職副書記擔任副組長,其他區委常委同志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四個專項小組,分別為執行黨的政治紀律整改專項小組、執行黨的廉潔紀律整改專項小組、執行黨的組織紀律整改專項小組和執行黨的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整改專項小組。李東成書記主動擔任執行黨的政治紀律、執行黨的廉潔紀律整改兩個專項小組組長,切實加強對整改落實工作的領導。各地、各部門都在第一時間進行了學習傳達省委巡視反饋意見,并參照區委模式成立相關領導小組,黨委(黨組)主要負責同志切實承擔"第一責任人"責任,確保整改任務件件有落實、事事有回音。
二是制定方案,落實責任。為確保整改任務順利完成、取得實效,區委專門制定出臺《關于省委第三巡視組巡視反饋意見整改工作方案》,對巡視組提出的四個方面重點問題,堅持逐條對照全面"排"、嚴格要求主動"領"、舉一反三深入"挖",共分解為18項任務94條整改措施,明確每一條整改措施的整改時限、責任領導、牽頭部門和責任單位。各位牽頭區領導主動擔起整改責任,分別召開整改落實任務認領會、交辦會、推進會,對整改事項親自研究、協調和督辦;區紀委把整改落實省委巡視反饋意見工作納入紀委全會報告,作為全年紀檢監察工作的重中之重抓緊盯牢;各地、各部門按照區委統一部署,制定方案,細化措施,狠抓整改,完善資料,切實做到問題全部見底、一個不漏,確保壓力層層傳導、責任層層落實,全區形成了上下聯動、環環相扣、合力推進的工作格局。
三是嚴格督查,扎實推進。在區紀委設立區委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切實加強整改工作的督查、指導和協調,及時收集各地各部門整改落實情況,建立健全各項工作臺賬,實行掛牌銷號制度,做到整改項目化、項目節點化、節點責任化、責任具體化,實行"一個問題、一名領導、一套班子、一抓到底",逐一對賬銷號。3月9日至15日,抽調區紀委、區委辦、區政府辦、區委組織部等單位精干力量,組成4個督查小組,對全區13個鎮、街道、經濟區和31個區直部門單位開展"家家到"督查,重點檢查各地各部門對省委巡視反饋意見,是否認真排查、全部見底、一個不漏;是否制定具體方案、細化措施、明確責任,并建立工作臺賬、逐項對賬銷號;是否對排查出的問題立行立改,迅速處理到位;是否深挖根源、舉一反三,建立長效機制。對整改成效不明顯、群眾不滿意的,堅決不予銷號;對認識不到位、措施不得力、整改任務未完成的地方和部門,約談單位主要負責人,并明確整改時限;對敷衍塞責、弄虛作假和出現反彈的地區、單位,實行直查快處,嚴格問責追究,以強有力的督查推動整改任務有效落實。
二、省委巡視組反饋意見整改落實情況
按照省委巡視組的要求,我們通過銷號管理,從嚴從緊抓實四個方面18項94條整改任務。目前,巡視反饋意見全面整改,明確2016年3月份前整改到位的20條已全部整改到位,其余均按時序要求穩步推進。
(一)執行政治紀律方面
1.關于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落實不夠到位。有的領導干部沒有做到"一崗雙責",近年來腐敗案件時有發生的問題。
(1)加強理論學習教育。通過每兩周組織一次"亭湖大講堂"、每月20日組織基層黨日活動、每季度舉辦一次廉政警示教育等載體,組織全區各級黨組織和黨員干部認真學習領悟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和《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黨規黨紀。舉辦了2016年新年廉政教育第一課,區委書記李東成為全區副科職以上黨員干部上《明高線、知底線、守鐵律》專題黨課。邀請省委巡視辦領導為全區科級以上領導干部作反腐倡廉形勢報告。今年以來,區委中心組開展相關專題集中學習6次,進一步強化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意識。
(2)嚴格落實"一崗雙責"。及時調整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領導小組,對區委區政府領導班子及成員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進行責任分工,進一步明確主體責任落實的內容、要求和具體措施,并將鏈條延伸至下一級,印發《關于深入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的實施細則》《2016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責任分解意見》,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責任體系。2月22日,區委書記與區長、區紀委書記及其他區委常委分別簽訂2016年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3月10日,區長與副區長、政府組成部門及各鎮、街道、經濟區行政主要負責人簽訂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責任書。強化年終集中考核,成立17個檢查組,由區委常委或黨員副區長帶隊,對各地各部門2015年度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進行考核,嚴格結果運用,進一步從嚴從緊壓實"一崗雙責"。
(3)常態化督查問責。強化對各級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干部落實主體責任情況的日常監督,區委常委會每年聽取各單位情況匯報1-2次,區紀委不定期、多頻次地對各單位落實"兩個責任"情況進行專項檢查監督,對有關案件及時啟動"一案雙查"。1月21日,區委常委會專題聽取13大塊和34家部門黨(工)委(黨組)書記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情況述職,區委書記現場逐一點評,指出存在不足和整改要求50余條。制定出臺《亭湖區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紀委監督責任追究辦法(試行)》《亭湖區紀檢監察機關實施黨風廉政建設"一案雙查"的辦法(試行)》,推動實現"兩個責任"問責規范化、常態化。去年底以來,區紀委已實施主體責任追究2件,對1名鎮長、1名副鎮長分別給予約談和誡勉談話處理。
