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委統一部署,2015年11月15日至12月30日,省委第三巡視組對建湖縣進行了巡視。2016年1月22日,省委第三巡視組向建湖縣委反饋了巡視意見。按照中央《巡視工作條例》和省委《實施辦法》有關規定,現將巡視整改情況予以公布。
建湖縣委切實承擔起巡視整改工作主體責任,堅持高標準、嚴要求,集中時間和精力,扎實推進整改落實工作。一是加強領導,迅速部署。巡視組向縣委反饋意見后,縣委第一時間召開常委會專題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成立以縣委書記、縣人大常委會主任陳平為組長,縣委副書記、縣長薛盛堂和縣委副書記、縣政協主席張連國為副組長,其他縣委常委、縣人大、縣政府、縣政協有關負責同志為成員的整改落實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四個專項小組:執行政治紀律整改專項小組,執行廉潔紀律整改專項小組,執行組織紀律整改專項小組和執行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整改專項小組。二是制定方案,強化責任。2月1日,縣委召開常委會,專題研究通過《中共建湖縣委關于省委第三巡視組巡視反饋意見整改工作方案》。《方案》圍繞省委第三巡視組反饋的四個方面26條具體問題,制定80項整改措施,每條措施都明確牽頭縣領導、責任單位負責人、時間進度安排,迅速啟動整改工作。各鎮(街道、區)、各相關部門以高度負責的精神,主動認領問題,制定本單位的整改落實工作方案,列出具體整改措施。三是嚴格督查,有力推進。縣委組建專項督查組,對各鎮(街道、區)、各部門整改落實情況進行了監督檢查。各位分管領導通過召開過堂會等形式,對牽頭負責的巡視整改事項,逐一過堂、逐項評估、逐個督促。縣委常委會和縣委巡視整改落實工作領導小組多次聽取整改情況匯報,研究解決整改工作中的重大事項。對整改不明顯、群眾不滿意的,堅決不予銷號,組織進行返工補課;對敷衍塞責、弄虛作假的單位,嚴格問責追究,通過強有力的督查推動整改任務有效落實。
一、關于對執行政治紀律方面存在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不夠到位,對黨風廉政建設重部署、輕落實,沒有真正做到抓早、抓小、抓實。
1. 強化責任落實。縣委常委會、縣委主要負責人帶頭上報2015年度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情況。分別召開鎮(街道、區)和縣直部門黨建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述職評議會議,現場聽取黨組織主要負責人工作報告。在2月23日縣紀委全會上,縣委主要領導與縣委常委、縣紀委,縣委與各鎮(街道、區)、各部門黨組織主要負責人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明確年度任務。制定《關于深入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的實施辦法》,對省市縣委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紀委監督責任的意見進一步細化、規范化。
2. 強化抓早抓小。深化廉政談話制度,縣委明確要求各級黨政主要負責同志與領導班子成員、下級黨政主要負責同志,領導班子成員與分管聯系部門主要負責同志每年至少進行1次廉政談話;完善信訪預警告誡、紀委勤廉"三級約談"制度,擴大談話函詢范圍,今年來,共下發函詢通知書1份,談話54人次。
3. 強化考核問責。由縣委常委、黨員副縣長帶隊,組織對33個單位落實"兩個責任"情況開展重點檢查考核,提出71項整改要求,對在各類考核中處于末位的3個單位實行了綜合獎"一票否決"。建立健全"一案雙查"、"責任倒查"、"多案追查"機制,3月份,對落實責任不力的1家單位1名責任人實施了問責追究。
