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委統一部署,2015年4月15日至6月15日,省委第二巡視組對無錫市進行了巡視。7月3日,省委第二巡視組向無錫市委反饋了巡視意見。按照黨務公開原則和巡視工作要求,現將巡視整改有關情況予以公布。
一、履行主體責任,把巡視整改作為重要政治任務全力抓緊抓好
一是深入動員部署,加強組織領導。省委第二巡視組反饋意見后,市委常委會先后3次對巡視反饋意見整改落實工作進行專題部署,堅決用中央精神和省委要求統一思想、深化認識、明確方向,切實增強抓好整改落實工作的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市委專門成立巡視整改落實工作領導小組,省委常委、市委書記李小敏任組長,市委副書記、市長汪泉任副組長,其他市委常委和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有關負責同志為成員,統籌組織推進全市整改落實工作。
二是細化落實措施,層層壓實責任。市委迅速制訂出臺整改落實工作方案,明確三個方面30項整改任務78項整改措施,逐項明確牽頭市領導、相關責任單位和時間進度安排。在此基礎上,按照專項行動(活動)、制訂修訂制度、健全體制機制等六大類別作了進一步細化分解,形成148項具體整改措施,編制了詳細的整改推進計劃和整改清單。各地、各部門以高度負責的精神,主動認領任務,層層細化落實,形成上下協同、整體聯動的工作格局。
三是堅持立行立改,注重建章立制。把解決突出問題作為整改工作的著力點和衡量成效的標準,截至目前,已先后開展環保系統廉政風險點專項排查等40多個專項行動(活動),推動了一批突出問題的集中整改。堅持"當前遏制"和"長遠管住"相結合,有針對性地加強長效機制建設,截至目前,已制訂、修訂規章制度29項,建立健全工作機制31項,使巡視整改落實工作成果不斷得到鞏固和深化。
四是強化督促檢查,確保整改到位。各位市委常委、副市長親自抓督查、抓協調、抓推進,對牽頭負責的各相關巡視整改事項,逐一過堂、逐項評估、逐個督促,確保完成整改任務。市委督查工作領導小組嚴格按照時間節點要求和整改質量要求,加強跟蹤督查,推進整改工作往深里做、往實處做。市委常委會和市委巡視整改落實工作領導小組已多次聽取整改情況匯報,研究解決整改工作中的重大事項。截至目前,30項任務已全面整改,78項整改措施有57項落實到位,還有21項需要有個過程才能落實到位,正在全力組織推進。
二、堅持問題導向,從嚴從緊從實抓好巡視反饋意見整改落實工作
(一)黨風廉政建設方面
1、關于履行"兩個責任"相關制度操作性不夠強,正風肅紀力度上存在逐層衰減現象,一些地區、部門、重點領域和關鍵崗位監督薄弱,圍獵尋租問題時有發生。
一是突出抓好市委主體責任落實。市委十二屆九次全會對推動全面從嚴治黨邁上新臺階作出部署,并審議通過了《關于推動全面從嚴治黨邁上新臺階的實施意見》。制訂出臺了《中共無錫市委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辦法(試行)》和《中共無錫市委關于實施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追究的辦法(試行)》,與之前出臺的《中共無錫市委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紀委監督責任的實施意見》、《中共無錫市委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清單》等制度文件相配套,形成清單明責、考核確責、追究問責"三位一體"推進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的制度體系。在"三嚴三實"專題教育活動中,市委主要負責同志帶頭為全市領導干部講黨課,要求全市各級黨委(黨組)特別是"一把手"始終把責任扛在肩上,帶頭貫徹從嚴治黨要求。二是督促各級各部門認真修訂完善黨風廉政建設"五張清單",促進"兩個責任"的細化、實化,提高了針對性、操作性和實效性。成立9個督查組,對各市(縣)區和部分市級部門推進主體責任落實情況開展專項督查。三是開展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情況專項巡察。啟動今年第二輪市委巡察工作,市委巡察組已進駐3家單位巡察,督促市(縣)區黨委建立黨風廉政建設巡察制度,江陰市、崇安區、北塘區、錫山區、新區相繼啟動對8個街道、1個商務區的巡察工作。四是出臺了《關于紀檢監察機關與審計機關進一步加強協作配合的意見》,健全了"三共一互"機制(即共建審計人才庫、共商審計規劃、共享審計成果、互移問題線索)。加快修訂完善《無錫市紀檢監察機關紀律審查工作手冊》。五是制訂出臺新版的《市政府各部門行政權力事項清單》和《市政府各部門行政權力事項清單管理辦法》。制定《無錫市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開展行政權力網上公開透明運行專項督查,目前9個市(縣)區和50個市級部門的行政權力網上運行權力事項庫維護、平臺辦件辦理、異構信息系統間的數據交換等已實現常態化運行。