(4)查找堵塞廉政風險點。對全區2013年來發生的腐敗案件進行全面梳理、深入剖析,認真查找廉政風險點,及時督促發案單位建立長效機制。對已發現的存在潛在廉政風險的6件案件進行了仔細梳理,逐一列出風險點,并督促指導六家發案單位立即完善廉政風險內控機制,做好源頭防腐工作。
(5)嚴格落實"一案雙報告"制度。對新發生的重大典型案件、"窩案、串案"的部門,及時制訂案件調查報告和案件分析報告,真正達到查辦一批案件、完善一批制度、堵塞一批漏洞、警示一批干部的目的,著力提升查辦案件的政治效果和社會效果。先后對今年發生的3件案件分別制定了案件剖析報告,下發審理建議書1份。
2.關于紀委監督責任落實不夠有力的問題。
(6)強化黨內監督。認真落實《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加強對同級黨委、人大、政府、政協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的監督,加強對黨員領導干部履行職責和權力行使情況的監督,加強對"一把手""四個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態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加強對"三重一大"事項的監督。區委明確規定,區委重大決策、干部選拔任用都必須事先征求紀委意見。
(7)強化事前預防。出臺《亭湖區黨員干部"四前"廉政教育暫行辦法》,抓住重要節日來臨前、領導干部任職前、個人重大事項發生前、重點工程項目開工前等違規違紀行為易發多發的關鍵時期和重要關口,適時對黨員干部開展有針對性的廉政教育,引導黨員干部增強廉潔從政意識和拒腐防變能力。
(8)強化紀律巡察。全面啟動巡察監督工作,緊盯"六項紀律"和八項規定執行,每半年實施一次、每次五個單位、每家半個月時間,確保在一個任期內對全區各地各部門巡察一遍。對巡察發現的問題和線索,嚴格依紀依規處理到位。《亭湖區紀律巡察工作實施方案》《關于規范紀律巡察工作若干規定》《關于成立紀律巡察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關于推薦紀律巡察工作人員的通知》等系列紀律巡察文件已經完成,將于近期印發。
(9)強化責任追究。根據即將出臺的《中國共產黨黨內問責條例》,制訂《亭湖區紀檢監察機關問責工作內部管理規定》,規范問責程序、明確問責事項,把違反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市委十項規定精神問題、發生區域性系統性腐敗問題、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對巡視發現問題不整改不查處問題等情況,作為責任追究的重點,推動問責工作規范化、常態化,越往后執紀問責越嚴。
3.關于紀委在一些腐敗案件的查處上主導作用發揮不夠的問題。
(10)完善反腐敗協調小組工作機制。制定《亭湖區委反腐敗協調小組工作規則》,印發《亭湖區委反腐敗協調小組2016年工作要點》,充分發揮反腐敗協調小組作用,進一步增強反腐敗工作合力。認真貫徹中央《關于在查辦黨員和國家工作人員涉嫌違紀違法犯罪中加強協作配合的意見》,每季度召開一次反腐敗協調小組會議,實現反腐敗協調小組工作制度化、議事常態化、查案協作化。
(11)加強案件線索的規范化管理。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問題線索管理工作的暫行辦法》,健全完善全區機關黨員信息庫、行政事業單位人員信息庫、案件線索儲備庫,不斷拓寬問題線索來源。1-3月份,對受理的26件問題線索進行流轉、督辦,已立案5件。同時,建立了《執法機關線索移送制度》,及時搜集巡視、司法、審計、信訪發現的問題線索,擴大執紀審查線索來源。目前,行政執法機關移送線索132件,其中有成案價值案件線索19件,正在按照程序進行處理。
(12)全面推行反映領導干部問題線索管理信息系統。目前,系統已經安裝調試到位。在使用過程中,將嚴格按照中央紀委五類處置標準,固化線索登記、報批、轉辦和查詢流程,清理暫存線索,加大集中管理和集體排查力度,確保問題線索成案率得到提升。
(13)切實提高信訪成案率。出臺《信訪結案集體會辦制度》,堅持挺紀在前、抓早抓小,加大信訪初核力度,強化線索排查、比對研判和綜合評估,有效提高信訪成案率。對省委巡視組交辦的83件檢控類信訪舉報件,成立6個專門小組,實行直查快辦或跟蹤督辦。目前已全部辦結,給予黨政紀處分5人,給予誡勉、提醒談話7人。
(14)加大紀律審查工作力度。認真落實"四不"剛性要求,出臺《基層紀檢組織線索處置和執紀審查月報告和季通報制度》,印發《2016年全區紀檢監察組織執紀審查工作意見》,建立健全職能室分工聯系、查處案件通報、約談查辦案件不力的黨委書記和紀委書記等制度,進一步強化對各地各部門執紀審查工作責任分解、督促指導和檢查考核,對"無案鎮街"和有案不查、壓案不報的實行問責追究。今年1-3月份,新立案件17件,較去年同期增長89%。
4.關于監督執紀問責失之于寬、失之于軟的問題。
(15)大力提高案件質量。結合全市案件質量檢查,對2015年度查辦案件進行"回頭看",及時查找不足、整改完善,做到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定性準確、處理恰當、手續完備、程序合法,確保每一件案件經得起歷史的檢驗。目前,2015年立案的72件案件中,已審結63件,其余9件正在依紀依規審理。
(16)綜合運用"四種形態"。堅持紀法分開、紀在法前、紀嚴于法,堅決維護黨規黨紀的權威。無論是線索管理還是紀律審查,都以紀律為尺子進行衡量,推動執紀審查按照"四種形態"要求進行工作轉型。抓住"六大紀律"作為審查重點,堅持抓早抓小、快查快結,防止調查取證工作貪大求全,提高審查效率。
(17)健全信訪預警告誡制度。出臺《紀檢監察信訪提醒告誡工作實施辦法(試行)》,進一步健全完善信訪預警告誡制度,加強談話函詢,對黨員干部苗頭性問題早發現、早提醒、早糾正,防止小錯釀成大錯。已實施信訪約談1件2人。