(二)一些地區和部門腐敗案件易發多發,個別鄉鎮和部門連續幾任黨政主要領導出現腐敗問題,沒有引起足夠重視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1. 剖析典型案例。針對一些地區、部門腐敗案件易發多發和少數單位連續幾任黨政"一把手"被查處的情況,深刻剖析案發原因,開展對國土、規劃、交通、住建等單位的重點崗位廉潔履職教育和"黨規黨紀宣講進基層"活動,通過工程項目開工前的廉政談話、案例剖析、觀看電教片和宣講兩部法規等形式,增強黨員干部廉潔意識和紀律意識。
2. 強化權力制約監督。健全"一把手"四個不直接分管制度,逐步將分權的領域和范圍從人事、財務、物資采購、工程項目建設,向行政審批、行政執法等領域拓展,強化權力制衡。在反腐倡廉制度執行巡查中,把該制度執行情況作為重點巡查內容,發現問題及時責令整改。強化對"一把手"離任審計和任中審計,今年,把7名同志的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列入年度計劃,5名任職滿3年的鄉鎮主要領導和任職滿5年縣直部門主要負責人納入年度任中審計項目計劃。在經濟責任審計中關注重點科室和重點工程的分管領導責任履行情況,對資金使用量和流量大的重點科室以及重點工程的分管領導實行專項審計。
(三)紀委監督責任落實不夠有力,在腐敗案件查處上投入精力偏少。
1. 加大執紀審查力度。認真組織對省委巡視組交辦的問題線索進行核查,根據核查結果作出相應處理。召開全縣紀檢監察組織紀律審查工作專項會,定期下發紀律審查工作通報,縣紀委領導班子成員根據分工,分片進行督查指導。加大省委巡視組交辦信訪件辦理力度,今年來,全縣紀檢監察組織共立案49件,同期增長75%。目前,兩規1人,移送司法機關1人,立案調查28人,組織處理6人。
2. 持續深化"三轉"。建立基層紀委書記(紀檢組長)分工情況向縣紀委報備制度,及時下發《關于要求對紀(工)委書記、紀檢組長分工進行調整的通知》,對3名紀檢組長承擔所駐部門的日常工作進行了督促整改。下發《關于明確紀檢監察工作室工作范圍的通知》,調整基層工作室分工范圍,破除工作室之間紀律審查力量不均衡狀況。完善委局各室和基層紀檢監察工作考核辦法,增加執紀審查考核權重,推動紀檢監察干部集中精力抓好主業主責。
3. 增加執紀審查合力。注重發揮縣委反腐敗協調小組作用,起草《關于在查辦黨員和國家工作人員涉嫌違紀違法犯罪案件中加強協作配合的辦法》,建立"紀委牽頭、紀審聯動、紀司協同"的反腐敗協調運行模式。建立縣紀委機關全員參與辦案、工作室統分結合辦案、基層紀檢監察組織聯合辦案的"一體化"辦案模式,有效解決紀律審查力量不足問題。實行對基層信訪交辦件指導督辦和三級把關制度,提高信訪辦理質效。
(四)對于一些黨員干部違紀違法問題沒有嚴格處理到位,監督執紀問責還存在失之于寬、失之于軟的問題。
1. 強化執紀過錯問責追究。制定《紀檢監察干部執紀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辦法》,對于應當立案查處而不立案,該追究而不追究,該處分而不處分,或者以組織處理代替黨紀政紀處分的,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2. 完善線索處置和紀律審查情況報告制度。嚴格執行基層紀檢監察組織向縣紀委報告線索處置和紀律審查情況制度,基層紀檢監察組織每月向縣紀委報告,有效預防有案不查、壓案不報、瞞案不報等問題。啟用反映領導干部問題線索管理信息系統,加強問題線索集中管理,規范登記,跟蹤督辦,有效防止線索失管、失控、流失現象發生。
3. 加強執紀審查隊伍建設。制定全縣紀檢監察干部教育培訓計劃,開展兩部黨內法規學習培訓,抓實業務講壇、崗位練兵、青藍結對、以案點評等活動,專門邀請上級紀委相關領導進行業務培訓輔導,有效提升紀律審查人員能力水平。
二、關于對執行廉潔紀律方面存在問題的整改情況
(五)一些領導干部和企業主關系過于密切,在土地出讓金減免、科技扶持獎勵資金等方面提供非正常便利,進行權錢交易、利益輸送。