2、關于區域經濟體量大的地區特別是體制不太健全的開發園區,監督機制不完善,腐敗問題易發多發的問題。
一是加強融資平臺、項目審批等經濟領域規范化管理。下發了《無錫市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2015年)》和《關于進一步下放企業投資項目備案管理權限的通知》,對全市(含開發區)項目審批批文報備流程和制度等進行了調整完善。抓緊起草《關于加強行政審批事中事后監管的實施意見》。二是組織開展全市開發區機構編制和領導職數執行情況專項督查,目前各地正在抓緊自查自糾。完成8個省級以上開發區管理機構明確建制規格申報工作。三是組織對各級各類開發園區紀檢監察組織建設開展專項督查,印發了《市(縣)區紀委常委、監察局班子成員職務任免辦理工作程序》。組織開發區專項審計行動,今年已完成對太湖新城的審計。四是結合區劃調整工作,抓緊研究理順相關開發區的管理體制,明確功能定位,健全監督制度,規范運行機制,從源頭上遏制腐敗問題發生。
3、關于個別地區主要負責人及多名副職、下屬中層干部違紀違法被查處問題。
一是深入剖析典型案例,開展警示教育,以案明紀,以案示警。選取近年來我市查處的11起違紀違法典型案例,編發《違法違紀典型案例警示錄》。拍攝警示教育片,目前全市領導干部警示教育大會準備工作已基本就緒。二是加強對干部日常監督管理。完成對相關地區干部管理監督工作專題督導。舉辦從嚴管理干部"五個要"微論壇。建立了領導干部日常表現紀實檔案。開展定期提醒、廉政黨課、法紀測試等系列廉政宣傳教育活動,建立"一周一提醒、一月一主題、一季一通報"廉政宣傳教育機制。市縣兩級通過廉政短信平臺,已發送教育提醒短信5.31萬條。開通"太湖清風"微博微信。組織全市縣處級領導干部參加廉政測試,測試成績納入廉政檔案。建成了無錫廉政文化館,已有56批(次)1476名黨員干部接受廉政教育。三是強化對重大資金使用、項目建設的監管和跟蹤審計,加大監督執紀問責力度。組織開展全市重大資金使用、項目建設有關制度執行情況專項檢查。建立了跟蹤審計督查機制。
4、關于個別市域外園區由于遠離投資主體,管理鞭長莫及,出現監督盲點,負責人用權失控,滑入貪腐泥潭的問題。
一是加強對市域外園區任職干部的日常監督管理,建立健全定期回錫述職、述廉、述責以及跟蹤審計制度。出臺了《外派掛職市管領導干部管理辦法》,建立健全了市域外園區任職的市管領導干部定期回錫述職述廉述責制度、市域外園區任職的市管領導干部掛職期滿考察制度和市(縣)區在市域外園區任職的科級及以下干部日常監督管理機制,并按照組織原則落實屬地黨委政府對共建園區的全面領導和管理責任。二是對相關開發園區建設管理情況進行自查清理,撤消錫通經濟技術開發區機構。三是完成《南北掛鉤合作共建意見》起草工作,抓緊理順南北共建園區管理體制及運行機制。
5、關于個別地區區劃內有多個開發園區,形成了"園中園",監督力量分散,腐敗風險難控的問題。
一是全面調查摸底,研究理順濱湖區內各開發區(功能園區)的體制機制,明確主體管理責任及開發區與行政托管區域的關系,重點推進區內開發區(功能園區)整合和投融資平臺整合,已形成《濱湖區開發區及園中園整改工作方案》。濱湖區已撤消了14個"園中園"。起草完成《2015年度全市開發區科學發展綜合考核的實施意見》,合理調整開發區考核范圍。二是整合監督力量,發揮發改、財政、審計等部門職能作用,對無錫山水城(無錫太湖山水城旅游度假區)、無錫太湖城(無錫經濟開發區)等園區開展專項審計,強化廉政風險防控。結合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加大對違紀違規違法問題查處力度。
6、關于太湖新城發展主體政企不分,體制不順,投融資決策、實施、管理機制不完善,財務監督尤其是廉政監督較為薄弱,投資及廉政風險較大的問題。