(18)加大"四風"和腐敗問題查處力度。建立直查快處和督辦機制,對發生在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確保案件查處率達100%。嚴肅查處了上級紀委交辦的南洋鎮正東村"三大員"以村民名義領取集體機動土地國家涉農補貼問題、鹽城環科城黨政辦一工作人員克扣傷殘人員撫養金問題等一批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近期將對全區村務公開工作進行專項檢查。"510"期間,將通報一批十八大以來發生的違紀違法典型案例,發揮警示教育作用。
(19)健全內部監督機制。明確紀委分管書記直接領導、分工常委組織協調、職能科室全面負責的執紀審查管理體制,完善職能室分工聯系基層紀檢組織開展執紀審查的責任機制,制定審查主辦人、"一案雙報告"等系列制度,實行場所統一安排、文書統一格式、涉案款物統一管理等"三統一"監管模式,進一步加強對執紀審查工作的監督檢查,規范辦案程序,強化責任追究,對執紀違紀、以案謀私的嚴肅問責。
5.關于基層紀檢監察機構人員配置薄弱,不能適應"三轉"要求的問題。
(20)配齊全區紀檢隊伍。3月上旬,對全區各地各部門紀檢監察機構配置情況進行了專項督查調研,經區編委會研究同意在各個鎮增設一名專職紀檢監察員。按照紀檢監察機構配置要求,全區13個鎮、街道、經濟區和19家設紀檢組織的區直部門中,有18家單位執紀審查專職人員達到兩人以上的規定,對編制較少的其他單位明確1名兼職紀檢監察員。
(21)配強各級紀委書記。出臺了《鎮(街道、經濟區)紀(工)委書記提名考察辦法(試行)》《區紀委派駐紀檢組組長、副組長提名考察辦法(試行)》和《區屬事業單位紀委書記提名考察辦法(試行)》。同時,結合鄉鎮紀委換屆和干部人事調整,把政治強、作風硬、德才兼備、敢于擔當的干部選拔進紀檢系統,進一步調優配強紀委書記隊伍。
(22)強化派駐監督。2月份,對區直部門紀檢組長隊伍進行了專題調研。將根據省市紀委的要求,研究制訂《關于加強區紀委派駐機構建設的實施辦法》,采取綜合派駐與單獨派駐相結合的方式,積極穩妥地推進派駐監督全覆蓋工作。
(23)加強紀檢監察干部培訓。出臺《2016年度全區紀檢監察干部培訓工作計劃》,多途徑、分批次組織紀檢監察人員開展學習培訓,提高政治素質和紀律檢查工作水平。研究制訂"學黨章、守紀律、講規矩"專題教育活動方案,開展廉政宣講進基層活動。
(24)規范紀委書記分工。3月份,對全區各地、各部門紀(工)委書記、紀檢組長分工情況進行專項檢查,下發《關于規范紀委書記、紀檢組長分工和兼職的通知》,進一步重申紀委書記聚焦主業、深化"三轉"的相關規定,明確紀委書記、紀檢組長不得分工紀律審查以外的工作,不得承擔駐在部門領導班子履行主體責任相關的日常工作。
(25)強化執紀監督責任意識。結合"兩學一做"學習教育,開展"一字一句學黨章、一字一句學條規"活動,組織"忠誠履行黨章賦予的職責"專題研討會,推動各級紀檢監察干部在全面從嚴治黨中找準職責定位,切實強化監督執紀問責。
6.關于有的干部紀律和規矩意識淡薄,對抓好黨風廉政建設重要性認識不到位,存在"重經濟、輕黨建"的問題。
(26)強化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結合區委中心組集中學習、"不嚴不實"問題清單整改落實,區委領導班子深入學習黨章黨規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牢固樹立"抓好黨建是最大政績"的理念,形成"抓好黨建是本職、不抓黨建是失職、抓不好黨建是瀆職"的鮮明導向,進一步落實好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
(27)有效落實"一崗雙責"。通過建立各大塊和區直部門黨委書記述黨建、述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制度,現場點評存在的突出問題,組織基層黨代表進行民主評議。結合紀律巡察工作,落實《亭湖區區級機關單位主要負責人向區紀委全委會述廉述責和接受評議制度》,將述廉述責由區級機關拓展到全區各地各部門主要負責人,在巡察工作結束后,根據巡察結果組織述廉述責工作,推動"一崗雙責"得到有力落實。
(28)夯實黨建工作。圍繞"六強六過硬"要求,區委領導班子進一步明確班子成員抓黨建責任分工,發揮好區委黨建工作領導小組作用,確保每季度會辦研究一次黨建工作,引領全區各級領導班子抓經濟工作和黨建工作"兩手都要硬"。
(29)堅持"書記抓、抓書記"。在2015年制定實施黨(工)委書記抓基層黨建工作"十個一"責任清單的基礎上,正在修改完善鎮、村黨組織抓黨建工作責任清單,努力引導各級黨組織書記牢固確立主業意識,全力抓好黨建工作。按照"聯述聯評聯考"要求,1月21日,區委常委會專題召開了2015年度黨(工)委(黨組)書記抓基層黨建述職評議會。13大塊黨(工)委于2月20日前全部召開了2015年度村、社區等基層黨組織書記抓黨建工作述職評議會,現場考核各級黨組織書記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著力夯實基層黨建工作基礎。認真研究制定《基層黨組織建設"規范提升三年行動計劃"》,督促各黨(工)委圍繞"五嚴格五規范",加強抓黨建責任清單的落實推進,不斷提升基層黨建工作規范化水平。同時,加大黨(工)委書記抓黨建工作述職評議的頻度,每半年組織開展一次。
(30)強化教育培訓。制定下發《2016年區委中心組專題學習計劃》《2016年全區基層黨(工)委(黨組)中心組學習巡聽計劃》,分6個巡聽組對基層進行督查。同時,起草了《2016年亭湖區干部教育培訓工作要點》,將黨規黨紀、黨風廉政建設知識納入干部教育培訓總體規劃,作為主體班次、專題輪訓的必修內容,教育引導全區干部講政治、懂規矩、守紀律。
(31)履行好"第一責任人"職責。認真學習貫徹《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結合鎮黨委、村黨組織集中換屆工作,調優配強鎮、村兩級黨組織書記。全面落實全省《鄉鎮黨委黨建工作責任清單》,修改完善亭湖區《鎮、村黨組織抓黨建工作責任清單》,研究制定亭湖區《基層黨組織建設"規范提升三年行動計劃"》,督促各黨(工)委圍繞"五嚴格五規范",加強抓黨建責任清單的落實推進,不斷提升基層黨建工作規范化水平,推動各級黨組織書記履行好"第一責任人"職責。今年以來已調整不勝任崗位村書記8名。