1. 嚴格執行政策規定。認真落實國土資源部關于土地出讓金返還的相關規定,重申各鎮(街道、區)不得擅自出臺各種優惠政策,減免或變相減免土地出讓收入,規范以優惠價格或"零地價"出讓土地。明確由國土局牽頭,圍繞出讓金有無減免或變相減免和項目資金是否依法依規使用等,對2010年以來所有招拍掛的用地出讓金和各鎮(街道、區)使用的各種土地整治項目資金進行一次專項檢查,對發現的問題,依照有關規定進行整改。
2. 嚴格管理獎勵資金。出臺并嚴格執行《建湖縣科技創新券管理辦法》、《關于促進工業轉型升級的政策意見》、《建湖縣工業和信息化轉型升級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等文件,加強科技扶持獎勵資金等管理。嚴格審查項目申報,推行申報項目公示制度,利用縣科技局網站等媒介公開申報資格條件,確保科技計劃項目申報工作公開、公正。建立項目申報誠信制度,健全項目實施單位誠信檔案。
3. 嚴查權錢交易行為。加強紀檢監察機關與檢察、審計、建設、國土、財政等部門的聯系,每月梳理一次官商勾結、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線索,一經發現權錢交易問題,立即從嚴從快查處。
(六)有的領導干部親屬子女違規經商辦企業、插手干預工程項目建設或在其業務管轄范圍內的企業任職取酬,謀取不正當利益。
1. 加大監督力度。充分發揮信、訪、網、電、機"五位一體"信訪舉報網絡作用,構建便捷高效的信訪舉報受理平臺。嚴格落實《建湖縣干部作風三級預警暫行辦法》、《建設"三員一網"干部監督體系的實施辦法》等制度,公開相關舉報電話、舉報短信號碼,依托"三員一網"、干部作風"三級預警"等干部監督體系,定期收集相關預警信息,加大對領導干部工作圈、社交圈和生活圈的監督力度,及時發現并處理相關問題。
2. 規范從業行為。對科級及以上干部的親屬子女經商辦企業情況進行申報、登記。嚴格執行防止利益沖突相關規定,規范領導干部親屬從業行為,從巡視移交信訪件、群眾舉報、個人重大事項報告等方面,深入排查領導干部親屬在領導干部管轄的地區和業務范圍內從事與公共利益發生沖突的經商、辦企業、社會中介服務等線索,對發現的問題及時清理和糾正。
3. 強化教育引導。依托"理論微學"建湖手機報、《學點》微讀本和中心組理論學習、機關集中學習、基層黨組織"統一活動日"等載體,構建常態化的教育體系。舉辦黨章黨紀、依法行政等專題培訓班,教育引導各級領導干部正確對待權力、堅守廉潔底線。
(七)一段時期內,房地產開發、征地拆遷、招投標等領域反映問題較多。
1. 開展重點領域排查。運用"系統查、查系統"的辦案思路,認真分析排查房地產開發、征地拆遷、招投標等重點領域存在的突出問題,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由住建局、國土局牽頭,圍繞權力運行和預防廉政風險,對土地出讓、征地拆遷、招投標、工程建設等重點領域、關鍵環節開展專項排查,研究提出源頭防控措施21條。
2. 規范房地產開發經營行為。出臺《關于進一步促進建湖縣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相關意見》,認真執行《建湖縣新建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暫行辦法》,嚴格開發行為中的質量、配套設施、施工安全等各個環節的監督管理。
(八)職能部門對房地產開發企業隨意變更規劃、提高容積率等問題監管缺失。
1. 開展建設項目回頭看。由規劃城管局牽頭,對2008年《城鄉規劃法》實施以來的所有建設項目進行回頭看,對檢查發現的11個變更規劃、提高容積率的房地產項目,嚴格依法處理。
2.增強規劃嚴肅性。出臺《2016年城鄉建設工作實施意見》,建立業務部門技術審查、業務會辦、專家咨詢、規委會審議等規劃審查機制,進一步規范建設項目的規劃審批流程,增強規劃科學性、法定性。嚴格執行《建湖縣城經營性建設用地容積率規劃管理辦法》,探索建筑面積市場核實機制,提升容積率管控的科學性。