一是制定《太湖新城管理體制調整優化方案》,待審議通過后組織實施,進一步厘清太湖新城的功能定位、管理體制,促進政企分開,實行陽光監管。二是對太湖新城投融資項目管理、制度建設、風險監控點等進行專項排查。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強內部控制工作的意見》,整合內部管理機構,切實加強內部監管工作。三是剖析存在問題,深刻吸取教訓,舉一反三,構建廉政監督制度體系,強化制度執行力,有效防范廉政風險。
7、關于一些熱點部門和重點領域腐敗問題時有發生。在行政審批、工程建設等方面,反映較為集中的問題。
一是利用查處的典型案件,開展警示教育,發揮辦案治本功能。出臺了《案件信息對外發布暫行規定》。制訂了《開展警示教育活動方案》,在市廉政文化館專門開辟"貪腐實錄觸目驚心"展區。遴選并通報10起典型案例,拍攝廉政微電影和警示教育片,定期開展警示教育。二是對行政審批、工程建設、招標投標、政府采購、征地拆遷、資源交易、專項資金管理、投融資管理等重點領域的關鍵環節開展專項排查,嚴禁領導干部違反規定插手工程建設,嚴肅查處違規違法行為,研究提出源頭防范措施。三是加快權力運行監控全覆蓋體系建設,加強對行政權力網上公開透明運行的電子監察工作,實現了"地區"(市、市(縣)區、鎮(街道)三級)、"部門"(50個市級部門)、"事項"(7530項市級行政權力事項)等3個全覆蓋,辦理事項上網運行率86%,電子監察常態化在線監督,累計運行突破2700萬件。與市信用系統實現網絡對接,構建并運行了企業扶持政策平臺、"雙打"平臺和"兩法銜接"聯網平臺。四是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國土資源管理工作的意見》。推進縣(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網上交易系統,實現網上交易平臺全覆蓋。建立領導干部插手干預土地出讓事項登記報告制度。全面推廣"四全"服務模式,建立國土資源"四全"服務模式質量標準體系。五是建立了招標投標活動重要事項集體會審制度,出臺了《城市地下管線建設管理規定》、《城市道路大中修工程項目審批管理操作規程》。六是開展重大事項決策實施的自查和重點檢查工作。加強對市屬企業經營工作審計,明確市屬國有資產委托監管責任,制定了委托監管企業領導人員管理規定,加強對市屬國有企業對外擔保的管理,建立市屬國有企業財務風險管理指標測評體系。
8、關于環境保護等部門,市局、區(縣)局及下屬事業單位案件頻發,多名處級、科級及以下干部相繼被查處的問題。
一是全面開展環保系統廉政風險點專項排查,針對風險點建立內控機制,健全監管制度,重新制定了《無錫市環境保護行政處罰實施辦法》,細化了《無錫市環境行政處罰一般程序圖》,進一步規范環保行政處罰行為。督促各市(縣)區環保部門及下屬事業單位建立健全監管制度,目前已梳理制度55項,修訂18項。二是推行基層執法行為廉潔性評估,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和環境執法文本。進一步推進市環保部門行政權力網上公開透明運行。三是進一步加大環保領域違紀違法案件查處力度,形成震懾,防止類似問題發生。
9、關于在一些科技、文化產業專項政府扶持資金的執行中缺乏有效監管,市、區科技部門相繼發生違紀違法案件的問題。
一是出臺了《深化市級財政科研項目和資金管理改革的意見》,對現有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進行整合優化。二是建立了統一的科技計劃項目全流程信息化管理系統、政府科技專項監管平臺和科技項目巡視檢查制度,已委托審計事務所對部分項目進行了巡視檢查。制定實施了《關于做好科技人才項目跟蹤監管整改落實工作方案》和《關于委托第三方參與預算績效管理工作暫行辦法》,健全常態化監管機制。出臺《無錫市科技計劃項目相關責任主體信用管理辦法》,建立了工商、國稅、地稅、公安、環保、人民銀行等多部門參與的科技信用合作機制,將科技信用結果應用于金融信貸、科技項目立項。三是開展科技系統違紀違法行為專項排查。建立完善覆蓋項目決策、管理、實施主體的逐級考核機制,建立責任倒查機制,把企業、監管部門各自責任納入"兩個責任"檢查考核體系。強化"一案雙查",在監督、執紀、問責中,既查清當事人的違紀違法問題,又查清案發單位黨政組織及領導干部的責任。
10、關于個別城區城投公司負責人虛列融資成本套利的問題。