(32)發揮好黨建聯系點示范作用。健全區委、鎮(街道、經濟區)黨(工)委領導干部基層黨建工作聯系點制度,已落實13大塊黨(工)委及時調整領導干部基層黨建工作聯系點。同時,排定了區領導基層黨建工作聯系點,努力把聯系點建成示范點,以點上經驗推動面上工作。
(33)加強黨建隊伍建設。結合鎮領導班子換屆,調優干部隊伍結構,按規定配齊配優鎮(街道、經濟區)抓黨建工作的副書記、組織委員、組織干事。出臺了《關于加強全區專兼職組織員隊伍建設的通知》,探索建立"兼職組織員"隊伍,進一步充實基層黨建工作力量。
(34)扎實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認真學習中央關于開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方案,正在謀劃全區學習教育活動載體,要求各地各部門在中心組學習、民主生活會、組織生活會中開展黨章黨規黨紀學習,區委組織部將派聯絡員指導督查。同時,鞏固拓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和"三嚴三實"專題教育成果,繼續做好"三嚴三實"專題教育靠后階段有關工作,持續抓好不嚴不實問題整改。
(35)組織任前廉政測試。堅持對所有擬提拔的黨員干部進行任前廉政知識測試制度,以考促學,使廉潔從政行為規范得到宣傳普及。
(36)嚴把廉政審查關。制定《擬提拔任用區管干部征求黨風廉政情況意見回復工作暫行辦法》,通過規范科級干部廉政鑒定的具體流程,明確區紀委信訪、案管、黨風政風監督等職能部門的審查責任,嚴把干部選拔任用、評先評優的廉政審查關,嚴查"帶病提拔"。2月份,對全區綜合考核中的172名先進個人黨風廉政情況實施了審查。
(二)執行廉潔紀律方面
7.關于國有土地出讓環節不規范,以政府融資平臺名義受讓土地,以高買低賣的形式、未經評估和招標轉讓給企業,造成國有資產流失,存在利益輸送的問題。
(37)強化涉地法規培訓。區政府主要領導與各大塊行政主要負責人簽訂了耕地保護和土地節約集約利用工作責任狀。就耕地保護和土地節約集約利用工作,區政府召開專門會議進行部署落實,利用"亭湖大講堂"載體平臺,邀請專家學者開展一次涉地法規培訓。組織相關部門科級以上干部開展土地法規知識測試。區國土分局印制國土知識宣傳的宣傳手冊、宣傳展板,做好相關政策法規宣傳。
(38)創新形式,多措并舉,適時開展對土地出讓領域的專項檢查和效能監察,加大處罰和問責力度,及時糾正土地違規出讓等行為,對以權謀私、借機斂財、利益輸送等問題"零容忍",堅決查處。
(39)嚴格國有土地出讓管理。制定《關于進一步加強經營性用地出讓管理工作的意見》,明確出讓條件、范圍,科學制定出讓方案。嚴格執行招拍掛制度,強化合同管理,加強動態巡查,加大閑置土地處置力度,嚴格執行竣工驗收,實現土地利用全程監管。進一步規范政府融資平臺受讓、收儲土地行為,規范土地出讓程序,并嚴格執行,不得有任何打折和變通。
8.關于在征地拆遷、土地整理等領域存在做假賬、騙取拆遷安置款等問題;涉農資金被套取挪用,有的干部玩忽職守,個人從中謀取利益;企業改制中國有資產被賤賣,少數企業和個人從中撈取好處,造成國有資產損失,引發社會矛盾較多的問題。
(40)規范用地行為。對全區近5年所有征地拆遷和土地整理項目進行拉網式"回頭看",發現違規違紀案件線索堅決一查到底;加強會計人員職業道德建設,制訂《涉地賬目規范管理培訓方案》,邀請專家開設專題講座,對全區涉及征地、拆遷等項目的部門單位人員開展培訓,堅決"不做假賬"。
(41)強化國有資產管理。策應財政部和省市財政、國資部門即將開展的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清查活動,制訂工作方案,對全區國有資產狀況進行定期梳理,并造冊登記,動態完善。強化主管部門的監管責任,定期開展督查,防止國有資產流失。開展專項檢查行動,對企業改制中造成國有資產流失的現象,嚴格倒查,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并高度重視國有資產轉讓過程中信訪矛盾的處置。將國有資產管理情況作為2016年審計重點,加大審計監管力度,將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審計制度化、常態化。
(42)嚴管涉農資金使用。區農委進一步梳理全區各項涉農資金的管理政策,加大整合力度,在嚴格專款專用的基礎上,切實提升資金使用績效;區財政局進一步規范涉農資金撥付流程,制訂《涉農資金專項檢查方案》,強化涉農資金使用跟蹤監督;區審計局組織實施涉農資金領域審計全覆蓋,對區農委2012-2015年財務收支進行審計,重點關注涉農專項資金收支情況和績效情況。加大違法違規問題執紀力度,不斷壓縮權力尋租空間。
9.關于政府工程招投標存在監管盲區,有的項目招投標程序不規范,存在圍標、串標;有些領導插手干預工程項目招投標;有的工程項目未經招標直接發包給指定企業,且未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的問題。
(43)嚴查工程領域腐敗。嚴格執行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有關規定,嚴肅查處工程建設領域腐敗行為,形成不敢腐的態勢。強化領導干部廉潔從政教育學習,定期組織開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動,查處一批工程領域的腐敗行為,推動形成不能腐、不想腐的氛圍。
(44)強化政府工程項目監管。正修訂完善《政府投資項目管理辦法》,進一步完善規范工程項目招投標制度,強化政府投資審計監督,嚴格實行招投標程序,任何政府工程項目未經公開招投標,嚴禁實施。加大招投標全過程的公開透明度,做到全程監管,廣泛接受社會監督,堅決杜絕圍標、串標等現象,一經發現違法違規問題,嚴肅查處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45)規范政府投資行為。正修訂完善《政府投資項目審計監督辦法》《政府投資項目管理辦法》,進一步規范政府投資行為,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率;擬訂《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審計操作規程》,加大對工程領域的審計監管。