3. 實施"陽光規劃"。對建設項目規劃實行批前公示、批后公開,保障社會公眾對城鄉規劃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九)有的工程項目存在虛假招標、圍標、串標等問題,招投標流于形式。
1. 規范招投標行為。制定出臺《建湖縣招標采購代理機構考核暫行辦法》、《建湖縣政府采購評審專家管理暫行辦法》、《建湖縣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異議投訴處理規定》(試行),完善并落實公共資源交易開評標工作規程,規范招標人行為,嚴把招標公告和招標文件審核備案關,把標前勘察制度落實到位。
2. 強化"四位一體"監管。構建現場綜合監管、行業部門監管、行政監察、社會監督"四位一體"的公共資源交易監管機制,堅決打擊圍標、串標、虛假招標等違法行為。2016年1-3月份招標采購項目80個,總預算3.88億元,中標價2.68億元,下浮率30.93%,節約資金1.2億元。
(十)征地拆遷領域存在不規范、不透明等問題,引發社會矛盾。
1. 提高征地拆遷透明度。在征地拆遷上,在征地前履行征地告知、調查、確認程序,將征地位置、面積、擬作用途書面告知所在村組,《征地告知書》、《聽證會公告》送達所在村擬征地塊,并在征地所在村(居)委會公告、告知。在房屋征收上,研究制定新的房屋征收工作流程,引入"被征收房屋群眾代表"參與房屋征收工作全過程。
2. 維護征地群眾利益。嚴格執行征地預存款制度,由國土部門具體負責征地補償和征地補償費用的解繳,由財政部門具體負責資金的撥付監督和管理。將土地補償資金直接撥付到村,由村建立相應撥付臺賬,兌付給被征地群眾,做到賬實相符。切實做好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工作,對符合進入社會保障條件的對象,實行"即征即保",社會保障金不低于鹽城市民政局和財政局出臺的文件規定要求。
(十一)專項資金使用、監管環節存在漏洞,少數中介機構與機關干部內外勾結,虛報冒領、截留挪用惠農資金。
1. 加大查處力度。由縣紀委牽頭,開展農村危房改造資金發放、燃油補貼、農業保險資金等專項檢查,及時查處一批群眾身邊"四風"和腐敗問題。加強與民政、財政、國土等部門的溝通協作,運用信訪、審計等監督渠道,以及政風熱線、微信公眾平臺,認真受理反映損害群眾利益的問題線索。巡視組巡視以來,縣紀委已嚴肅查處虛報冒領、截留挪用等腐敗問題15件。
2. 強化項目管理。出臺《建湖縣現代農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建立項目申報入庫制度、公示評審制度、考核驗收制度,設立項目申報評審專家庫、項目考核驗收專家庫、項目審計中介庫。成立項目管理小組,由主管單位主要負責人任組長,分管負責人任副組長,職能科室為成員,實行項目申報、監管、驗收三權分立制度。
3. 強化項目督查。嚴格選擇有資質、信譽度好的中介機構對項目進行審計,今年1月開始,對投資額達到一定規模的項目,不但進行財務審計,同時實行工程審計,確保投資額達到規定要求。對惠農專項資金項目開展專項檢查,目前已擬定檢查方案并成立檢查組,將于近期召開會議落實自查工作。根據自查情況,由縣財政部門會同涉農主管部門對問題突出的項目進行專項監督檢查,提出整改方案,堵住監管環節漏洞。
三、關于對執行組織紀律方面存在問題的整改情況
(十二)干部選拔任用公信度、滿意度不夠高。選人用人導向不夠鮮明,托關系、打招呼等現象不同程度地存在;個別領導干部身份變更、職務升遷存在異常。
1. 健全考評體系。把握"好干部"標準和"三嚴三實"要求,強化"以德為先",把干部品德作為選任的第一標準;注重"實績突出",完善干部考評體系,把承擔重要任務、推進重點工程、破解重大難題等作為選拔任用干部的主要依據,注重在綜合考核為優秀的同志中選干部;重視"面向基層",把選人用人的視野聚焦長期在鄉鎮埋頭苦干的干部,聚焦長期在信訪穩定等一線崗位的干部;突出"群眾公認",所有提拔重用人選的民主推薦得票均在所在單位前列。