一是加快推進融資平臺的整合和市場化改革。二是健全完善城投公司重大決策集體討論制度,建立健全班子成員會議制度、總經理辦公(擴大)會議制度和融資會議制度。三是完善資金舉借、償還、收支、審批、使用管理監督和績效考核機制。四是加強對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的廉政教育,組織"兩個責任"主題宣傳月、"法規宣傳月"、"抓早抓小主題月"活動,發放《"領導責任"落實不力典型案例》和《"監督責任"落實不力典型案例》,以案明紀,以案示警。對投融資平臺負責人進行了廉政談話,對相關部門負責人進行了集體約談。
11、關于在一些權力運行的基層一線單位,特別是關鍵崗位,存在小吏弄權現象,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
一是加大簡政放權力度,加快轉變政府職能,出臺《市政府各部門行政權力事項清單管理辦法》,制訂《行政審批制度責任追究辦法》。二是構建以"一辦三中心"為主體的政務服務綜合平臺,建立行政審批、為民服務、公共資源交易一體化規范運行的工作機制。出臺了《無錫市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和《無錫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三是制訂出臺了《關于市(縣)區委對鎮(街道)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巡察工作的意見》,實現監督關口前移,確保上下聯動、全市一盤棋。四是開展查處侵害群眾利益違紀案件專項行動,于7月底召開全市督辦查處群眾身邊"四風"和腐敗問題工作推進會,已完成第一批次掛牌督辦的問題線索24個。嚴肅查處發生在群眾身邊的"四風"問題和腐敗案件14起。
12、關于市建設部門的個別科級辦事人員,違規為相關投標企業謀取不正當利益,變相受賄的問題。
一是開展"身邊人、身邊事"廉政教育專題活動,強化對重點崗位人員的常態化教育、培訓、監督和管理。二是出臺了建設系統《干部交流輪崗的實施辦法》。設立了非中標單位廉政征詢制度。對招標投標活動所涉及重要事項,實施集體會審制度。三是加大違紀違法問題查處力度,營造不敢腐的氛圍。
13、關于在農村集體資產經營管理等方面,村務公開不夠,群眾信訪較多,村官侵占集體資產、侵害群眾利益案件屢查不絕的問題。
一是抓緊出臺我市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建設的實施意見,今年完成1個市(縣)、1個區和8個鎮級農村產權流轉交易中心建設,進一步規范農村集體資產流轉交易,確保農村集體資產保值增值。二是完善信息化監管機制,建立合同及資源管理系統。健全完善村級財務收支、村干部經濟責任和離任審計,土地征用補償費和村級項目建設的定期審計和專項審計制度,加大對基層審計工作考核力度。三是進一步深化民主監督機制,制定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工作的意見》,部署推進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工作專項整改,加大對村級民主管理工作的考核力度,確保基層民主落到實處。四是對農村基層干部作風和腐敗問題組織集中整治,分六批掛牌督辦,用好巡察、"12345"政府熱線、政風面對面等平臺,多渠道發現線索,從今年7月起,分6個批次對問題重大、情況典型、反映突出、久拖不決的問題線索進行掛牌督辦,并通過建立領導工作機制、問題線索報告制度、定期通報機制、問責追究機制,確保取得實效。
14、關于有些單位違反禁令,擅自設立"小金庫",存在濫發亂支現象及腐敗風險的問題。
一是由市財政局、市檢察院、市監察局、市審計局開展市區聯動專項治理,對檢查中發現的部分單位存在的問題,正在作調查核實和處理。二是開展全市財政監督業務培訓。
15、關于有的單位不嚴格執行中央和省里有關規范津(補)貼發放的文件規定,濫發獎金、補貼等的問題。
一是對各地、各部門(單位)規范津貼補貼和獎金發放工作開展專項監督檢查,嚴肅查糾違規現象,并將規范津貼補貼和獎金發放工作作為黨風廉政建設檢查內容之一,強化責任追究機制,重點追究領導責任。二是下發了《關于調整市級機關津貼補貼發放辦法的通知》、《關于調整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標準的通知》等政策文件,嚴格規范我市機關公務員津貼補貼發放辦法,并同步調整事業單位績效工資標準。三是規范津貼補貼和獎金發放工作納入各級財政部門日常財務監督檢查范圍,建立監督檢查長效機制。
16、關于個別地區領導人自定標準,濫發獎金的問題。
