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委統一部署,2014年8月11日至9月29日,省委第三巡視組對鎮江市進行了巡視。11月18日,省委巡視組向鎮江市委反饋了巡視意見。按照黨務公開原則和巡視工作有關要求,現將巡視反饋意見整改情況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視反饋意見,及時部署全市整改落實工作
一是統一思想認識,增強行動自覺。市委把整改落實工作作為全市重要政治任務,在省委巡視組反饋意見的當天下午,立即召開專題會議傳達反饋意見精神,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明確要求全市各級黨委(黨組)和領導干部,必須高度重視、深刻反思,切實把思想統一到中央、省委要求和巡視反饋意見上來,不斷增強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政治意識和責任擔當,全面提高做好整改工作的自覺性、主動性,把整改工作抓嚴抓實抓細。
二是加強組織領導,凝聚工作合力。市委第一時間成立領導小組,市委副書記、市長朱曉明任領導小組組長,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李茂川任副組長,其他市委常委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4個專項小組,由相關市領導擔任組長。專門成立4個督查組,掛鉤督查相關轄市區和市直部門整改落實情況。各級黨組織層層落實責任、層層傳導壓力,集中力量組織實施,全力以赴整改落實,形成了上下聯動、環環緊扣、縱貫推進的工作格局。
三是制定工作方案,明確任務分工。結合中央和省委兩級巡視組的反饋意見,制定《中共鎮江市委關于中央、省委巡視組巡視反饋意見整改工作方案》,共梳理制定4方面21項118條整改措施,逐項明確整改目標、牽頭市領導、責任單位、完成時限,一著不讓抓好整改落實。研究制定整改落實達標銷號辦法,明確整改任務完成后,根據整改事項性質類別,分A、B、C三類分別由市委常委會討論通過、專項小組討論通過、牽頭市領導簽字把關后,才能達標銷號。
四是注重舉一反三,做到標本兼治。對具備條件能夠解決的問題,迅速行動,立行立改整改到位;對需要一段時間解決的問題,制定整改時間表,力爭盡快完成。在加快"治標"的同時,深挖問題產生的根源,從制度層面進行規范和引導,有針對性地建章立制,力求實效長效。整改工作開展以來,共新建制度55項,擬出臺制度28項。
二、堅決果斷真抓實改,確保整改落實工作有力有效
(一)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方面
1.關于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重視不夠的問題。一是市委常委會帶頭落實《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紀委監督責任的實施意見》,多次召開市委常委會議,研究部署和推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2014年12月,由市委常委和黨員副市長帶隊組成12個檢查考核組,對8個轄市區和15個市級機關部門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進行了重點檢查,及時反饋檢查結果并督促整改。二是切實加強對紀檢監察機關的領導,定期聽取紀檢監察工作情況匯報,及時研究解決紀檢監察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全力支持市紀委依紀依法查辦案件。市紀委認真貫徹"全面從嚴治黨"要求,聚焦主業主責,切實強化監督執紀問責,著力形成懲治腐敗高壓態勢。2014年全年,全市紀檢監察機關立案435件,同比增長22.9%,給予黨政紀處分429人,移送司法機關27人,挽回直接經濟損失4627.85萬元。三是嚴格執行《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13-2017年工作意見》,對111個具體項目明確了37個責任部門,推動市、轄市區、鎮(街道)和市級機關部門、轄市區機關部門有重點、有步驟地落實各項任務。四是落實各級各部門黨委(黨組)及主要負責人每年底以書面形式向上一級黨委和紀委報告上年度履行主體責任情況制度。黨政主要負責同志與領導班子成員、下級黨政主要負責同志普遍進行廉政談話。五是下發《2015年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重點工作任務》,明確6類、61項重點工作任務。組織全市各地各部門逐層逐級簽訂"兩個責任"《責任書》,層層傳導壓力,推動責任落實。