2. 規范選任程序。認真落實《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切實履行黨委主體責任。嚴把初始提名關,完善干部初始提名和民主推薦辦法,落實基層黨委(黨組)對報送擬提拔或重用人選廉潔自律情況嚴格把關責任。嚴把干部考察考核關,把作風建設、依法施政列為干部考察的重要方面,發揮年度考核"體檢"作用,加大平時考察了解干部力度。嚴把公示關,對擬提拔干部,一律通過縣電視臺、《建湖日報》進行任前公示,對群眾來信來訪及時調查核實,對反映屬實影響干部使用的取消干部提拔資格。今年嚴格按照選任程序提拔重用了8名鎮專職人大主席,基層評價較好。
(十三)干部交流輪崗不夠充分,有的部門主要負責人崗位長期空缺,配備不夠及時。
加大干部交流。堅持"立體式"干部交流,對在同一崗位任職時間較長的、單位年度目標任務績效考核連續兩年列后的、需要經歷多崗位歷練提高領導水平的、關鍵崗位需要重點配備的,采取縣直部門與鎮(街道、區)雙向交流,鎮、街道、區之間互動交流,村居之間適度交流,重點崗位輪崗交流等方法,進一步提高了干部隊伍活力。同時,根據工作需要,按照人崗相適的原則,及時對空缺崗位進行充實。今年1月份,1名鎮黨委書記交流任長期空缺的縣環保局局長、黨組書記,4名同志由非領導職務轉任實職,8名副科級干部進行了輪崗交流,進一步優化了干部資源配置。
(十四)存在超職數配備干部問題,有的機關部門領導職數多于一般工作人員,影響正常工作開展。
1. 扎實做好超職數配備干部清理工作。通過"優化核定機構、重新核定職數,統籌消化超職配備、有序消化違規高配、嚴格消化違規設置"的"兩核三消"方式,有序推進超職數配備干部消化整改工作。截止目前,全縣已完成清理超職數配備干部總任務的88%。
2. 認真開展機關公務員招錄工作。根據省市統一部署,2016年計劃招錄78名公務員,已實施網上報名、資格初審程序,3月12日由省統一組織筆試。
(十五)領導干部在企業兼職問題清理不夠徹底,還存在明退暗留的問題;有的領導干部在未辦理辭職手續的情況下即注冊成立公司。
1. 開展清理工作回頭看。召開專項會議,組織對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在企業兼職(任職)清理工作進行了"回頭看",專題部署并落實單位自查自糾。由縣委組織部會同縣紀委、縣人社局開展聯合專項督查,向原在企業兼職(任職)尚未回原單位上班或交接手續遲緩未正常在原單位上班的人員發放了14份預警通知單。對排查出來的相關人員,近期將由縣紀委、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與所在單位負責人及當事人談心談話,責令限期整改。
2. 強化崗位責任制考核。由各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黨委(黨組)按照規定要求,與原在企業兼(任)職人員進行了談話提醒,要求有關人員作出書面說明和承諾,認真落實崗位目標責任制要求。把各單位加強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管理的情況,列為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黨建工作考核重要內容。健全常態化考勤考核機制,確保全縣在企業兼職(任職)情況不反彈回潮。
(十六)干部人事檔案管理不規范,有的干部檔案年齡混亂、資料不全。
規范干部人事檔案管理。持續推進干部人事檔案專項審核工作,重點審核干部"三齡兩歷一身份",嚴肅查處年齡造假、個人重大事項申報不實等問題。嚴格規范干部人事檔案管理工作,嚴格執行制度規定,做好材料的把關、收集、整理和歸檔工作,保證干部人事檔案信息準確、內容全面、材料規范。目前,縣管干部檔案專項審核已接近尾聲,《干部任免審批表》(全國干部人事檔案專項審核工作專用)正在制作打印。
(十七)有的領導干部對黨不夠忠誠老實,沒有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