一是對相關地區濫發獎金的問題開展專項檢查,做好整改的相關工作。二是已取消所有區級設立的專項考核獎勵,并抓緊制定實施相應的管理制度。
(二)關于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和作風建設方面
17、關于部分領導干部關注公款吃喝招待多,而對密切聯系群眾、工作求真務實等方面關注度不高,尚未在思想上、行動上形成加強作風建設的高度自覺的問題。
一是市委常委會對加強黨員干部聯系群眾、服務群眾工作作出專門部署、提出明確要求,在認真落實領導干部"三解三促"、"一幫一·獻愛心"活動、結對幫扶經濟薄弱村等活動基礎上,建立市黨政領導掛鉤聯系相關地區、部門和市屬國企制度,進一步擴大領導干部聯系群眾的覆蓋面,提高服務群眾的針對性和實效性。據初步統計,全市已建立各類聯系點6977個,走訪慰問困難群眾17414戶,結對幫扶城鄉低保戶812戶,發放慰問金、慰問品折合人民幣500余萬元,解決重大疑難信訪案件763個,有力地促進了作風轉變。二是制訂出臺了《關于開展"作風建設突破年"活動的實施意見》,修訂完善《市級機關部門(單位)日常督察考核實施細則》,加大對機關作風效能的督察考核力度。三是持續開展巡察監督、信訪監督、日常監督檢查和重要節點專項督查。今年以來已組織督查329次,暗訪183次,受理群眾投訴件471件,發現問題104個,提出整改建議403條,給予黨政紀處分16人。認真開展巡察工作,發現重要問題162個,移交問題線索11條。四是建立健全"監督+督辦+問責"聯動機制,完成"政風面對面"電臺直播31期、電視直播15期,省市聯動1期,網絡直播46期,受理咨詢和投訴516件;對久拖不決的"老大難"問題實施掛牌督辦,下發督辦函42份,辦結率100%;對省市聯動中反映的9個問題逐一督辦,對1名責任人誡勉談話,對1起違紀問題立案查處。五是強化違反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市委十項規定精神問題通報曝光力度,建立"一季一通報"機制,今年以來已分3次通報了14起違反作風建設規定的案件。
18、關于一些部門和單位會議多、文件多、活動多,制度規范不完善和執行力不強以及一些干部精神不振、缺乏擔當等問題還沒有得到徹底解決的問題。
一是深入開展"三嚴三實"專題教育。對照《江蘇省黨員領導干部踐行"三嚴三實"三十條行為規范》和《關于防治為官不為推動干部擔當作為的辦法(試行)》,正抓緊起草我市實施細則。二是著力查糾"四風"問題。把糾會風、改文風、轉作風,解決"三多"問題,作為作風建設監督檢查的重點內容,派出14個督查組,組織暗訪180余次。6-7月,組織5個督查組對機關工作人員遵守工作紀律情況進行了專項督查。開展了2015年市級機關作風建設與效能管理半年初評,對各參評機關部門(單位)提出了整改建議。8月下旬,對機關工作作風問題開展了排查。三是健全完善領導視察、調研、執法檢查等制度規定,市各套班子領導帶頭深入扎實開展調查研究,推動解決改革發展重點領域的難點問題和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四是進一步壓降各類會議和文件,完善規范性文件和簡報資料備案審查制度,加強重要會議、重要活動的計劃管理。嚴格控制會議活動的時間和規模。市委、市政府及各地、各部門舉辦的重要會議、重要活動嚴格列入計劃。到基層舉行的會議嚴格按計劃安排。
19、關于公款旅游、辦公用房、公車管理、學會協會規范清理不徹底等情況還不同程度地存在的問題。
一是組織開展對公款旅游、辦公用房、公車管理專項規范清理工作的"回頭看",堅決查糾發現的問題。二是制定實施《公車改革方案》,根據《無錫市市級機關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辦法》,進一步建立完善改革后公務用車編制管理、購置審批流程、經費預算管理等制度規定,構建完善的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制度體系,切實加強全市公務用車規范化管理。三是擬定《無錫市辦公用房管理辦法》,建立和完善辦公用房統一管理的工作機制。四是對規范離(退)休領導干部在學會協會兼職工作情況組織開展"回頭看"。五是加強財政監督檢查,對重點預算單位組織監督檢查,組織全口徑預算審查專項監督,規范線索移送機制,定期將檢查結果向市委、市政府和紀檢、審計部門通報,共同督促相關單位整改到位,嚴肅財經紀律。
20、關于一些單位政績觀有偏差,在工作中未能很好堅持一切從實際出發,有急功近利傾向的問題。