2.關于查辦有影響的案件較少,沒有形成懲治腐敗的高壓態勢和查辦案件的有效合力問題。一是深化紀檢監察機關"三轉",在機構總數和人員編制保持不變的前提下,進一步調整優化市紀委監察局機關內設機構,紀檢監察室增加到5個,執紀監督部門數占內設機構總數的71.4%,執紀監督人員占總編制的67.1%,直接從事紀檢監察工作力量大大增強。二是充分發揮市委反腐敗協調小組作用,健全紀委與檢察、公安等機關對腐敗案件及時揭露、發現和有效查處的工作機制,完善查辦案件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實行案件線索及時通報、會商研判、信息共享,著力提高發現線索、調查取證、突破案件能力,增強懲治腐敗的整體合力。三是優化"系統查、查系統"機制,對省委巡視組交給我市的120件信訪件迅速組織力量,認真核查。目前,已報結110件,報結率91.7%,其中轉立案13件、處分5人、問責20人。對巡視組反饋的問題線索,一查到底,絕不姑息手軟。先后查處了市人防辦原主任朱冬生、鎮江新區人大工委原副主任戴榮林、句容市原副市長陳善樂、市國資委原主任尤廉、市人大城鄉委原副主任滕道遠、丹陽市委原常委界牌鎮黨委書記王東良等一批有較大影響的腐敗案件。
3.關于工程建設、征地拆遷、土地出讓金管理使用、國有企業改制、融資平臺監管等方面反映問題較多,財經紀律執行不夠嚴格,土地出讓金、拆遷補償管理費等監管不嚴的問題。一是開展工程建設、征地拆遷、國企改革等領域專項整治,對工程建設、征地拆遷中發現的部分工程質量控制不嚴和少數拆遷項目資金補償不規范等問題全部整改到位。對2010年以來國企改制、破產的17家企業進行檢查,對發現的部分改制企業改制資料未建檔立卷、資料凌亂等問題全部整改到位。通過置換優化、釋放調整、破產關閉、完善落實等措施,推進改制企業資產保全率達95%,目前剩余5家企業正在穩步推進之中。二是制定《拆遷補償管理費審計計劃方案》,對2013年以來拆遷補償管理費進行審計。重點審查拆遷補償管理費資金是否按規定標準支付,資金撥付手續是否完備、使用是否合規。市審計局正按照時間節點逐一審計。三是認真落實《關于進一步加強土地利用管理的意見》、《關于加強市區經營性用地管理的意見》等系列國土資源管理制度,嚴格執行鎮江市區儲備管理工作小組、鎮江市區經營性用地管理聯席會議工作制度等集體決策機制。同時,制定出臺《關于貫徹落實的意見》、《關于印發的通知》等一批規范性文件,進一步加強源頭管理。四是開展四大國有投資平臺債務清理甄別工作。根據清理甄別結果,形成政府性債務方案,并上報省政府。制定出臺《鎮江市償債應急周轉資金池管理暫行辦法》,有效防控四大國有投資平臺債務風險。
4.關于有的基層黨組織渙散無力的問題。一是梳理排查出2014年60個軟弱渙散基層黨組織、63個軟弱渙散問題,先后調整基層黨組織書記10人、下派"第一書記"35人、培訓帶頭人79人次,幫助解決村級經濟發展、基層民主管理、社會矛盾信訪、基礎設施建設等方面問題188個。二是制定出臺《2015年全市農村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要點》,切實強化對基層黨員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監督,著力解決、嚴肅懲處發生在農民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三是將軟弱渙散基層黨組織排查整頓工作納入全市各級基層黨建責任制考核,加強隨機調研、明查暗訪、跟蹤問效。嚴格執行民主管理、"四議兩公開"、村干部"三制"管理等制度規范,推動基層黨組織建設規范長效。
5.關于一些基層紀檢監察機關對違紀違法問題查處不力的問題。一是市紀委下發《關于規范紀委書記、紀檢組長分工和兼職的通知》,各轄市區對鄉鎮(街道)紀委書記、派駐紀檢組長的職責分工進一步明確,對牽頭或參與的議事協調機構進行調整,基層直接從事紀檢監察工作力量大大增強。二是堅持把查辦案件工作擺在重要位置,及時召開全市紀檢監察機關查辦案件工作推進會,研究部署查辦案件、巡視組下轉信訪件辦理等工作,明確辦案重點,狠抓案件查處,進一步加大懲治腐敗力度。三是積極推進崗位練兵活動,市紀委舉辦"鎮江市紀檢監察系統落實‘三轉’要求和監督責任培訓班",加大干部教育培訓力度,進一步提升辦案人員履職能力。四是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認真梳理涉及鄉鎮、村黨員干部的信訪舉報情況,排查問題線索,嚴肅查處以權謀私、與民爭利的腐敗案件。整改工作開展以來,共查處基層干部違紀違規行為139起,處理146人。