10.關于教育領域反映問題較多,教育資源過分集中,缺乏有效制約和監管;少數領導干部子女被照顧入學,群眾意見較大的問題。
(46)加快推進教育均衡發展。重點在城郊布點并高標準新建義務教育學校,今年新建3所義務教育學校,分別是解放路實驗學校東校區、景山中學東校區和新洋第二實驗學校,三所學校均在秋學期招生,放大優質教育資源總量;進一步推進教育裝備現代化、標準化建設,助力全區所有學校全部打造成"智慧校園",今年創建17所,2017年創建14所,2018年全區所有學校全覆蓋;強化績效考核、干部選拔和教師職稱評聘杠桿作用,進一步完善校長、教師交流制度,鼓勵教師到農村薄弱學校任教、支教;全面開展結對交流,組織城鄉學校間、優質學校和薄弱學校間結對交流,全面提升辦學水平。
(47)嚴格干部教師返聘管理。按照干部管理相關規定和高層次人才返聘相關規定,制定《關于嚴格規范我區干部教師和高層次人才返聘管理的規定》,對返聘人員資格進行審查,嚴格把關,確保政策執行不發生偏差,杜絕返聘中的違規用人和腐敗現象。同時對全區返聘人員情況進行一次"回頭看",對1名返聘人員正按規定糾正處理。
(48)實行陽光透明招生。認真執行按施教區招生政策,嚴格審查學生入學資格,杜絕擇校現象;今年起,全面推廣以電腦派位的方式進行搖號確定施教區外的入學新生;積極做好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入學協調安排,確保招生公正公平;聘請社會監督員,并及時將熱點學校招生情況向社會公布,推動透明招生,嚴防招生腐敗。
(三)執行組織紀律方面
11.關于干部選拔任用存在公信度不高、領導身邊人提拔較快等問題;少數領導干部受處分后仍得到提拔重用,個別干部剛被提拔即被查處;有的領導干部親屬子女職務升遷較快,有的違規安排到鎮街社區工作的問題。
(49)樹立以德為先導向。按照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好干部"20字"標準和"三嚴三實"要求,嚴格執行《亭湖區干部德的考核辦法》,堅持凡提必測"德",注重了解干部"八小時以外"的表現,讓德成為硬杠子、硬指標。
(50)堅持實干實績導向。完善《亭湖區改進干部考核工作實施辦法》,近期區委將結合鄉鎮領導班子換屆,大力選拔工作有激情、發展有實績的干部,注重選拔做事不張揚、肯埋頭實干的干部,確保讓"老實人不吃虧,優秀人得重用"。
(51)堅持基層一線導向。堅持把基層一線作為培養鍛煉干部的主陣地,注重在發展一線、民生一線、穩定一線培養鍛煉、選拔使用干部,形成"干部下基層,一線出干部"的良性干部培養選拔鏈。1月份以來,區委選派4名同志到信訪崗位跟班學習,選派9名科級干部、18名機關中層干部到薄弱村扶貧幫困。下一步,將繼續有計劃地選派50名左右的機關年輕干部到招商引資、項目推進、房屋征收一線實踐鍛煉。
(52)堅持群眾公認導向。堅持群眾公認標準,把會議推薦和談話推薦作為干部選任的必經程序,注重選拔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能為人民造福、得到群眾擁護的干部,群眾認可度低的一律不列為考察對象,切實提高干部選任工作公信度。
(53)全面掌握領導干部家庭及重要社會關系情況。結合全區干部人事檔案專項審核工作,組織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填寫家庭及重要社會關系,全面掌握領導干部家庭及重要社會關系情況,目前全區608名在職科級干部均已填報好家庭成員信息,4月底將全部匯總到位。
(54)規范領導干部家屬子女工作調動。堅持機關事業單位"凡進必考",全區公務員招錄工作由省統一組織,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嚴格履行招聘方案報市審批手續,規范招聘程序,確保公開、公平、公正。明確由區委組織部牽頭,對全區科級以上領導干部子女和配偶在全區機關事業單位以及村、社區任職情況進行"回頭看"。目前,正做好調查摸底工作,4月底前統計匯總到位。下一步,將區分情況嚴肅認真整改。
(55)規范領導干部身邊工作人員和家屬子女職務升遷。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有關事項報告辦法(試行)》,對領導身邊工作人員和家屬子女等"敏感群體"的提拔使用,堅持標準更高、要求更嚴,更加注重實績導向和群眾公認度,并嚴格履行向上級組織部門報批審核程序。
(56)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責任追究辦法(試行)》。今后,將對領導干部要求提拔本人近親屬、指令提拔身邊工作人員,或為他們說情打招呼的,一律記錄在案,對相關人員進行提醒談話,并向上級組織、紀檢部門報告。
(57)嚴格執行省委組織部《關于受到黨紀政紀處分干部重新任用事前報告的通知》。對曾經受到黨政紀處分的干部,一律慎重提拔使用;確因工作需要須提拔使用的嚴格把關,并嚴格按要求書面履行事前請示報告手續。
(58)規范區管干部人選初始推薦提名行為。4月份將制定出臺《亭湖區科級干部人選實名推薦辦法(試行)》,堅持"誰推薦、誰負責",如發現和推薦情況不符的,將追究推薦者的責任。
(59)嚴格執行我區《關于加強干部選拔任用過程中廉政審查的實施辦法》。把廉政審查貫穿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全過程,實行選拔任用全程紀實、全程審查、全程追責,擬任人選在哪個環節通不過,就不能進入下一道程序,做到廉政審查有問題、干部選任即終止。
(60)嚴格落實干部任前審核制度。對擬提拔干部人事檔案"凡提必審",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凡提必核",紀檢機關意見"凡提必聽",來信來訪"凡提必查"。
(61)認真實施干部監督聯席會議制度。每年至少召開兩次干部監督工作聯席會議,及時收集干部信訪舉報、審計、考核、輿情、個人有關事項報告等方面的負面信息,建立科級干部負面清單,對存在影響任職的堅決不作為提名人選,對存在一般性問題的從嚴慎重對待。
(62)完善考察工作責任體系。對考察不深不細或違反考察工作紀律,造成考察結果失真失實的,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加大選人用人監督檢查和信訪舉報核查力度,凡考察、公示期間有來信來訪的,一律逐一調查核實,并及時作出處置。