一是以開展"三嚴三實"專題教育為契機,引導領導干部樹立正確的政績觀。抓住縣處級以上領導這個重點,加強宣傳引導、強化督查指導、強化問責追究,推動學習教育更深入,對照反思更深刻、查擺問題更聚焦、改進提高更自覺。將于年底前推動形成一系列長效制度。二是修訂完善《無錫市市級機關部門(單位)績效管理和作風建設綜合考評辦法》,加強市級機關部門(單位)服務基層、服務企業的考核權重,新增在編人員規模控制、"三公"經費控制的考核項目,強化對改革工作的指導和協調,對創新創優工作考核進行了優化,提高考核的公平性、透明性。三是修訂完善《無錫市市(縣)區科學發展考核實施意見》。做好考核結果的運用。
21、關于在關停搬遷幾千家對環境有影響的低端企業后,先進的新興產業培育不足,騰籠后未能及時換鳳,致使經濟增幅下滑,穩增長壓力凸顯的問題。
一是全面深入調研,研究制定有針對性的對策措施。4月至7月,省委常委、市委書記李小敏帶領市委、市政府分管負責同志和相關職能部門,逐一到9個市(縣)區深入調研,系統分析診斷經濟發展特別是產業發展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并多次召開經濟座談會研究做強產業、做強實體經濟的對策措施。二是8月召開市委十二屆九次全會,著重對無錫經濟發展中深層次的矛盾問題、面臨的機遇挑戰作了全面系統分析,對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經濟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提出無錫必須堅定不移地走產業強市的發展道路,加快構建以新興產業為先導、先進制造業為主體、現代服務業為支撐的現代產業發展體系,全力打造現代產業發展新高地,在新的起點上重振無錫產業雄風。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以智能化綠色化服務化高端化為引領全力打造無錫現代產業發展新高地的意見》、《關于無錫市實施長江經濟帶發展戰略的三年行動計劃(2015—2017年)》、《關于無錫市積極參與國家"一帶一路"戰略的三年行動計劃(2015—2017年)》和《關于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建設蘇南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三年行動計劃(2015-2017年)》等"1+3"文件。三是對"1+3"文件確定的目標任務進行細化分解,狠抓推進落實。堅持遠近結合、著眼當前,將三年、五年目標任務細化分解到每一年,明確具體任務、具體指標、具體措施和時序進度,形成可操作、可衡量、可檢查、可追蹤、可考評、可問責的推進機制。建立了市領導、市(縣)區、部門、國企"四位一體"的責任體系和市黨政領導掛鉤聯系各市(縣)區、市各委辦局、市屬國有企業集團制度,加強指導服務,加強統籌協調,加強督查推進,確保完成全會確定的各項目標任務。四是建立健全完善的考核評價機制。目前正在抓緊研究起草考核辦法,不僅考核評議市(縣)區、部門和國企,還要考核評議市領導班子及成員,形成鮮明的工作導向。
22、關于一些單位在人才工程、傳感網等新興產業發展上,炒概念,湊數字,不顧客觀規律,追求表面繁榮,致使投資效益不高,甚至產生損失浪費的問題。
一是加強人才項目督查考核。進一步發揮好人才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的作用,更加合理地設置人才考核指標,通過大數據和實地走訪相結合的方式,加強對指標完成真實性的督查。根據《市委關于進一步加強黨管人才工作的意見》,配套制定一批制度規范。二是強化第三方對科技創業領軍人才項目立項評估,嚴把項目認定關。借助第三方專業機構的力量,實地了解企業發展現狀,全面系統掌握全市科技創業領軍人才發展情況。出臺《無錫市科技計劃項目相關責任主體信用管理辦法》,強化對失信主體的懲處力度。三是健全完善人才項目督查考核機制。
23、關于有的單位幾年來招引的傳感網等項目,到現在仍能正常運營或勉強維持的很少,政府投入大量資金建設的載體用房大量空置,某些地方融資平臺不堪重負的問題。
一是對2010—2014年間引進的物聯網企業全面梳理和評估。二是對政府投入資金建設的"三創"載體用房全面調查摸底。在此基礎上,鼓勵"三創"載體加大招商力度,盤活存量資產,加強對"三創"載體從業人員培訓,提高政府投入資金的使用效益。三是制定《關于創新財政支持方式促進經濟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明確了按照"轉變方式、注重績效、市區聯動、市場運作"的原則,創新財政支持方式,增強財政支持經濟發展的主動性、精準性。通過"撥改投"、"撥改貸"、"撥改轉"等方式,帶動社會資本、產業資本、金融資本等各類資金投入,重點支持智能化、服務化、綠色化、高端化發展項目。