6.關于有的領導干部與開發商之間有利益交換的問題。一是認真梳理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線索,抓緊組織核查,嚴肅查處領導干部與開發商之間有利益交換的案件,確保每個重要線索都有落實。已查處了戴榮林、陳善樂、滕道遠受賄等領導干部與開發商之間有利益交換案件。二是針對少數領導干部違建侵占公共資源的問題,專門成立工作組,對重點問題進行協調督辦,對群眾反映強烈的違建實施了拆除。三是嚴格執行《中共鎮江市委關于加強干部德的考核暫行辦法》,對擬提拔任用的縣處級領導干部人選德的情況進行延伸考察,強化對領導干部的監督管理,教育各級領導干部堅守廉政和道德底線,凈化工作圈、生活圈和交友圈。
(二)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省委十項規定和作風建設方面
7.關于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和整改"四風"問題不夠到位的問題。一是組織開展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市委十項規定精神落實情況再檢查,向社會公布24小時投訴舉報專線,派出53個暗訪小組開展暗訪,共查處違反八項規定精神問題5件,對5名責任人給予相應的黨政紀處理和問責追究。二是在全市開展違規發放津補貼、設立"小金庫"等問題專項整治,對12個單位進行了重點檢查,下發整改通知書21份,責令限期整改到位,對13名相關責任人進行了問責追究。三是嚴格落實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有關規定。開展違規使用公車專項整治和公車套牌專項整改,認真執行節假日公車回單位停放制度,對超標準配備的公務用車一律調換,違規借用、租用的車輛一律退還,公車套牌問題一律糾正。明確市級機關事務管理局牽頭,按照省里統一要求進行車改。四是清理領導干部退休后在協會、學會或社會團體兼職問題。全市共清理退(離)休領導干部兼職186人,對兼職干部占用辦公用房和車輛的清理工作也已全部完成。五是繼續開展市級機關違規用房問題專項整改。2014年共清理處置辦公用房97207平方米,其中市級機關清理77803平方米,轄市區清理18404平方米。六是不斷規范領導干部調研行為。對調研工作方案從嚴把關,著力加強調研活動的計劃性和科學性。七是嚴格控制各類文件、會議,更大力度壓縮文件、會議數量,大幅精減各類文件簡報,對全市原有143種簡報,僅保留5份,其余全面取消。
8.關于機關干部中"溫吞水"現象較為突出的問題。一是開展"整治庸懶散、提升執行力"專項整治行動。組織機關作風和工作紀律情況明察暗訪45批次,發出《作風效能整改通知書》12份,整改違反作風紀律問題3項;清理并公布市級行政審批事項目錄清單,取消50項,暫停行使91項,下放104項;梳理全市行政事業性收費目錄清單,明確涉企收費75項,取消行政事業性收費11項,降低1項。二是嚴格執行《鎮江市市管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為官不為"問責辦法》。制定行政監察明查暗訪工作方案,明確2015年重點對領導干部及部門履行職責開展深度排查,切實健全責任體系、強化責任監督、嚴格責任追究。
9.關于一些基層干部群眾觀念淡薄的問題。一是深入開展"百村萬戶"雙達標行動,全市掛帥領導144名,到幫扶村走訪調研963次,結對幫扶部門單位385個,全市369個經濟薄弱村中有208個村達標,達標率為56.37%。二是開展"走基層、轉作風、連民心"活動,組織138名市縣黨政領導班子成員赴聯系點調研走訪,幫助基層協調解決了一大批發展難題、信訪問題。三是1200余名縣處級以上領導干部下基層"三解三促",收集意見建議5840余條,破解發展難題1670余項,結對幫扶群眾1730余戶。四是全市共建立黨員干部責任區5938個,選派民情信息員13991人,建立發展檔案52.5萬戶,發放村干部聯系卡48.1萬戶。五是繼續抓好教育實踐活動整改落實,特別是對侵占損害群眾利益的行為,進行再排查、再整治,確保整改到位。從2014年11月開始,對教育實踐活動以來中央21項、省委18項、市委15項專項整治任務開展"回頭看"和專項督查,逐項梳理排查,實施銷號管理,整改完成的項目在《鎮江日報》進行了公示。六是切實增強各級干部群眾觀念。制定實施《關于加強基層基礎建設打通聯系服務群眾"最后一公里"的意見》,進一步改進黨員干部作風,鞏固和擴大全市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成果。