12.關于干部選拔任用程序不規范,短期內干部交流調整規模大、頻率高的問題。
(63)不斷規范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程序。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等規定,完善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流程,充分發揮黨組織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的領導和把關作用,重點把握好動議提名、民主推薦、考察考核、討論決定、任職公示等五個關口,切實做到堅持原則不動搖,履行程序不變通,遵守紀律不放松。
(64)堅持全程紀實制度,對干部選拔任用的過程、程序和環節進行全程紀實,全程監控,確保環環相扣,步步留痕。
(65)嚴格履行過堂審核程序。堅決執行上級組織部門關于干部調整職數、調整規模、調整頻次等方面有關規定,每次調整使用干部前都將職數報市委組織部預審,將干部調整變動情況向市委組織部過堂匯報,待審核通過后再按程序實施。
(66)加強對領導班子綜合分析研判。認真落實已出臺的《亭湖區加強干部平時考察的實施辦法》,通過日常走訪、談心談話、一線考核等方式全面了解干部隊伍的結構狀況和一貫表現。結合新一輪鄉鎮黨委、人大、政府換屆,精心開展換屆前班子配備情況分析和研判,加強對干部調整配備工作的整體謀劃,注重加強干部調配的計劃性,進一步把握好干部調整的時機、頻率和節奏。
(67)有序推進干部交流。6月份研究制定《領導干部交流工作實施辦法》,健全領導干部交流工作機制,推進干部交流工作制度化和常態化。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干部職務任期制有關規定,進一步增強"屆"的意識,鄉鎮(街道)黨政正職原則上任滿一屆,非換屆年度調整鄉鎮(街道)黨政正職人數不得超過總數的三分之一,同一鄉鎮(街道)黨政正職一般不得同時交流,確保干部調整工作的嚴肅性和鄉鎮(街道)干部隊伍的相對穩定。
13.關于個別干部存在履歷造假問題,檔案中出現多個年齡,相關部門審查把關不嚴;少數領導干部對黨不夠忠誠老實,個人有關事項申報有漏報、瞞報現象的問題。
(68)扎實開展干部檔案專項審核工作。嚴格執行《關于進一步從嚴管理干部人事檔案的通知》等有關規定。按照"全面審核、調查核實、環節簽字、責任倒查"要求,區委組織部已經組織10個檔案工作專項審核組,對全區干部人事檔案進行專項審核,目前已對1004冊科、股級干部的人事檔案進行初審,到派出所對77人的出生年月進行調查核實,對223名同志的檔案信息進行綜合研判,補充各類檔案材料800多份,已完成個人簽字確認558本。下一步將進一步做好檔案專項審核工作,確保今年4月底前審核完畢。
(69)嚴格落實《干部任前檔案審核暫行規定》。對區管干部擬提拔重用人選提前審核個人檔案,對檔案材料是否齊全、真實作出鑒定,并重點審核認定干部"三齡兩歷一身份",對重要檔案材料缺失未及時補齊的、材料涂改嚴重或造假影響認定的、審核后干部本人不簽字確認的,堅決不予上會,暫緩任用。
(70)加強干部檔案管理。進一步規范檔案管理人員的配備,全面加強干部檔案制度化建設,完善干部檔案管理、查閱、轉遞、材料歸檔、檔案審核等規章制度,全面提升干部檔案科學化水平。
(71)嚴格執行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制度。2016年1月,向所有區管科級干部發放《關愛提示單》,集中組織區管科級干部按首次填報的要求重新填報個人有關事項。2016年2月,對收集的《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表》逐一審閱,通知未按首次填報要求填報和有漏報、不報情況的相關人員重新填報。目前已完成在職科級干部2016年度《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表》的收集整理工作。
(72)結合省委組織部"新提任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公開制度"試點工作,研究制定《亭湖區科級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抽查核實實施細則(試行)》,堅持對擬提拔重用人選"凡提必核"的同時,將抽查核實范圍向區管在職科級干部延伸,2016年起,將每年隨機對10%的區管干部個人報告事項進行抽查核實。
(73)加大責任追究,嚴格按照省委組織部《關于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抽查核實處理辦法(試行)》執行,對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報告、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進行誡勉,凡隱瞞不報的一律不得提拔使用,不得列入后備干部人選,并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限期改正、責令作出檢查、誡勉談話、通報批評等處理;構成違紀的,依照有關規定給予紀律處分。
14.關于"三重一大"決策機制不夠健全完善,有"一言堂"現象,科學決策、民主決策程度不高的問題。
(74)健全完善"三重一大"決策機制,已列出"三重一大"事項責任清單,堅持民主集中制,廣泛聽取評議,科學、民主決策"三重一大"具體事項。
(75)修訂完善區委常委會、全委會議事規則,堅持重要議題會前征求意見、會中集體討論、會后及時紀要的原則,認真落實民主決策規程,杜絕"一言堂"現象發生。
(76)正在部署對全區近年來"三重一大"決策和執行情況進行專項檢查,及時整改存在問題,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四)執行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方面
15.關于有的領導干部政績觀出現偏差,政府形象工程較多,有的園區建設和招商引資重形式、輕落實,地方政府債務負擔較重;對涉及群眾切身利益問題關心重視不夠,城鄉飲水改造等民生項目落實不到位,拆遷安置、企事業單位改制、農民資金互助合作社等事件的處理措施不得力的問題。