24、關于一些重大項目、政府性投資工程,論證不充分,概算不嚴密,貪大求洋,負債沉重,可持續發展能力難以為繼的問題。
一是開展重大項目及政府性投資工程中存在問題專項整改,進一步完善重大項目及政府性投資工程決策程序。嚴格執行政府性投資項目管理的各項規定,加強論證,嚴格控制建設標準、嚴格控制投資概算,并組織對近年來審批的市級政府性投資項目概算逐一梳理排查,在此基礎上,研究提出分類處理處置意見。二是根據國家即將出臺的《政府投資條例》,著手研究出臺我市嚴格政府性投資項目決策程序的有關意見。三是進一步創新重大項目及政府性投資工程投融資機制。制訂出臺《無錫市關于推進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的實施意見》,今后新建的政府性投資工程,有條件的,盡可能采取PPP模式,鼓勵社會資本合作投資建設。四是建立了入庫信息公示制度。
25、關于大劇院項目等,不僅還本付息無望,后續高額日常維護費用仍需不斷輸血的問題。
一是理順大劇院管理體制,健全完善并切實發揮業主委員會的作用。加強政府補貼和資產的審核管理、審計監督。加強演出經營指標的考核,健全考核體系,確保演出質量,不斷提高國有資產的使用效率,實現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統一。二是健全完善大劇院運行管理考核體系。目前,業管會成員單位正在細化考核辦法。
26、關于一些政府機關負責人違規兼任下屬企業法人代表,在企業列支應由機關財務支出的費用的問題。
對機關黨員領導干部違規兼任下屬企業法人代表問題開展專項檢查整改。召開了全市黨政領導干部在企業兼職規范清理工作整改動員會,推動各地區、各單位黨委(黨組)組織"回頭看",認真自查自糾。在此基礎上,組成聯合督查組開展專項督查。目前,在檢查中發現的62個未清理到位的問題,已全部整改到位。
(三)執行民主集中制和選人用人方面
27、關于少數地方和部門對《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學習理解不夠深入,貫徹落實《條例》的自覺性還不夠到位,干部隊伍的戰斗力還不能完全適應中央關于"四個全面"要求的問題。
一是加大對《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的宣傳力度,通過"陽光監督"短信平臺宣傳《條例》。通過專題研討、微論壇、業務培訓加強對《條例》的學習。實行新任職市管干部(含平職交流)"四個一"教育制度。開展《條例》學習執行情況專項檢查,總結和推廣貫徹執行《條例》的經驗做法,及時發現糾正存在的不足和問題。二是加大部門負責人特別是任職時間較長的部門"一把手"的交流力度,完善干部跨部門、跨條塊、跨領域交流機制。三是建立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動態綜合分析研判制度,把實績突出、群眾公認、忠誠干凈擔當的優秀干部配備到合適崗位。四是注重年輕干部的培養鍛煉,認真貫徹市委《關于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優秀年輕干部培養選拔工作的實施意見》,召開了我市優秀年輕干部培養選拔工作座談會,將培養選拔年輕干部工作納入黨建工作創新工程和黨建工作責任制考核,納入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一報告兩評議"。繼續深入推進"三個一線"掛職鍛煉。通過3年努力,使市級機關中層干部普遍都有基層工作經歷。
28、關于超職數配備干部消化問題。
一是嚴格按照編制核定的機構規格和領導職數配備干部,開展超職數配備專項檢查,扎實做好超職數清理工作。實行"銷號式"管理,確保整治計劃順利完成。二是建立整改工作責任制,截至目前,已整改消化949人,占整改計劃的80.4%。三是制定《關于進一步規范市(縣)區調整科級干部職數預審的操作口徑》,嚴格落實省委組織部職數預審的要求,加強科級干部職數預審工作。
29、關于個別黨員領導干部違反組織紀律,不按照中央關于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制度的規定如實填報家庭財產等有關應報告事項的問題。