進一步加大個人事項報告力度。以建立如實報告、規范受理、嚴格查核、從嚴處理的工作機制為抓手,常態化執行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制度,對個人報告事項進行抽查核實,推行新提任領導干部有關事項公開,規范領導干部從政行為。在加強對領導干部尤其是"一把手"管理的同時,進一步拓展干部監督對象,全面推行科員級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制度,進一步加強對干部有關情況的了解掌握和綜合研判,實現不同層級、不同類型干部個人事項報告全覆蓋。
(十八)一些重大事項決策調查研究不夠充分,沒有廣泛征求意見,科學民主決策機制不夠健全完善。
堅持執行《中共建湖縣委常委會關于進一步加強自身建設的意見》,凡屬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建設以及黨的建設工作重要事項,特別是"三重一大"事項,必須由領導班子按民主集中制原則集體討論決定。嚴格遵守《中共建湖縣委常委會議事決策規則》,把決策前調研、專家論證、征求意見、可行性研究、合法性審查、社會風險評估等作為決策的必經程序。建立健全黨代表列席縣委全委會、縣委常委會制度。邀請黨代表和黨員參加民主決策,充分發揚黨內民主,做到重要決策征求黨代表和黨員群眾意見,提高民主決策、科學決策、依法決策水平。建立領導班子重大事項決策全程紀實、責任倒查追究及糾錯糾偏制度。
四、關于對執行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方面存在問題的整改情況
(十九)有的領導干部政績觀出現偏差,急功近利,脫離實際,導致鄉鎮債務急劇增加,部分鄉鎮可用財力難以支付債務利息,債務風險較高。
1. 引導樹立正確政績觀。研究起草《全縣2016年目標任務績效考核意見》,完善主要經濟指標考核辦法,加大民生指標權重,加強對各級干部踐行"五大理念",服務"四大戰略"成效的考核,引導干部樹立正確政績觀。參照省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指標體系"人民生活"部分的指標要求,在已有的考核居民收入水平的基礎上,加強居民住房、公共交通、失業率、恩格爾系數以及居民對生態環境滿意度等指標的調查。加強數據質量建設,加大統計執法力度,不斷提高數據公信力;建立月度、季度相關數據核查通報制度,對鎮(街道、區)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進行實績分析。
2. 提升督查工作實效性。緊扣重點工作,進一步整合部門力量、明確督查職責、規范督查流程、細化督查內容。堅持深入一線抓督查,定期深入項目現場,實地察看項目建設進度、幫建人履職情況。將督查考核結果作為單位年度績效目標任務綜合考核依據,對在項目建設、招商引資、服務企業、重點工程建設、信訪穩定等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優秀干部,優先推薦各類表彰和提拔使用。對工作落實不力、沒有按時完成任務的責任人,及時提醒談話、批評教育,落實整改措施和整改時限;對工作不勝任、不稱職人員,及時調整。
3. 注重化解鄉鎮債務負擔。積極盤活存量資金,土地出讓收益、閑置資產變現、清收往來資金等優先用于償債。嚴格舉債審批程序,鎮級除歸還老債外不得新增債務。實行舉債項目上收一級審批制,鎮級50萬元以上政府投資項目由縣統一審批,并實行統一評審、統一招標。對債務舉借、使用情況,實行定期財務檢查和審計監督,力爭年化解10%以上。
(二十)有的鄉鎮為完成考核指標,花錢買外資、吸稅拉稅。
1. 整治花錢買外資問題。根據縣情和各鎮(街道、區)的實際,科學編制利用外資年度計劃,合理下達目標任務,不搞平均分配,不搞"一刀切",重點突出"兩區"和重點鎮(街道)利用外資主渠道作用。嚴格項目跟蹤督查,以項目為抓手,從報批、開戶、到賬、建設、投產進行全程跟蹤服務和督查,杜絕虛假外資申報。由商務局會同外管部門加強監督檢查,堅決制止虛假利用外資情況的發生。
2. 預防吸稅拉稅行為。科學編制財政收入預期目標,出臺《2016年財政收入考核辦法》和《2016年財政收入質量考評辦法》,突出實體稅收完成、增幅、增值稅增幅等指標考核。嚴肅稅收組織收入紀律,堅持依法征稅。積極落實稅收優惠政策,確保個體工商戶起征點調整政策落實、小微企業稅收減免、營改增企業抵扣到位。加大稅收入庫審核力度,強化過程控制,堅決杜絕私自降低稅率,以"政府補貼"形式鼓勵外地稅收到本地來交稅的行為發生。