(77)嚴控政府債務。樹立正確的政績觀,堅決不搞政府形象工程,進一步規范政府投資行為,嚴格履行政府投資項目過堂會審、落地評審等制度,切實提高政府投資項目的質量和實效。進一步推行財政資金撥改投、撥改貸等方式,變財政資金直接投入為間接投入,強化運用政府投資項目PPP模式,吸引民間資本參與政府工程項目,有效壓降政府資金負擔。盤活存量資金、壓降政府債務,制定逐年化解債務措施,堅決守住不新增債務底線,切實將債務控制在合理范圍。制訂《亭湖政府債務風險應急處理預案》,強化政府債務風險預防。
(78)加強農民資金互助合作社的監管。成立區出險農民資金互助合作社問題處置領導小組,下設綜合協調組、法制保障組、輿情應對組和四個處置工作組,對出險農民資金互助合作社,堅持定期會辦、駐點督查、情況通報等制度,強化屬地主體責任,發揮部門職能作用,實行一社一策,依法依規推進問題全面化解。對正常經營的農民資金互助社實行跟蹤檢查運行,督促嚴格執行《關于加強全區農民資金互助社監督管理切實防范和化解風險的意見》《亭湖區農民資金互助合作社管理十項制度》等文件要求,每月組織人員進行檢查,發現問題限期整改,嚴防風險,最大限度維護群眾的合法權益。
(79)扎實推進國企改革。加大竹林商業城資產處置和職工安置工作力度,正在辦理竹林商業城房產證、土地證,為大樓資產掛牌轉讓做前期準備。堅持依法依規處置資產,穩妥推進職工安置,保障職工合法權益最大化。加大國企審計力度,將國企改革監管納入審計項目計劃,形成國企規范化、專業化的審計監管制度。配合服務好市直無主管部門企業改革改制遺留問題的處理,全力保障社會大局和諧穩定。
(80)注重園區內涵發展。園區項目招引堅持體現轉型引領、集約集群、稅收貢獻導向,堅決摒棄形式主義,提升園區發展水平。強化政策扶持,出臺獎勵園區標準廠房政策。區政府多次召開會議專項研究鎮村園區發展工作,對5個鎮的工業集中區發展規劃和思路逐一過堂,就鎮村工業集中區發展所涉及的規劃、國土、資金、人才、服務、創牌等要素問題逐一落實到相關部門限時辦結。積極采取工業地產項目、合作共建和鎮投資建設等方式加快推進園區建設。2015年區政府安排5000萬元專項資金用于促進鎮村經濟發展,根據專項資金考核管理辦法,目前已獎勵兌現3451萬元。正著手修訂完善《促進鎮村經濟發展專項資金的考核細則和管理辦法》,完善鎮村經濟發展激勵政策,支持鄉鎮工業集中區建設。
(81)加快推進城鄉飲水工程。落實區政府1名分管區長具體負責,目前已鋪設管道2800多公里,供水管網已實現全區城鄉全覆蓋。針對部分小水廠改制、人員安置等問題集中精力,集中時段,集中攻堅,抓緊處置水廠改制、回購、資產處置和主管網連接等工作,積極協調市供水單位加快增壓站調試和移交,力爭6月底前全區人民喝上同樣干凈的水。
(82)加快拆遷安置房建設。成立區政府分管區長為組長的區安置房建設推進領導小組,2月底前已對轄區內所有征收項目、搬遷項目和安置房小區進行全面排查,涉及項目75個,涉及居民2746戶,需求安置房2987套,排出安置小區26個。將安置房建設分配工作納入年終考核,嚴格獎懲。建立安置房建設"綠色通道",縮短審批時限,提高審批效率。對在建項目倒排工期、掛圖作戰,確保天天有進展、周周有進度、月月有成效。對已基本建成的幸福花苑、申鑫名城等項目抓緊做好分房交付工作。因特殊原因,拆遷安置滯后的,一方面嚴格按照協議按期足額發放臨時過渡費,一方面做好解釋工作,贏得群眾理解,切實保障過渡期內的過度安置工作。
(83)突出科技引領作用。突出強化招商引資中的科技要素標準,建立引進科技項目科學論證制度,優先招引高新技術企業、具有自主知識產權企業,優先招引高校、科研院所在我區建立重大載體。今年先后招引協議投資10億元的非晶成型設備生產制造銷售項目和投資30億元的高效異質結太陽能電池項目等一批科技含量高、牽引能力強、綜合貢獻大項目。扎實做好環保科技城高新區創建工作,創建省級高新區報告已報市政府,力爭年內創成省級高新區,并申報國家級高新區。加快產學研等科技生產環節的有效鏈接,安排科技研發平臺專項扶持資金,提高企業科技研發熱情。組織企業家到高校和科研院所走訪、對接,開展"科技鎮長團成員互訪""高校與企業專家研討會"等活動,促進新的科技成果盡快應用到我區企業轉型升級上來。
16.關于個別領導干部生活作風不檢點,有違社會主義道德的問題。
(84)加強干部日常監督管理。一是梳理分析年度考核過程中掌握的科級干部不講公德、個人生活作風不檢點、自我約束不嚴、交往不當等問題,將20多條談話線索納入科級干部負面清單庫;二是對已初步查實,相關情節不嚴重,但需在一定范圍內作出檢討的,向單位和個人發送"整改通知單",落實相關單位主要負責人就有關問題與當事人提醒談話、批評教育;三是啟動組織部長"雙向約談"活動,約請有關人員就相關問題了解情況,對相關人員進行關愛談心或誡勉談話,目前已有2名同志被提醒談話;四是問題嚴重的,根據相關規定及時做出組織處理和紀律處分。
(85)加強黨員干部家風建設。年初,區紀委、區委組織部、區委宣傳部、區婦聯聯合向全區廣大黨員干部家屬發出家庭助廉倡議書,并利用電視臺、門戶網站、微信公眾號等媒介,使廉潔文化悄然走進千家萬戶,構筑起一道堅固的反腐倡廉"家庭防線"。將家風建設納入全區"作風建設提升年"活動中組織推進,加大對領導干部生活作風問題的查處力度,區紀委對2名生活作風不檢點的干部立案處理,分別給予留黨察看處分,并將在一定范圍內通報。
17.關于存在以會議貫徹會議、以文件代替執行等現象;有的領導干部缺乏擔當精神和責任意識的問題。
(86)堅決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市委十項規定,精簡會議、文件,多開工作部署會、專題會辦會、現場落實會,以解決問題、取得實效為目的,有效杜絕以會議貫徹會議、以文件代替執行的現象,切實改進機關作風。強化工作督查,防止部署工作以會議落實會議、以文件落實文件現象。
(87)完善辦文、辦會審批機制,由區委辦扎口管理,對以區委、區委辦名義承辦或區委區政府、區委辦區政府辦名義聯合承辦的大型會議、轉發下發的文件嚴格把關,控減數量、提升質量。
(88)完善績效考核工作機制,形成《全區年度目標任務綜合考核辦法》初稿,正在積極征集各方意見,預計6月份將正式出臺,強化平時重點工作的監督檢查。
(89)推動干部能上能下。認真貫徹落實中辦《推進領導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規定(試行)》,6月份將制定出臺《亭湖區推進領導干部能上能下實施細則》,通過采取調離崗位、改任非領導職務、免職、降職等方式,把政治上不守規矩、為政上不廉潔、工作上不作為不擔當或能力上不夠、作風上不實在的干部及時調整下來。