一是強化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綜合分析,建立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定期綜合研判機制。市委組織部等部門定期分析領導干部出國(境)證件備案及使用情況,定期分析領導干部家屬從業情況。今年8月,分別對2014年度領導干部出國(境)證件備案及使用情況和領導干部家屬從業情況進行梳理分析。二是按照規定開展2015年度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隨機抽查核實工作。三是嚴格按照領導干部個人有關報告抽查核實辦法,常態化執行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制度、抽查核實制度、重點查核制度,逐步推行新提任領導干部有關事項公開。四是逐步擴大報告范圍,推進市級機關部門中層正職、下屬單位黨政負責人、鎮(街道)中層正職,村(社區)主任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工作。
30、關于一些地方和部門對干部監督制度執行不夠嚴格,監督力度不夠,有效的監督手段不多的問題。
一是對各市(縣)區干部管理監督工作存在問題的整改情況開展跟蹤督查。根據全市選人用人自查和對各市(縣)區選人用人(超職數配備)專項復查情況,檢查各市(縣)區對照省委《關于落實從嚴管理干部"五個要"的若干規定》和我市干部管理監督"1+X"制度體系的情況,對重點地區進行督導。二是督促各市(縣)區、各部門對照省委《關于落實從嚴管理干部"五個要"的若干規定》和我市干部管理監督"1+X"制度體系,建立符合實際的制度體系。各地區已出臺相關制度文件125個。
三、持續抓好后續整改,不斷鞏固深化巡視整改落實工作成果
一是深化思想認識,更加自覺履行"兩個責任"。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明確巡視工作責任體系的核心是落實"兩個責任"。全市各級繼續深入貫徹《條例》關于落實"兩個責任"的新要求,進一步強化全面從嚴治黨的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自覺把"關鍵在治、要害在嚴"落實到各項整改工作之中,以整改促提升,真正把責任扛起來、把擔子挑起來,堅守責任擔當,切實做到守土有責、守土履責、守土盡責。
二是圍繞突出問題,更加扎實抓好后續整改。按照"確保每一個整改事項都有一個負責任的交代和結果"的要求,以更高標準、更大力度、更硬措施,持續用力深化整改。對已完成的整改事項,適時組織"回頭看",防止出現"回潮"。對近期能夠整改到位的,加大力度,加快進度,抓緊整改到位。對需要較長時間才能整改到位的,緊盯不放,逐個對賬銷號,逐項跟蹤問效。主動接受黨內、群眾和社會輿論的監督,確保巡視整改成效經得起實踐和群眾的檢驗。
三是健全長效機制,更加有效鞏固整改成果。在繼續抓好集中整改、邊整邊改的同時,及時剖析深層次原因,總結經驗教訓,舉一反三,研究制定科學有效的規章制度,加快形成完備管用的制度體系,堅持制度管權管事管人,切實增強制度的嚴肅性和約束力,確保制度真正成為"帶電的高壓線"。注重用改革的辦法強化對權力運行的制約監督,堵塞滋生腐敗的漏洞,努力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機制,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
四是結合當前工作,更加有力促進改革發展。把巡視整改工作與"三嚴三實"專題教育緊密結合起來,與推動當前改革發展緊密結合起來,以整改工作的不斷深化,促進改革發展中突出問題的有效解決,促進作風建設持續深入,在全市上下進一步增強凝聚力、強化執行力,以時不我待、居危思危、奮發進取的責任感、緊迫感和使命感,克難攻堅,推動無錫經濟社會發展和全面從嚴治黨邁上新臺階。
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巡視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聯系電話:0510—81824999(工作時間);信箱地址:無錫市新金匱路1號市民中心10號樓417室,郵編214131(信封請注明"對無錫市委巡視整改情況的意見建議");電子郵箱:wxxsxcb@163.com。
中共無錫市委
2015年10月15日