(二十一)新老城區建設投入不平衡,基礎設施差距較大。
1. 發揮規劃引領作用。針對新、老城區實際情況,編制《建湖縣電網發展專項規劃》、《建湖縣排水專項規劃》、《建湖縣燃氣專項規劃》、《建湖縣供水規劃》、《建湖縣道路專項規劃》,全面提升老城區水、電、氣、路、通信等基礎設施水平。
2. 協調推進新老城區建設。全力推進國家級園林縣城創建工作,今年實施西塘河和神臺河風光帶貫通工程、城東植物園等綠化項目8項。加快"一中心"基礎設施完善和棚戶區改造步伐,今年實施棚戶區改造及保障房安居工程、建寶路改造、秀夫路改造等10個項目。加快推進"三片區"道路、綠化和各類管網等基礎設施建設,今年實施上海路和南京路提升工程等6個項目。圍繞改善人居環境,今年實施后街巷道及老舊小區整治、天然氣進城入鎮、縣城物業規范化管理、神臺河出水口新建工程、公共停車場建設等5個項目。今后將繼續堅持新老城區并重發展的思路,堅持合理配置資源。
(二十二)招商引資重形式、輕實效,定期組織項目觀摩或集中開工儀式,表面轟轟烈烈,實際進展并不明顯,有的為完成任務對項目進行包裝甚至弄虛作假。
1. 建立聯合預審制度。出臺《2016年全縣招商引資工作意見》,規范項目管理,對全縣新招引的億元以上項目,由縣招商辦牽頭,圍繞項目投資規模和真實性,與縣相關職能部門進行聯合預審。3月初,對3月重點項目集中開竣工活動中的9個億元項目,從項目投資、協議內容、科技含量、審批手續等方面逐一把關,對投資規模與用地不符等6個項目暫不列為開工項目。
2. 建立現場核查制度。由縣發改委牽頭,抽調縣委農工辦、縣經信委、縣商務局、縣審計局組成核查組,對在建項目,按簽約協議條款、項目建設節點計劃和財務賬冊、原始憑賬,認真審核相關鎮(街道、區)的申報材料,對項目投資額進行現場核查,定期編印《督查簡報》,務求招商引資項目投資額真實可靠。
3. 建立竣工項目驗收制度。由縣審計局牽頭,按照投資額審核辦法,成立專門考核小組,對2015年億元以上竣工項目逐一進行審核,重點審核投資強度、容積率、設備投資、產出效益等,按審核結果兌現招商引資政策和確認年度工作實績。
(二十三)高新區個別企業獎勵資金兌付把關不嚴,可能造成巨額國有資產損失。
強化審計調查。明確由縣審計局對高新區與江蘇藍天航空產業園資金往來以及高新區產業園申報獎勵資金進行初步審計,提出整改意見并督促落實。下一步將組成審計組結合現場進行專項審計調查,提出審計建議,推進整改落實。
(二十四)少數領導干部群眾觀念不強,對事關群眾切身利益問題重視不夠、解決不力,有的地區被拆遷群眾長期得不到妥善安置。
1. 進一步鞏固教育實踐活動成果。扎實做好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后續整改工作,加強宗旨意識教育,縣委常委牽頭,分別做好分管條線涉及群眾利益的問題整改。深化"三解三促"活動,出臺《關于2016年領導干部下基層開展"三解三促一加強"活動的通知》,拓展"日周月年"服務群眾循環工作法,建立健全聯系服務群眾長效機制,進一步推進領導干部深入基層、服務群眾。
2. 加大拆遷戶安置力度。經認真梳理,全縣完成拆遷安置需安置房2130套。目前正進行有序安置,預計6月底可安置650套,分別是湖景人居180套、翠湖人居270套、西塘麗景150套、城市嘉園50套。對尚不具備安置條件的學府文苑、翠谷玉苑等4個小區,正全力推進小區道路、排水、供水、供電等附屬配套施工,預計8月底可全部竣工交付,確保年內對已拆遷群眾安置結束。
(二十五)少數機關干部工作熱情有所減退,存在"中層梗阻"、為官不為等現象。
1. 加大明查暗訪力度。在全縣重點企業、經濟園區建立營商環境監測點,廣泛收集群眾舉報,及時查糾違規問題。加大"為官不為、為官亂為"明查暗訪力度,今年來,開展明查暗訪16次,查訪25個部門單位,查糾各類問題6個。