10.關于有的領導干部政績觀出現偏差,重顯績,不重實效的問題。一是充分運用黨員微信平臺、專題講座、中心組學習等多種形式,強化干部教育培訓,引領全市領導干部主動適應經濟新常態,把發展立足點真正轉到提高經濟發展質量和效益上來。二是建立定期聽取市有關部門對轄市區考核情況通報制度,綜合運用各類考核成果,對轄市區黨政領導班子,側重分析全面工作實績;對黨政領導干部重點分析工作完成情況,抓基礎性、長效性工作的成效等。三是探索試點干部實績考核工作,選擇揚中、潤州兩地試點開展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實績考核評價機制。科學設置各部門各條口實績考核指標體系,健全主體功能區差別化評價細則,力求客觀、公正地考評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實績。四是加大對新城建設和舊城改造"7+1"工程等項目的協調力度。加強對舊城改造的組織領導,調整市舊城區城中村改造領導小組,加強征收拆遷掃尾和資金兌付,制定并組織實施開發招商計劃。
(三)嚴明黨的政治紀律方面
11.關于干部管理失之于寬、失之于軟的問題。一是對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提出更高要求。市委六屆九次全會形成決議,要求各級黨組織把嚴守紀律、嚴明規矩放到更加重要位置來抓,堅決查糾違規違紀行為,切實加強紀律教育。擬制定出臺《關于加強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組織紀律執行落實情況監督檢查的實施辦法(試行)》,更大力度加強黨的紀律建設,強化紀律剛性約束。二是強化監督檢查。把全面從嚴治黨、從嚴管理干部落到實處,2014年共派出560個檢查組、373個暗訪組,開展督查和暗訪1626批次,查處違反八項規定精神問題41件,對涉及依法行政、作風效能、廉潔從政等方面造成不良后果的224名責任人進行問責追究。三是嚴格對照檢查。把執行政治紀律情況作為各級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各級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各轄市區黨委書記、鎮(街道、園區、開發區)黨(工)委書記抓基層黨建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納入述職述廉述法評議考核。
12.關于一些政策執行過程中存在變通、走樣的問題。一是強化黨委督查檢查工作。圍繞黨委決策部署抓落實,制定《鎮江市委督促檢查工作辦法》、《主要領導批示件辦理辦法》,切實提高督促檢查的制度化、科學化水平,堅決強化問效問責,堅決維護黨委權威,不斷提高政策的執行力和約束力。二是堅決查處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為,嚴肅查處在工作落實中"打折扣、做選擇、搞變通"等問題,確保中央和省、市各項重大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三是對全市6個"萬頃良田建設工程"進行專項檢查,對未能按時按要求完成的項目,加強指導,督促糾正,堅決防止在實施過程中變通、走樣行為。
(四)執行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選拔任用方面
13.關于民主決策機制不夠健全完善的問題。一是切實加強制度建設。先后制定《關于實施"三重一大"事項決策制度的意見》和《中共鎮江市委常委會議事決策規則》,嚴格對照執行,確保民主集中制有效落地。在重大項目決策過程中,立足鎮江實際,廣泛征求意見,不斷提高決策的科學化水平。二是強化領導干部民主意識。專門制定《鎮江市黨員干部民主生活會實施辦法》,下發《關于開展2014年度縣以上黨和國家機關黨員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的通知》,要求全市所有縣處級以上黨員干部認真對照執行黨的紀律、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以及作風建設三個方面,對自身存在問題進行深入查找,認真整改問題。三是進一步規范項目決策程序。成立產業項目評估委員會,對"二重"、華夏幸福基業等項目進行梳理,對實施推進中存在的資金嚴重不足、土地成本嚴重倒掛、產業招商困難等問題,研究制定扶持和服務的措施,目前正在著力推進。