(90)深化"為官不為、為官亂為"專項整治。制訂出臺《"為官不為、為官亂為"專項整治方案》,通過全面梳理排查機關干部敷衍塞責、推諉扯皮、慵懶散拖和濫用職權、以權謀私、違規決策等"不作為""亂作為"問題,推動各級干部知責思為、知任圖進、知德守正。
18.關于執行中央"八項規定"不嚴,變相公款吃喝依然存在,違規使用公車時有發生,有的鎮街違規發放津補貼的問題。
(91)開展"作風建設提升年"活動。2月22日,召開全區"作風建設提升年"活動動員部署會,印發《關于開展"作風建設提升年"活動的實施意見》,將執行八項規定、加強作風建設緊緊抓在手上,明確五個方面16項重點任務,著力解決紀律松懈、頂風違紀,為官不為、為官亂為,鋪張浪費、隱身變異,與民爭利、作風粗暴等四個方面問題,進一步密切黨群干群關系。
(92)開展公款吃喝專項檢查。制訂《關于在全區開展公務接待、公務用車、因公出國(境)管理和津補貼發放工作專項整治的通知》,4月份開始對各地、各部門公務接待不執行公函、清單和審批制度等違規行為每個季度檢查一次、通報一次,發現違紀違規行為的一律嚴查重處,以督促各鎮、街道、經濟區加強財務管理,規范公務接待標準,節約財政支出。
(93)加強公車管理。對全區公車采取統一標識、衛星定位等措施進行管理,加大公車私用、私駕和私車公養的監督檢查力度,杜絕公車違規使用行為發生。嚴格執行重大節假日公務用車封存制度,要求各地、各部門上報公務車封存表,節后利用衛星定位技術對公車封存情況進行抽查。今年元旦、春節期間,先后兩次對全區24個單位118輛公車封存情況進行檢查,未發現有違規使用行為。
(94)規范津補貼發放。4月份起,對各地、各部門津補貼發放情況進行專項檢查,重點檢查鎮、街道、經濟園區違規發放津補貼情況,發現問題的及時處理,并通報曝光。
三、持續抓好后續整改,不斷深化鞏固巡視整改成果
對照省委巡視組反饋意見,區委認真組織、扎實推進,整改工作取得了實實在在的成效,但整改成果還是階段性的,距離上級要求、群眾期盼還有一定差距。區委將按照省委關于巡視工作的要求,把巡視整改工作與開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結合起來、與深化黨風廉政建設結合起來,繼續發揚"釘釘子"精神,持續用力、常抓不懈,進一步拓展整改成果,以整改的實際成效取信于民。
一是強化政治擔當,嚴格落實"兩個責任"。引導廣大黨員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強黨性、守紀律、嚴律己。認真學習、深入貫徹《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關于落實"兩個責任"的新要求,健全完善落實"兩個責任"工作機制,強化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督促各級黨委特別是黨組織主要負責人牢固樹立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意識,切實履行"一崗雙責",負起全面領導責任,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同時,加強對紀檢監察工作的領導和支持,支持紀檢監察部門聚焦主責主業、履行監督職責。
二是緊扣問題導向,不斷深化整改落實。按照目標不變、力度不降的原則,對整改工作緊盯不放,確保每個問題整改落實到位。對已整改完成的事項,認真組織"回頭看",鞏固整改成果, 杜絕問題反復;對需要持續解決的問題,狠抓不放,限期整改到位;對長期整改事項,強化措施、壓實責任,確保整改實效。同時,堅持舉一反三、以點帶面,以此次巡視意見整改為契機,深查細排、全力解決各級領導干部在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和"四風"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切實增強整改工作的整體成效。
三是堅持常抓不懈,持續加強作風建設。久久為功改進作風,不斷提升整治效果。始終把嚴實作為根本尺度,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市、區委十項規定,認真組織開展"作風建設提升年"活動,強化作風問題專項整治,嚴防"四風"問題反彈。自覺踐行"三嚴三實"要求,保持嚴的韌勁、完善嚴的措施、落實嚴的責任。深入開展"為官不為"專項整治,進一步健全作風建設長效機制,進一步密切聯系和服務群眾,以良好黨風帶政風促民風。嚴守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嚴格黨內政治生活,全面純潔黨員干部的思想作風、工作作風、領導作風、生活作風,把作風建設融入到日常工作生活之中、融入到黨的建設全過程,全面形成作風建設新常態。
四是重視成果運用,推動經濟社會發展。以省委巡視組反饋問題的整改落實為起點,真正把巡視成果體現好、運用好、發展好。堅持把整改工作納入全局工作之中,把整改工作與做好當前工作相結合、與推進全區改革發展相結合、與加強領導班子建設相結合、與"兩學一做"學習教育相結合,通過轉變干部作風、加強廉政建設、完善制度機制,調動激發起黨員干部干凈干事、主動擔當的精氣神。始終高揚發展旗幟,積極搶抓"十三五"發展機遇,以全面深化改革為動力,深入貫徹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五大發展理念",推動全區各項工作邁上新臺階,努力使整改過程成為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的過程,以經濟社會發展的新成果檢驗整改落實成效。
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巡視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聯系方式:電話0515—89880929;郵政信箱:鹽城市青年東路55號亭湖區委督查辦;電子信箱thdcb@126.com。
中共鹽城市亭湖區委
2016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