2. 完善相關制度。認真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制定出臺《建湖縣領導干部不作為亂作為問責暫行辦法》,研究起草《建湖縣機關干部行為規范(試行)》,促進機關干部規范服務行為、提高服務質效。
3. 加大中層干部交流力度。認真落實機關干部交流有關規定,將機關中層干部交流工作列入部門黨委(黨組)黨建工作考核內容和干部選拔任用"一報告兩評議"內容,有計劃地推進中層干部跨部門交流、分工定期交流、縣直與鄉鎮雙向交流、熱點重點崗位輪崗交流,積極破解機關"中層梗阻"現象,激活中層干部整體活力。
(二十六)違反"八項規定"問題仍有發生,有的鄉鎮"三公"經費開支仍然偏高,有超標準接待、超范圍報銷等現象;公款吃喝方式更加隱蔽,少數鄉鎮或部門機關食堂成為新的公款吃喝場所;公車私用現象依然存在,個別領導干部私自駕駛公車回家釀成交通事故。
1. 加強制度建設。出臺《關于開展"作風建設提升年"活動的實施意見》,對2016年作風建設重點工作任務進行分解落實。制定并嚴格執行《建湖縣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實施辦法》、《建湖縣公務出行保障和保留用車管理辦法》等文件,完善下班后、節假日公車停駛、封存制度和三公經費申報、批準制度,強化票據管理。除單位食堂和定點飯店以外,其他場所的公務接待實行提級申報制度,必須向上一級部門進行申報待批。下發《關于進一步加強經費管理嚴肅財經紀律的通知》,重申縣直行政事業單位公務接待經費審核支付,對超范圍接待不予以報銷。全面推行公務接待卡制度,研究起草全縣機關食堂規范管理意見。
2. 公開"三公經費"預決算。縣直部門全部編制"三公經費"預算控制數,并統一實行財政集中審核支付。從2016年起,進一步細化公開政府部門預決算和所有部門單位預決算,其中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用、公務接待費和因公出國(境)經費細化公開分項預決算,部門"三公"經費決算公開到因公出國(境)組團及人數,公務接待批次、人次及經費總額。試點公開單位會議費和培訓費。
3. 加強監督檢查。健全黨委、政府、紀委聯動督查機制,完善縣鎮村三級作風監督網絡。春節期間,以厲行節約、公車使用、公務接待、職務消費等制度執行情況為重點,完成2輪檢查,通過暗訪部分酒店、調取節日期間機關事業單位開據的餐飲發票、檢查各機關單位公車封存情況等,暗訪酒店13家、抽查部門單位16個,查糾問題4個。由財政部門對鎮(街道、區)、各部門三公經費開支情況半年進行一次定期互審、一年進行一次突擊檢查,發現問題嚴肅處理。
4. 強化問責追究。嚴格執行《建湖縣機關作風建設問責暫行辦法》,凡群眾舉報、媒體曝光、網絡反映、明查暗訪中查實的作風問題,發現一起,查處一起,造成嚴重影響的,相關責任人先免職再調查處理。召開全縣機關作風建設大會,通報曝光了21個部門(單位)機關作風建設方面存在的43個問題,立案處理12人,誡勉談話26人,批評教育22人,書面檢查14人。
下一步,縣委將以這次落實省委巡視反饋意見整改工作為契機,進一步增強政治意識、核心意識、大局意識、看齊意識,強化責任擔當,堅持目標不變、標準不降、力度不松,不折不扣抓好巡視意見整改落實。對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務,適時組織"回頭看",鞏固整改成果,防止問題反彈;對需要一定時間整改到位的,嚴格按照整改工作方案要求,跟蹤督查,確保在規定時間內整改到位;對需要較長時間整改的事項,緊盯不放,一抓到底,務求實效,切實把黨要管黨、全面從嚴治黨落到實處,為奮力推動全面小康建設邁上新臺階提供堅強的政治保證。
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巡視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聯系方式:電話:0515-86212119;郵寄信箱:建湖縣紀委信訪室;電子信箱:jhjwxfs@163.com。
中共建湖縣委員會
201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