14.關于干部選拔任用中"小圈子"問題較為突出等問題。一是全面開展綜合分析研判。印發《關于全面開展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分析研判的實施意見》及5個配套辦法,在8個市級機關部門和7個轄市區試點開展科級干部選拔任用研判,對1024名干部進行了綜合分析研判。制定市管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分析研判工作方案,今年將全面啟動實施。二是明確政策規定。制定出臺"嚴格執行選人用人政策規定"的若干規定,明確對涉及破格提拔和越級提拔的,要將擬任干部的工作經歷,破格、越級的緣由,及其家庭主要社會關系在報紙和黨建網站上公示,接受群眾監督。三是嚴格執行干部人事紀律。堅持事業單位進人"凡進必考",從嚴控制事業單位編制,嚴禁超編進人。進一步規范科級公務員調任工作,制定出臺規范公務員調任意見,對公務員調任轉任資格條件、權限程序、紀律監督等方面作出明確規定。四是堅持憑實績用干部。注重在一線鍛煉選拔干部,嚴格執行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完善干部正常輪崗機制,全年共涉及干部調整252人次。制定下發《鎮江市掛職鍛煉干部管理暫行辦法》,市縣聯動選派34名省選調生赴鄉鎮(街道)掛任實職,選派11名優秀年輕干部赴鎮江新區掛職鍛煉,選派18名后備干部到信訪崗位鍛煉。五是認真做好領導干部日常監督管理工作。對"為官不為"、干部"走讀"等行為建立問責制度,清理規范在企業兼職領導干部433名,超職數配備干部消化完成總任務的80.2%。
三、持續用勁緊盯不放,不斷深化鞏固巡視整改成果
下一階段,市委將繼續深入貫徹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進一步增強管黨治黨意識,堅持目標不變、標準不降、力度不減,不斷鞏固擴大整改成果,推動全面從嚴治黨邁上新臺階。
一是深化鞏固整改成果。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特別是視察江蘇和鎮江時的重要講話精神,持續深入做好巡視反饋意見整改工作。對已經完成的整改事項,主動開展"回頭看",鞏固整改成果;對尚未完成或需要逐步解決的,按照既定整改方案,緊盯不放,直至整改完成。
二是全面落實"兩個責任"。深入落實市委"兩個責任"1+2文件,切實增強各級黨組織擔負黨風廉政建設統一領導、直接主抓、全面落實政治責任的行動自覺。著力抓好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的落實,進一步增強責任意識,細化責任分解,強化責任考核,嚴格責任追究,推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三是持之以恒加強作風建設。認真抓好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貫徹落實,把作風建設作為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切入點。切實強化監督檢查,堅持和完善作風建設"三查一監督"聯動督查機制,持之以恒糾正"四風"、馳而不息正風肅紀,以優良黨風政風帶社風民風,以實際成效取信于民。
四是堅持從嚴管好干部。不斷規范完善干部管理的程序、辦法和機制,堅決防止"帶病提拔"、"帶病上崗",切實糾正和防范干部工作上的不正之風。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堅持以嚴的標準要求干部、以嚴的措施管理干部、以嚴的紀律約束干部,通過嚴抓嚴管,打造一支過硬干部隊伍。
五是始終保持懲治腐敗高壓態勢。堅持有腐必反、有貪必肅。對腐敗問題敢于亮劍、敢于碰硬、絕不手軟。嚴肅查辦發生在征地拆遷、工程建設、國企改制、選人用人等領域中的重點類型、重點對象腐敗案件,形成有力震懾。
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巡視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聯系方式:中共鎮江市委巡視聯絡辦,電話:0511—89667261;郵政信箱:鎮江市南徐大道68號,郵編:212050(信封上請注明:對鎮江市委關于省委巡視反饋意見整改情況的意見建議);電子郵箱:dwgkb_8110@163.com。
中共鎮江市委
201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